《漢語大詞典》:九转(九轉)
(1).九次提炼。道教谓丹的炼制有一至九转之别,而以九转为贵。 晋 葛洪 《抱朴子·金丹》:“九转之丹服之,三日得仙。” 元 无名氏 《货郎担》第四折:“恰便似九转飞芒, 老君 炼丹。” 清 王端履 《重论文斋笔录》卷九:“盖仙人以万斛朱沙,十年伏火,九转成此渥丹耳。”
(2).指九转丹或其炼制秘诀。 南朝 梁 何逊 《七召·神仙》:“寻玉尘於万里,守金灶於千年。三尸可度,九转难传。” 宋 苏辙 《唐修撰义问挽词》之一:“九转今犹在,参同岂妄传。”《镜花缘》第六回:“此草生於开闢之初,歷年既深,故功有九转之妙,洵为希世希珍。”
(3).指官秩相当于从三品。《南史·刘亨之传》:“ 亨之 出为 南郡 太守,帝谓尚书令 何敬容 曰:‘ 荆州 长史、 南郡 太守,皆是僕射出入。今者 亨之 便是九转。’”《旧唐书·职官志二》:“凡勋:十有二转为上柱国,比正二品;十一转为柱国,比从二品;十转为上护军,比正三品;九转为护军,比从三品。”
(4).九次迁官。《宋史·王安石传》:“ 慈圣 、 宣仁 二太后流涕谓帝曰:‘ 安石 乱天下。’帝亦疑之,遂罢为 观文殿 大学士知 江寧府 ,自礼部侍郎超九转为吏部尚书。”按 宋 制,礼部侍郎须九次转官始至吏部尚书。 王安石 由礼部侍郎迳转吏部尚书,故云“超九转”。参阅《宋史·职官志九》。
(5).反复诵读。 元 无名氏 《马陵道》第一折:“我和他十载习兵书,九转能成诵。”
(6).反复翻转。《平山冷燕》第八回:“一霎时,心中就有千思万虑,肠回九转。” 蔡东藩 许廑父 《民国通俗演义》第十四回:“ 元洪 数月以来,踌躇再四,受功忧乱,五内交萦,回肠九转,忧心百结。”
(2).指九转丹或其炼制秘诀。 南朝 梁 何逊 《七召·神仙》:“寻玉尘於万里,守金灶於千年。三尸可度,九转难传。” 宋 苏辙 《唐修撰义问挽词》之一:“九转今犹在,参同岂妄传。”《镜花缘》第六回:“此草生於开闢之初,歷年既深,故功有九转之妙,洵为希世希珍。”
(3).指官秩相当于从三品。《南史·刘亨之传》:“ 亨之 出为 南郡 太守,帝谓尚书令 何敬容 曰:‘ 荆州 长史、 南郡 太守,皆是僕射出入。今者 亨之 便是九转。’”《旧唐书·职官志二》:“凡勋:十有二转为上柱国,比正二品;十一转为柱国,比从二品;十转为上护军,比正三品;九转为护军,比从三品。”
(4).九次迁官。《宋史·王安石传》:“ 慈圣 、 宣仁 二太后流涕谓帝曰:‘ 安石 乱天下。’帝亦疑之,遂罢为 观文殿 大学士知 江寧府 ,自礼部侍郎超九转为吏部尚书。”按 宋 制,礼部侍郎须九次转官始至吏部尚书。 王安石 由礼部侍郎迳转吏部尚书,故云“超九转”。参阅《宋史·职官志九》。
(5).反复诵读。 元 无名氏 《马陵道》第一折:“我和他十载习兵书,九转能成诵。”
(6).反复翻转。《平山冷燕》第八回:“一霎时,心中就有千思万虑,肠回九转。” 蔡东藩 许廑父 《民国通俗演义》第十四回:“ 元洪 数月以来,踌躇再四,受功忧乱,五内交萦,回肠九转,忧心百结。”
《漢語大詞典》:推赏(推賞)
(1).迁官给赏。 宋 司马光 《涑水记闻》卷九:“ 元昊 所部之人能归顺者,并等第推赏。”《宣和遗事》后集:“及贼平, 平仲 之功冠军,不愿推赏。”《续资治通鉴·宋理宗淳祐三年》:“沿 江 制置副使司言屯田倍收,官属 文庆洪 等推赏有加。”
(2).推誉赞赏。 宋 黄庭坚 《谢王仲至惠洮州砺石黄玉印材》诗:“作诗盛推赏,明珠计斛量。”
(2).推誉赞赏。 宋 黄庭坚 《谢王仲至惠洮州砺石黄玉印材》诗:“作诗盛推赏,明珠计斛量。”
《漢語大詞典》:非次
(1).犹破格。指超迁官职。《后汉书·殇帝纪》:“署用非次,选举乖宜。”《文选·羊祜〈让开府表〉》:“今臣身託外戚,事遭运会,诫在过宠,不患见遗,而猥超然降发中之詔,加非次之荣,臣有何功可以堪之?何心可以安之?” 吕延济 注:“非次谓不依班次。”《北齐书·幼主传》:“各引亲党,超居非次,官由财进,狱以贿成。” 宋 孙光宪 《北梦琐言》卷十七:“ 梁祖 多其义,超擢非次,官至方镇,为 梁 之名将。”
(2).泛指不按常规、惯例。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鄙夫请非次改令,凡三鐘引满一遍,三臺酒须尽,仍不得有滴沥。犯令者一铁躋。” 宋 王君玉 《国老谈苑》卷一:“ 雷德让 判大理寺,一日有疑讞,非次请对。”
(2).泛指不按常规、惯例。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鄙夫请非次改令,凡三鐘引满一遍,三臺酒须尽,仍不得有滴沥。犯令者一铁躋。” 宋 王君玉 《国老谈苑》卷一:“ 雷德让 判大理寺,一日有疑讞,非次请对。”
《漢語大詞典》:超转(超轉)
越级迁官。 宋 范仲淹 《奉举张去惑许元》:“伏望圣慈指挥取索榷货务勾当过有劳绩,特与超转一官,差充 江 淮 制置发运判官。” 宋 洪迈 《容斋随笔·带职人转官》:“时相以为既带职,则朝议、奉直为一等,遂超转中奉。”《续资治通鉴·宋神宗元丰三年》:“帝以为磨勘者,古攷绩之法,所与百职事共之,而禁近独超转,非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