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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诉追(诉追)  拼音:sù zhuī
法律上指检察官或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刑事被告于调查犯罪證据,公开言词辩论后,依法科以刑罚的行为。
《漢語大詞典》:造讼(造訟)
兴讼,挑起诉讼。 宋 张世南 游宦纪闻卷七:“田主有 曹 姓者,已鬻而造讼,有司已察而斥之。”
分類:起诉诉讼
《國語辭典》:诉权(訴權)  拼音:sù quán
法律上指原告对于被告的不正行为要求法院为裁判上保护的权利。
《国语辞典》:辅佐人(辅佐人)  拼音:fǔ zuǒ rén
法律上指刑事案件于起诉后,与被告或自诉人,有一定关系之人,得在法院辅佐被告或自诉人陈述意见的人。目的在补充被告或自诉人之诉讼行为之不足。
《国语辞典》:告状本(告状本)  拼音:gào zhuàng běn
人民在提起诉讼或诉讼进行中所提出的书状。《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做个告状本,告下他来,不怕他不是我老婆!」
《國語辭典》:自诉人(自訴人)  拼音:zì sù rén
向法院提起自诉的人。
《国语辞典》:不告不理  拼音:bù gào bù lǐ
司法机关对于非经合法起诉的案件所采取的不主动侦察的处理原则。
《国语辞典》:假处分(假处分)  拼音:jiǎ chǔ fèn
一种民事诉讼法的保全程序。当事人在起诉前或诉讼进行中,为免将来无法强制执行,得于判决确定前,针对金钱请求以外的东西,向法院声请假处分,以停止移动、变更、藏匿诉讼目的物,称为「假处分」。
《国语辞典》:起诉权(起诉权)  拼音:qǐ sù quán
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国语辞典》:起诉人(起诉人)  拼音:qǐ sù rén
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指请求法院裁判的原告;在刑事诉讼指检察官或自诉人。
《漢語大詞典》:遏讼(遏訟)
阻止被害者向司法部门起诉。周礼·秋官·禁杀戮:“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以告而诛之。”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遏讼者,遏止欲讼者也。” 贾公彦 疏:“有人见欺犯,欲向官所讼之而遏止不使去也。”
《國語辭典》:检察院(檢察院)  拼音:jiǎn chá yuàn
指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公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