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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推收
征课
杂赋
复卒
课调
课赋
市税
悬调
租敛
逋累
避课
丁赋
收事
羡赋
正款
《漢語大詞典》:推收
旧时民间田宅典当买卖时,报请官府办理产权和赋税的过户手续。宋史·食货志上二:“ 神宗 讲究方田利害,作法而推行之,方为之帐,而步亩高下丈尺不可隐;户给之帖,而升合尺寸无所遗;以卖买,则民不能容其巧;以推收,则吏不能措其姦。”《元典章·户部五·典卖》:“今后典卖田宅,先行经官给据,然后立契,依例投税,随时推收。”明史·食货志二:“推收之法,以田为母,户为子。”
《漢語大詞典》:征课(徵课)
犹征收。课,征税。《新华日报》1945.1.22:“难道对于少数资本家、地主、奸商富户特殊分子征课合法的赋税或征借一定量的金钱实物都办不到?”
徵课:征收赋税。 清 吴嘉纪 《海潮叹》:“堤边几人魂乍醒,只愁徵课促残生。”
《漢語大詞典》:杂赋(雜賦)
旧时田赋以外的各种附加赋税。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一:“乃赐田十顷,免徭役杂赋。” 清 顾炎武 《钱粮论下》:“薄於正赋而厚於杂赋。正赋,耳目之所先也;杂赋,其所后也。”
《國語辭典》:复卒(復卒)  拼音:fù zú
免除徭役或纳税。汉。晁错〈论贵粟疏〉:「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
《漢語大詞典》:课调(課調)
征收赋税。魏书·辛雄传:“请事五条……三言课调之际,丰俭有殊,令州郡量检,不得均一。”
《漢語大詞典》:课赋(課賦)
(1).诵读、写作辞赋。 唐 白居易 《与元九书》:“二十已来,昼课赋,夜课书。”元史·赵良弼传:“ 汉 人惟务课赋吟诗,将何用焉!”
(2).征收赋税。 清 李渔 《闲情偶寄·颐养·止忧》:“啼饥号寒者迫於内,课赋索逋者攻於外,忧能忘乎?”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一章第一节:“一户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不分家的,加倍课赋。”
《漢語大詞典》:市税
市场的赋税。宋书·武帝纪下:“又以市税繁苦,伏量减降。”南齐书·豫章文献王嶷传:“以市税重滥,更定樢格,以税还民。”
分類:市场赋税
《漢語大詞典》:悬调(懸調)
长期拖欠的赋税。周书·武帝纪上:“降宥罪人,并免逋租悬调等,以皇女生故也。”《周书·武帝纪下》:“逋租悬调,兵役残功,并宜蠲免。”
《漢語大詞典》:租敛(租斂)
征收赋税。《淮南子·主术训》:“人主租敛於民,必先计岁收,量民积聚。”
《漢語大詞典》:逋累
指积欠的赋税、债务等。 清 周凯 《舂陵行》:“奚啻利三倍,十子权一母;子母权不已,逋累那能赎。” 清 钦琏 《留别南汇士民》诗:“为我偿逋累,为我束行装。感兹爱戴意,梦寐何能忘!”
《漢語大詞典》:避课(避課)
逃避赋税。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四载:“ 王鉷 志在聚敛,以有籍无人者皆为避课,按籍戍边六岁之外,悉徵其租庸,有併徵三十年者,民无所诉。”
分類:逃避赋税
《國語辭典》:丁赋(丁賦)  拼音:dīng fù
按人丁所徵收的赋税。汉初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百二十,为一算,后代沿用此制,而赋额不一。也作「丁算」、「身丁钱」。
《漢語大詞典》:收事
收取赋税与征发徭役。汉书·宣帝纪:“ 三辅 民就贱者,且毋收事,尽四年。” 颜师古 注:“收谓租赋也,事谓役使也。”
《漢語大詞典》:羡赋(羨賦)
指赋税收入在收支相抵后所剩馀的部分。 唐 孙樵 《复佛寺奏》:“借如陛下以五百万﹝户﹞给天下之兵,今欲又以一百七十万﹝户﹞给于羣髠,是六百七十万﹝户﹞无羡赋矣。” 清 黄宗羲 《王讷如使君传》:“邑有四患,往来供亿,分派於里甲,里甲之羡赋为胥吏所乾没,一患也。”
《漢語大詞典》:正款
指赋税中的正税。 太平天囯 洪秀全 《苏福省减赋诏》:“朕格外体恤民艰,於尔民应徵钱漕正款,今(令)该地佐将酌减若干。”参见“ 正税 ”。
分類:赋税正税
《漢語大詞典》:正税
(1).旧指正额赋税。与“加耗”、“子税”等附加税相对。资治通鉴·后汉隐帝乾祐三年“旧制,田税每斛更输二升,谓之‘雀鼠耗’, 章 ( 王章 )始令更输二斗,谓之‘省耗’” 元 胡三省 注:“按 唐明宗 天成 元年四月敕文:‘应纳夏秋税子,先有省耗,每斗一升;今后祇纳正税数,不量省耗。’” 清 姚鼐 《四川川北道按察副使鹿公墓志铭》:“正税罔赢,诛责贪惏。” 清 夏燮 中西纪事·长江设关:“今土货出口而復进口者,尤宜在紧要处设卡徵收。土货出口,以过卡准照为凭;洋货进口,以入卡准照为準,总期该商进口出口货物完一正税即有一子税办法,以期税课充裕。”
(2).旧指主要赋税,与各种杂税相对。如 清 代称田赋、丁赋为正税。称盐课、茶课、牙税、当税等等为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