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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拼音:gōng zhí rén yuán cái chǎn shēn bào fǎ
一项规定包括总统、副总统、五院正副院长、政务官、有给职的总统府资政、战略顾问、国军顾问、县市级以上民代、选举产生的乡镇市级政府首长,以及职务性质特殊的公职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都应于任职时申报财产的法律。总统、副总统、五院正副院长、政务官、立委、省市议员、县市长,并应将个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一定金额以上的不动产及上市(匮)股票,信托予政府承认的信托业代为管理处分。另外因职务关系对其财产具有利害关系的公职人员,亦比照此规定,必须强制信托。
《国语辞典》:义不生财,慈不主兵(义不生财,慈不主兵)  拼音:yì bù shēng cái,cí bù zhǔ bīng
重义气则不与人争利,讲慈悲则不配带兵。《醒世姻缘传》第八九回:「义不生财,慈不主兵,必定要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不怕他远在万里,可以报我之仇,泄我之恨。」
《国语辞典》:人无横财不富(人无横财不富)  拼音:rén wú hèng cái bù fù
(谚语)人须有额外的钱财收入方能阔绰富裕。元。张国宾《合汗衫》第三折:「人无横财不富,马无野草不肥。我陈虎只因看上了李玉娥,将他丈夫撺在黄河里渰死了。」也作「人不得外财不富」。
《国语辞典》:社会名目财富(社会名目财富)  拼音:shè huì míng mù cái fù
相对于实质所得的一种资产。如股票、房地产上涨而带来的财富增加。此种所得往往随著资产市价的变动而升降。
《国语辞典》:小人殉财(小人殉财)  拼音:xiǎo rén xùn cái
形容小人为贪财利而牺牲。《庄子。盗蹠》:「小人殉财,君子殉名,其所以变其情,易其性,则异矣。」
《国语辞典》:图财致命(图财致命)  拼音:tú cái zhì mìng
为了钱财而谋害人命。元。曾瑞《留鞋记》第二折:「你如今将俺主人摆布死了,故意将这绣鞋揣在怀里,正是你图财致命。」也作「图财害命」。
《国语辞典》:五路财神(五路财神)  拼音:wǔ lù cái shén
民间信仰中能为人招财进宝的五位神仙。为正一玄坛元帅赵公明及其副将招宝天尊萧升、纳珍天尊曹宝、招财使者陈九公和利市仙官姚少司。也称为「路头神」、「五显财神」。
《国语辞典》:仗义轻财(仗义轻财)  拼音:zhàng yì qīng cái
秉持公理正义,不看重钱财。明。韩邦奇〈四川泸州吏目屈君墓表〉:「仗义轻财,爱人谦巳,乡人式焉。」《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五:「且是仗义轻财,我这施药的本钱,也是他的。」也作「轻财仗义」。
《国语辞典》:招财利市(招财利市)  拼音:zhāo cái lì shì
商店中所供奉的二位财神。《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五:「就在招财、利市面前那供养的三杯酒内,取一杯递过来。」
《国语辞典》:增福财神(增福财神)  拼音:zēng fú cái shén
一般杂货店供奉的行神。与关帝、玄坛合称为「三财」。
《国语辞典》:倚财仗势(倚财仗势)  拼音:yǐ cái zhàng shì
仗著金钱与权势,欺压别人。《红楼梦》第三回:「姨表兄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现在应天府案下审理。」
《国语辞典》:有财有势(有财有势)  拼音:yǒu cái yǒu shì
有钱财又有势力。《初刻拍案惊奇》卷二○:「比如一边有财有势,那趋财慕势的多只向一边去。」
《国语辞典》:殷民阜财(殷民阜财)  拼音:yīn mín fù cái
百姓生活丰实,财物富足。汉。扬雄《法言。孝至》:「君人者,务在殷民阜财。」也作「民殷财阜」、「殷民阜利」。
《国语辞典》:财产税(财产税)  拼音:cái chǎn shuì
政府对个人私有财产所课徵的税赋。依照财产总值调降税率,可分为普通财产税及特别财产税。
《国语辞典》:财产刑(财产刑)  拼音:cái chǎn xíng
国家按法律剥夺犯罪人财产利益为内容的刑罚,主要为主刑中的罚金。此外,被视为独立之法律效果的「没收」实质上也具有财产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