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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着作权(著作權)
指著作者按照法律规定对自己的著作所享有的权利,如发表、修改以及取得稿酬等。
《國語辭典》:著作权法(著作權法) 拼音:zhù zuò quán fǎ
为保障著作人之著作权益,调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家文化发展而制定之法律。条文内容系涉著作权、制版权、权利管理电子资讯及防盗拷措施、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与著作权审议及调解委员会、权利侵害之救济、网路服务提供者之民事免责事由与罚则等。
《国语辞典》:著作权(著作权) 拼音:zhù zuò quán
包含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属于无体财产权之一种。著作人格权指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不当修改权等三种权利;著作财产权指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传输、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展示权、散布权、改作权、编辑权及出租权等。著作财产权,原则上存续于著作人之生存期间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漢語大詞典》:板权(板權)
即版权。也称著作权。通常指个人或法人对其文学、科学和艺术等作品的某些独占权利。这些权利,非经本人许可或转让,或法律许可,他人不得行使。 鲁迅 《书信集·致孙用》:“印成后向例取板权税(几成我不知道),但仍须作者常常作信索取。”
《国语辞典》:免费软体(免费软体) 拼音:miǎn fèi ruǎn tǐ
一种不需要付使用费的电脑软体,但著作权仍为作者所有,不可销售图利。为英文free-ware的意译。如:「教育部所提供的标准字体电子档是免费软体,欢迎大家使用。」也称为「公益软体」。
《国语辞典》:公益软体(公益软体) 拼音:gōng yì ruǎn tǐ
著作权为作者所有,不可销售图利,但可免费使用的电脑程式软体。如:「教育部提供在网路上的标准字体电子档是一种公益软体,欢迎大家下载应用。」
《国语辞典》:著作邻接权(著作邻接权) 拼音:zhù zuò lín jiē quán
邻接于著作权的权利。传统的著作权主要保障著作人心智的创作行为,但表演人、录音物制作人及广播机构利用他人的著作重新加以诠释,由于也花了相当大的心力及投资,是否明文予以保护,各国立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