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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合办(合辦)  拼音:hé bàn
共同经营、办理。《文明小史》第五四回:「商量了许久,商量出个合办的道理来。」
《漢語大詞典》:末富
谓经营工商业致富。史记·货殖列传:“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姦富最下。”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十四》:“且也天下有本富,有末富,其别在有田无田。”参见“ 本富 ”。
《漢語大詞典》:本富
指经营农业致富。与“末富”(经营工商业致富)相对而言。史记·货殖列传:“今治生不待危身取给,则贤人勉焉。是故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姦富最下。”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十四》:“且也天下有本富,有末富,其别在有田无田。”
《漢語大詞典》:推盘(推盤)
旧时称商人将自己商店中全部财产折价让与他人经营。
《国语辞典》:美商  拼音:měi shāng
由美籍人士或集团所投资经营的企业。亦指美籍商人。
《漢語大詞典》:开略(開略)
开创经营。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涉务:“六则兴造之臣,取其程功节费,开略有术。”
分類:开创经营
《漢語大詞典》:米行
经营粮食买卖的商行。 洪深 《香稻米》第一幕:“官府应当出头说句话,贴张告示,禁止米行跌价,刻薄乡下人。”
《國語辭典》:信托(信託)  拼音:xìn tuō
1.信任委托。《文明小史》第二一回:「花清翁要是信托我,却须各事听我做主。」
2.依《信托法》规定,委托人依法律、契约或遗嘱之方式,将财产权移转或为其他处分,使受托人依信托本旨,为受益人之利益或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之关系。
《漢語大詞典》:田殖
经营田产。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泚水:“ 司马彪 曰: 仲山甫 封於 樊 ,因氏国焉。爰自 宅阳 ,徙居 湖阳 ,能治田殖,至三百顷。”
《国语辞典》:直营(直营)  拼音:zhí yíng
由生产产品或服务的厂商直接经营贩卖的商业行为。如:「透过厂商直营,可将自中间商手中省下的差价,回馈给消费者。」
《国语辞典》:传销(传销)  拼音:chuán xiāo
原是一种强调免除中间费用、使利益回归消费者及推销者的行销经营理念。但后来发展出多层次传销使得其义涵发生分歧。单层次传销的销售方式是由独立传销者购买产品后,同时销售给其他消费者以获取佣金及奖金。多层次传销则可介绍他人成下游传销员,而获取其下游甚至下下游业绩一定比率的佣金及绩效奖金。因其利润优渥,诱惑性大,因此会员或传销员可增至无穷,而形成金字塔状的行销结构。此法运用于企业中,业者若居心不良、存心诈欺敛财,则消费者将是最大的受害者,甚至引发经济风暴。也称为「多层次传销制度」、「老鼠会」、「直销式传销制度」。
《漢語大詞典》:营用(營用)
经营使用。《水浒传》第二回:“今来消折了本钱,无可营用,要去 延安府 投奔亲眷。”
分類:经营
《漢語大詞典》:月料钱(月料錢)
唐 初置公廨本钱,拨公款由各州令史经营,每人以五十贯以下,四十贯以上为本钱交市肆贩易,每月纳利四千,名月料钱。 唐 崔涵 有《议州县官月料钱状》。 崔涵 ,一作“崔沔”。亦省称“ 月料 ”。新唐书·食货志五:“诸司置公廨本钱,以蕃官贸易取息,计员多少为月料。”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五年“丙戌,詔凡诸色课户及俸户并勒归州县” 元 胡三省 注:“ 唐 初,诸司置公廨本钱,以贸易取息计员多少为月料。”参阅 宋 王溥 唐会要·内外官料钱上
分類:公款经营
《漢語大詞典》:干营(幹營)
谋划经营。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布客:“某问所干营,答言:‘将适 长清 ,有所勾致。’”
分類:谋划经营
《國語辭典》:采办(採辦)  拼音:cǎi bàn
采购各类物品。《红楼梦》第四回:「家中有百万之富,现领著内帑钱粮,采办杂料。」也作「采办」。
《漢語大詞典》:木商
经营木材购销的商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回:“谁知他去年办 镇江 木釐,因为勒捐闹事,被木商联名来省告了一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