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国服(國服)
(1).谓服事于国,向国家缴纳租税。《周礼·地官·泉府》:“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 郑玄 注:“以国服为之息,以其於国服事之税为息也。” 贾公彦 疏:“凡言服者,服事为名,此经以民之服事,唯出税是也。”
(2).国家规定的服装。《辽史·仪卫志二》:“於是定衣冠之制,北班国制,南班 汉 制,各从其便焉。详国服以著厥始云。”参见“ 国字 ”。
(3).服国丧。 侯宝林 《改行》:“乙:‘皇上死了与艺人有什么关系?’甲:‘国服哇……人人都得挂孝。’”
(2).国家规定的服装。《辽史·仪卫志二》:“於是定衣冠之制,北班国制,南班 汉 制,各从其便焉。详国服以著厥始云。”参见“ 国字 ”。
(3).服国丧。 侯宝林 《改行》:“乙:‘皇上死了与艺人有什么关系?’甲:‘国服哇……人人都得挂孝。’”
《漢語大詞典》:逋税
欠交的租税。《后汉书·光武帝纪下》:“赐郡中居人压死者棺钱,人三千,其口赋逋税而庐宅尤破坏者勿收责。” 李贤 注:“逋税,谓欠田租也。”《资治通鉴·后梁均王贞明四年》:“以 吴王 之命,悉蠲 天祐 十三年以前逋税,餘俟丰年乃输之。” 胡三省 注:“谓 天祐 十四年逋租也。”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一·道州祠堂》:“比年 吴中 奏销逋税, 唐荆川 、 繆西谿 诸公,名列官户,亦不免云。”亦指拖欠租税。 宋 叶适 《林伯和墓志铭》:“迄 伯和 去,无以逋税受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