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722,分49页显示  上一页  1  2  3  4  6  7  8  9 下一页
词典(续上)
怀私
私爱
挟私
私财
偏私
私请
私诚
私党
私照
顾私
私藏
阿私
私债
私昵
私怨
《漢語大詞典》:怀私(懷私)
心存私念。晋书·王戎传:“ 戎 之为行,岂怀私苟得,正当不欲为异耳!” 宋 曾巩 《谢中书舍人表》:“臣素坚好古之诚,粗识爱君之义,既抗颜而就列,敢恕己以怀私?”
分類:私念
《漢語大詞典》:私爱(私愛)
(1).偏爱。管子·枢言:“先王重荣辱,荣辱在为天下无私爱也,无私憎也。” 汉 刘向 列女传·鲁义姑姊:“妇人曰:‘己之子,私爱也;兄之子,公义也。夫背公义而嚮私爱,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幸,则 鲁君 不吾畜,大夫不吾养,庶民国人不吾与也。’”
(2).指私自宠爱的人。后汉书·循吏传序:“﹝ 光武 ﹞身衣大练,色无重綵,耳不听 郑 卫 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宫房无私爱,左右无偏恩。” 唐 张九龄 《通化门外送别》诗:“义将私爱隔,情与故人归。” 清 龙启瑞 《逆妇姜于齐》:“今公以夫人命,而远迎於 齐 。可谓溺私爱而弃其社稷人民之重者。”
《漢語大詞典》:挟私(挾私)
心怀私念。韩非子·说疑:“使诸侯淫説其主,微挟私而公议。”南史·韦粲传:“ 裴公 朝之旧齿,岂应復挟私以阻大计。”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科场三·指摘科场:“二太史俱无恙,而 胡 反受挟私抵饰之议矣。”清史稿·德宗纪一:“詔诫建言诸臣挟私攻訐。”
分類:心怀私念
《漢語大詞典》:私财(私財)
私人的财物。战国策·齐策五:“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输饮食而待死士。”史记·萧相国世家:“愿君让封勿受,悉以家私财佐军,则上心説。”北齐书·神武娄后传:“﹝ 娄昭君 ﹞乃使婢通意,又数致私财,使以聘己。”
分類:私人财物
《國語辭典》:偏私  拼音:piān sī
偏袒徇私。三国蜀。诸葛亮出师表〉:「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治,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七:「母亲极是慈爱,况且是小的一个,有甚么偏私?」也作「偏阿」。
《漢語大詞典》:私请(私請)
为私事有所干求而请见。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紇 非能害也,知不足也,非敢私请。”《荀子·成相》:“君教出,行有律,吏谨将之无鈹滑,下不私请,各以宜,舍巧拙。” 杨倞 注:“请,謁。羣下不私謁。”
《漢語大詞典》:私诚(私誠)
内心的诚意。 唐 元稹 《莺莺传》:“鄙昔中表相因,或同宴处。婢僕见诱,遂致私诚。儿女之心,不能自固。”
分類:内心诚意
《漢語大詞典》:私党(私黨)
私人党徒。韩非子·八奸:“父兄大臣上请爵禄於上,而下卖之以收财利,及以树私党。”汉书·薛宣传:“ 谷永 上疏曰:‘ 宣 无私党游説之助。’” 宋 曾巩 《再乞登对状》:“臣流离漂泊,藐在外服,有深忌积毁之莫测,无游谈私党之可因。”明史·宦官传·王振:“私党 马顺 、 郭敬 、 陈官 、 唐童 等并肆行无忌。” 邹韬奋 《萍踪忆语》三六:“往往工会的上级职员官僚化,不但不为工会的群众谋利益,反而用流氓的手段,利用私党把持工会,和老板们合作来干涉或捣乱工人们的奋斗!”
《漢語大詞典》:私照
犹偏照。《礼记·孔子闲居》:“ 孔子 曰:‘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
《漢語大詞典》:顾私(顧私)
顾念私情。 三国 魏 曹植 《白马篇》:“名在壮士籍,不得中顾私。” 三国 魏 嵇康 《释私论》:“由是言之,未有抱隐顾私而身立清世,匿非藏情而信著明君者也。” 宋 徐铉 《赋得霍将军辞弟》诗:“ 汉 将承恩久,图勋肯顾私。”
分類:顾念私情
《國語辭典》:私藏  拼音:sī zàng
私有的财产。《汉书。卷八。宣帝纪》:「以水衡钱为平陵,徙民起第宅」句下唐。颜师古。注:「水衡与少府,皆天子私藏。」《晋书。卷二六。食货志》:「故于西园造万金堂,以为私藏。」
《國語辭典》:私藏  拼音:sī cáng
私行收藏或藏匿。《三国演义》第一一回:「时庞舒在长安城中,私藏吕布妻小,送还吕布。」
《國語辭典》:阿私  拼音:ē sī
偏袒、徇私。《史记。卷一二八。褚少孙补龟策传》:「通一伎之士咸得自效,绝伦超奇者为右,无所阿私。」
《國語辭典》:私债(私債)  拼音:sī zhài
个人所负的债。唐。皮日休《正乐府。橡媪叹》:「农时作私债,农毕归官仓。」宋。范成大 四时田园杂兴诗六○首之四一:「笺诉天公休掠剩,半偿私债半输官。」
分類:私人
《國語辭典》:私昵(私暱)  拼音:sī nì
个人所亲爱、宠倖的。《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非其私昵,谁敢任之。」《国语。晋语六》:「吾君将伐智而多力,怠教而重敛,大其私昵而益妇人田。」也作「私昵」。
《國語辭典》:私怨  拼音:sī yuàn
因个人利害关系而引发的仇怨。《左传。昭公五年》:「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三国演义》第二三回:「曹公王霸之志,必释私怨,以明德于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