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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燎熏(燎薰)
谓烧牲玉使烟气上腾以祭天。文选·扬雄〈甘泉赋〉:“於是钦柴宗祈,燎薰皇天。” 张铣 注:“烧牲玉薰天以祭也。”
《漢語大詞典》:燎坛(燎壇)
燎祭天神的高台。通典·礼二:“太尉设燎坛於丙地。礼毕,器席有司烧埋之。”新唐书·礼乐志二:“广一丈,高一丈二尺,户方六尺者,大祀之燎坛也;广八尺,高一丈,户方三尺者,中祀之燎坛也;广五尺,户方二尺者,小祀之燎坛也。”
《國語辭典》:迭配  拼音:dié pèi
押解传送罪犯到某个地方。元。刘唐卿《降桑椹》第一折:「脊杖了六十罚,我去郑州迭配牢城。」《水浒传》第二七回:「取一面七斤半铁叶团头护身枷钉了,脸上免不得刺了两行金印,迭配直州牢城。」也称为「递配」。
《漢語大詞典》:高燎
祭天时烧柴薪的火焰。 南朝 宋 颜延之 《郊祀歌》:“奔精昭夜,高燎煬晨。”宋史·乐志十六:“漏残柝静,鸡声远到,高燎入层霄。”
《漢語大詞典》:郊燎
帝王烧柴祭天。晋书·慕容垂载记:“ 垂 定都 中山 ,羣僚劝即尊号,具典仪,修郊燎之礼。”
《漢語大詞典》:太坛(太壇)
古时祭天的圆形高坛。《陈书·高祖纪下》:“今月乙亥,升礼太坛,言念迁 桐 ,但有慙德。” 唐 褚亮 《祈谷乐章·雍和》:“殷荐乘春,太坛临曙。”《续通典·礼一》:“燔柴太坛,国之大事。”
《漢語大詞典》:受厘(受釐)
汉 制祭天地五畤,皇帝派人祭祀或郡国祭祀后,皆以祭馀之肉归致皇帝,以示受福,叫受厘。“釐”即“胙”,祭馀之肉。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孝文帝 方受釐,坐 宣室 。” 裴駰 集解引 如淳 曰:“ 汉 唯祭天地五畤,皇帝不自行,祠还致福。” 司马贞 索隐引 应劭云 :“釐,祭餘肉也。”汉书·贾谊传 颜师古 注则以“釐”为“禧”之借字,言受神之福,与此说异。 唐 张昭 《汉宗庙乐舞辞》:“受釐饮酒皇欢洽,仰俟餘灵泰九区。” 明 唐顺之 《奉天殿庆成侍宴》诗:“方看受釐日,即是赐脯辰。”
《漢語大詞典》:南北郊
南郊与北郊。分别为古代王朝祭天、祭地之处。汉书·郊祀志下:“祭天於南郊,就阳之义也;瘞地於北郊,即阴之象也……宜於 长安 定南北郊,为万世基。”
《漢語大詞典》:豫和
唐 代祭天神所奏乐曲名。旧唐书·音乐志一:“祭天神奏《豫和》之乐,地祇奏《顺和》,宗庙奏《永和》。”
《漢語大詞典》:郊柴
亦作“ 郊祡 ”。 焚柴祭天。为古代帝王祭祀的一种仪式。汉书·郊祀志下:“﹝ 匡衡 言:﹞‘臣闻郊柴饗帝之义,埽地而祭,上质也。’”晋书·华恒传:“ 恆 议, 汉献帝 居 许 ,即便郊祡,宜於此修立。” 宋 秦观 《次韵侍祠南郊》:“风马云车下九天,郊柴初告帝心虔。”
《漢語大詞典》:二丘
(1).圆丘与方丘。古时天子祭天地之处。《南齐书·礼志上》:“中朝省二丘以并二郊。”《北史·周纪上》:“予本自 神农 ,其於二丘,宜作厥主。”
(2).指 苏州 虎丘山 与 闾丘公 。 宋 苏轼 《次韵王忠玉游虎丘絶句》之一:“当年大白此相浮,老守娱宾得二 丘 。”原注:“郡人有 閭丘公 。太守 王规父 尝云:‘不謁 虎丘 ,即謁 閭丘 。’”
《漢語大詞典》:禋瘗(禋瘞)
谓祭祀天地。禋,指祭天。将牲体、玉帛等放在柴火上焚烧,升烟以祭。瘗,指祭地。礼毕将牲体、玉帛等埋于地以享。 南朝 宋 颜延之 《又释何衡阳〈达性论〉》:“夫禋瘞茧栗,宗社三牲。膮膷豆俎,以供宾客,七十之老,俟肉而饱,岂得惟陈草石,取备上药而已。”
《漢語大詞典》:禋柴
燔柴升烟以祭天。梁书·武帝纪中:“执禋柴之礼,当与能之祚。”《宋史·乐志七》:“帝出于震,巽惟洁齐。神明其德,迺称禋柴。”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天圣五年:“今禋柴展礼,必潜输琛货,私结要权,假息要荒,冀移善地。”
《漢語大詞典》:郊牺(郊犧)
天子祭天地所用的牺牲。 唐 裴振 《雉尾扇赋》:“彼鸡何知,方论其肥,乃自断於郊牺。”
《漢語大詞典》:郊享
古代帝王祭天地称郊,祭百神及祖先称享,并称“郊享”。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一:“ 曹绍夔 与 道弼 为乐令,比监郊享,御史有怒于 绍夔 ,欲以乐不和为之罪。” 宋 孔平仲 《孔氏谈苑》卷五:“古者朝宴,衮服中有白纱中单,百官郊享服中有明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