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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神理
(1).犹神道。谓冥冥之中具有无上威力,能显示灵异,赐福降灾的神灵之道。《文选·谢灵运〈从游京口北固应诏〉诗》:“事为名教用,道以神理超。” 李善 注:“周易曰:‘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文选·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 李善 注:“神理,犹神道也。” 宋 范成大 《读〈甘露遗事〉》诗:“神理人情本不同,絶怜鼠辈倖元功。”《初刻拍案惊奇》卷四:“吾术岂可用来伤物命以充口腹乎?不唯神理不容也,如此小用不得。”
(2).精神理致;旨意理路。世说新语·言语“ 晋武帝 每餉 山涛 ” 刘孝标 注引《谢车骑家传》:“ 玄 ( 谢玄 )字 幼度 ,镇西 奕 第三子也,神理明俊,善微言。”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宦娘:“君之业,妾思过半矣;但未尽其神理,请为妾再鼓之。”红楼梦第八四回:“以后作文,总要把界限分清,把神理想明了,再去动笔。” 严复 《译〈天演论〉例言》:“此在译者将全文神理融会於心,则下笔抒词,自善互备。”
(3).灵魂。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伤逝:“ 戴公 见 林法师 墓,曰:‘德音未远,而拱木已积,冀神理緜緜,不与气运俱尽耳。’” 唐 白居易 《祭小弟文》:“呜呼,尔魂在几,尔骨在棺,吾亲奠酹於尔牀前,苟神理之有知,岂不闻吾此言。”
《国语辞典》:神理不容  拼音:shén lǐ bù róng
形容罪大恶极,鬼神天理不能容受。《初刻拍案惊奇》卷四:「吾术岂可用来伤物命以充口腹乎?不唯神理不容也,如此小用不得。」
《分类字锦》:和神理性
张协 安石榴赋 含清冷之温门,信和神以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