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断臂(斷臂)
(1).砍断手臂。谓僧人求法专诚。 南北朝 时,僧 神光 闻 达摩 在 沙林 ,遂往。彼晨夕参承,莫闻诲励,乃断臂置师前。后 达摩 遂传衣钵与 神光 ,是为禅宗二祖 慧可 。见《景德传灯录》卷三。 唐 贾岛 《赠绍明上人》诗:“祖岂无言去,心因断臂传。” 宋 欧阳修 《工部郎中欧阳公墓志》:“先是京师岁旱,有浮屠人断臂祷雨,官为起寺於 龟山 。”
(2).砍断手臂。谓女子贞洁守身。典出《新五代史·杂传序》:“予尝得 五代 时小説一篇,载 王凝 妻 李氏 之事…… 凝 家 青齐 之间,为 虢州 司户参军,以疾卒于官。 凝 家素贫,一子尚幼, 李氏 携其子负遗骸以归东。过 开封 ,止旅舍。旅舍主人见其妇人独携一子而疑之,不许其宿。 李氏 顾天已暮,不肯去,主人牵其臂而出之。 李氏 仰天长慟曰:‘我为妇人,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邪?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即引斧自断其臂。” 明 邵璨 《香囊记·强婚》:“岂不闻 李氏 断臂,清风满耳如生。”《剪灯馀话·鸾鸾传》:“效投崖之烈女,慕断臂之贞妻。” 清 黄宗羲 《唐烈妇曹氏墓志铭》:“夫 溧阳 女子,一言而沉身; 王凝 之妻,仓卒而断臂。古人於生死之际,处之至精,今人见其为轻耳。”
(2).砍断手臂。谓女子贞洁守身。典出《新五代史·杂传序》:“予尝得 五代 时小説一篇,载 王凝 妻 李氏 之事…… 凝 家 青齐 之间,为 虢州 司户参军,以疾卒于官。 凝 家素贫,一子尚幼, 李氏 携其子负遗骸以归东。过 开封 ,止旅舍。旅舍主人见其妇人独携一子而疑之,不许其宿。 李氏 顾天已暮,不肯去,主人牵其臂而出之。 李氏 仰天长慟曰:‘我为妇人,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邪?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即引斧自断其臂。” 明 邵璨 《香囊记·强婚》:“岂不闻 李氏 断臂,清风满耳如生。”《剪灯馀话·鸾鸾传》:“效投崖之烈女,慕断臂之贞妻。” 清 黄宗羲 《唐烈妇曹氏墓志铭》:“夫 溧阳 女子,一言而沉身; 王凝 之妻,仓卒而断臂。古人於生死之际,处之至精,今人见其为轻耳。”
《漢語大詞典》:断鞅(斷鞅)
(1).砍断马鞅。鞅,夹贴在马颈两旁的皮条。《左传·襄公十年》:“ 齐侯 驾,将走 邮棠 。太子与 郭荣 扣马,曰:‘师速而疾,略也。将退矣,且社稷之主不可以轻,轻则失众,君必待之!’将犯之,太子抽剑断鞅,乃止。” 杨伯峻 注:“太子砍断马鞅,则居中两马与衡离,不能持车矣。”后用作强谏之典。 唐 陆贽 《论两河及淮西利害状》:“乃有泣血碎首牵裾断鞅者,皆以进议见拒,恳诚激忠,遂至发愤踰礼而不能自止故也。” 宋 范仲淹 《从谏如流赋》:“万乘之主,纳贤以虚,七人之职,竭节而居,又何烦於断鞅,岂有悔於观鱼。” 宋 陆游 《曾文清公墓志铭》:“虽有折槛、断鞅、牵裾、还笏,若卖沽名者,愿皆优容奬激之。”
(2).马鞅中断。形容马跑得很快。 唐 许尧佐 《柳氏传》:“遂升堂,出 翊 札示 柳氏 ,挟之跨鞍马,逸尘断鞅,倏忽而至。”
(2).马鞅中断。形容马跑得很快。 唐 许尧佐 《柳氏传》:“遂升堂,出 翊 札示 柳氏 ,挟之跨鞍马,逸尘断鞅,倏忽而至。”
《漢語大詞典》:断胫(斷脛)
砍断小腿。古代的一种肉刑。亦指君主对臣民残暴的行为。《檮杌闲评》第三二回:“从来人臣为国除奸,纵剖心断脛,陷狱投荒,皆无所顾。”参见“ 斮脛 ”。
《漢語大詞典》:斮筋
砍断脚筋。谓暴虐滥刑。《旧五代史·汉书·史弘肇传》:“ 弘肇 都辖禁军,警卫都邑,专行刑杀,略无顾避……有醉民抵忤一军士,则诬以讹言弃市。其他断舌、决口、斮筋、折足者,仅无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