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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法曲  拼音:fǎ qǔ
1.佛教或道教法会时所奏的乐曲。最早见于东晋的《法显传》。原为西域各族民乐,传入中国与清商乐结合,形成隋代的法曲。《新唐书。卷二二。礼乐志十二》:「初,隋有法曲,其音清而近雅。」
2.唐玄宗设梨园法部,所奏乐曲,称为「法曲」。清。汪兆镛〈忆旧游。隐林梢半角〉词:「留连,感古今,问法曲南薰,遗响谁传?」
《漢語大詞典》:法曲献仙音(法曲獻仙音)
词牌名。本为 唐 代法曲。 宋 柳永 、 姜夔 、 周邦彦 等有《法曲献仙音》词。双调,自八十七字至九十二字不等,共有六体。参阅《词谱》卷二二。此调异名有 宋 周密 《献仙音》及 姜夔 《越女镜心》
《分类字锦》:法曲侑宴
唐书李训传迁周易博士兼翰林侍讲学士入院诏法曲弟子二十人侑宴示优宠
分类:燕飨
《漢語大詞典》:法乐(法樂)
佛教语。谓积德行善、耽味佛法之乐。相对于欲乐而言。《维摩经·菩萨品》:“汝等已发道意,有法乐可以自娱,不应復乐五欲乐也。” 晋 法显 佛国记:“其国丰乐,人民殷盛;尽皆奉法,以法乐相娱。”
犹法曲。 宋 曾巩 《集贤殿春燕呈诸同舍》诗:“御炉风细麝烟浮,法乐声和酒味柔。”
《漢語大詞典》:法歌
犹法曲。 唐 杜甫 《秋日夔府咏怀一百韵》:“法歌声变转,满座涕潺湲。”
分類:法曲
《國語辭典》:法部  拼音:fǎ bù
1.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唐。王建〈霓裳词〉一○首之八:「传呼法部按霓裳,新得承恩别作行。」《宋史。卷一三一。乐志六》:「惟〈瀛府〉、〈献仙音〉谓之法曲,即唐之法部也。」清。徐珂《清稗类钞。恩遇类。卢明楷以精乐律受知》:「凡所撰进,皆播之管弦,列于法部。」
2.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民初改为司法部,再改为司法行政部,即今之法务部。《清史稿。卷二四。德宗本纪二》:「改巡警部为民政部,户部为度支部,兵部为陆军部,刑部为法部。」
3.天神率领的部众。如:「法部仙灵」。南朝梁。萧子显御讲摩诃般若经序〉:「盖法部之为尊,乃圆圣之极教。」《正统道藏。洞真部。方法类。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谨请灵宝,法部灵官,金童玉女,将帅吏兵,并各化身真气入于其中。」
《國語辭典》:枉桡(枉橈)  拼音:wǎng náo
1.违法曲断,使有理不得申。《礼记。月令》:「斩杀必当,毋或枉桡。」
2.弯曲。《淮南子。脩务》:「琴或拨剌枉桡,阔解漏越,而称以楚庄之琴。」汉。高诱。注:「枉桡,曲弱。」清。曾国藩〈金陵湘军陆师昭忠祠记〉:「甫历三载,楹栋枉桡,墙宇㩻陊。」
《漢語大詞典》:枉曲
谓违法曲断;不公正。后汉书·王符传:“中才以上,足议曲直,乡亭部吏,亦有任决断者,而类多枉曲,盖有故焉。” 宋 范仲淹 《奏灾异后合行四事》:“州县长吏及刑狱法官有用法枉曲侵害良善者,具事状奏闻。”
《國語辭典》:波峭  拼音:bō qiào
形势曲折不平。后借以形容文章富有风致。宋。朱弁《曲洧旧闻》卷九:「东坡天才,无施不可以。少也实嗜梦得诗,故造词遣言,峻峙渊深,时有梦得波峭。」也作「逋峭」。
《漢語大詞典》:庯峭
本义为屋势倾斜曲折貌。后用以形容人的仪表有风致。 宋 宋祁 《宋景文公笔记·释俗》:“今造屋势有曲折者谓之庯峻, 齐 魏 间以人有仪矩可喜者谓之庯峭,盖庯峻也。” 清 黄生 义府卷下:“屋庯庩则其形峭丽,故人有风仪者,目为庯峭, 魏收 云‘庯峭难为’是也。后通用波俏字,或单云俏,俏或又借樵(七肖反)。”参见“ 峬峭 ”、“ 逋峭 ”。
《漢語大詞典》:献仙音(獻仙音)
词牌名。原为法曲之一种。有九十二字、九十一字、八十七字三体。 宋 沈括 梦溪笔谈·乐律一:“或谓今燕部有《献仙音》曲,乃其(《霓裳羽衣曲》)遗声。然《霓裳》本谓之道调法曲。”参阅《词谱》卷二二。
《漢語大詞典》:仙韶曲
唐 代法曲的别称。因 文宗 时乐伎住处叫 仙韶院 而得名。新唐书·礼乐志十二:“ 文宗 好雅乐,詔太常卿 冯定 采 开元 雅乐製《云韶法曲》《霓裳羽衣舞曲》……乐成,改法曲为仙韶曲。”
《漢語大詞典》:钗股篆(釵股篆)
书法篆体的一种。其笔法曲折,圆而有力,如折钗股。 宋 陈槱 负暄野录·邵餗书:“ 邵居士 餗 ,才行俱美,高尚不仕,隐居 丹阳 ,尤工为釵股篆,世所钦重。”
《國語辭典》:霓裳羽衣曲  拼音:ní cháng yǔ yī qǔ
乐曲名。唐代的宫廷乐舞曲。原为西域乐舞,初名〈婆罗门曲〉。玄宗开元中,西凉节度使杨敬述献上,又经玄宗改编增饰并配上歌词和舞蹈,于天宝十三年改用此名。其乐舞皆描写虚无缥缈的仙境和仙女的形象。安史之乱后,此曲散佚,后南唐李后主得残谱,补缀成曲。唐。白居易〈长恨歌〉:「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也称为〈霓裳〉、〈霓裳曲〉、〈霓裳羽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