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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
(续上)
裁判
选民
违格
法币
国律
简宪
辩诉
法规
处刑
条文
刻法
妻亲
普法
律贯
戏杀
《國語辭典》:
裁判
拼音:
cái pàn
1.依竞赛规则,对竞赛成绩或竞赛中所发生的问题作公平的处置或评判。
2.依竞赛规则处置竞赛中所发生的问题及评断胜负的人。也称为「裁判员」。
3.法律上指审判机关对负责之案件,依相关诉讼法的正当法律程序,而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对当事人或诉讼关系人之主张做出决定,可分为判决及裁定。
分類:
裁判
法院
体育运动
体育
事实
竞赛
是非曲直
执行
依照
法律
评判
运动员
诉讼
讼案
人
案件
成绩
裁定
判决
问题
《國語辭典》:
选民(選民)
拼音:
xuǎn mín
拥有选举权的公民。
分類:
选民
法律
规定
享有
选举权
公民
《漢語大詞典》:
违格(違格)
违反法律规定。
《
北齐书·王峻传
》
:“坐违格私度禁物并盗截军粮,有司依格处斩。”
分類:
违反
法律
规定
《國語辭典》:
法币(法幣)
拼音:
fǎ bì
法律赋与强制通用的货币。如本位货币、辅币等。也称为「法货」。
分類:
国家
法律
赋予
强制
通用
货币
《漢語大詞典》:
国律(國律)
国家的法律。
《
韩非子·饰邪
》
:“当 赵 之方明国律、从大军之时,人众兵强,辟地 齐 燕 ;及国律慢,用者弱,而国日削矣。” 宋
陈亮
《上光宗皇帝鉴成箴》
:“勿私赏以格公议,勿私刑以亏国律。”
《廿载繁华梦》
第三六回:“你好撒刁!説那罪人不及妻孥的话,难道要与本官谈论国律不成?”
分類:
国家
法律
《漢語大詞典》:
简宪(簡憲)
指记载法律典章的文书。
《
隋书·刑法志序
》
:“岁布平典,年垂简宪,昭然如日月,望之者不迷,旷乎如大路,行之者不惑。”
分類:
记载
法律
典章
文书
《漢語大詞典》:
辩诉(辯訴)
法律用语。法院审判案件时,被告人为自己申辩。
分類:
法律
法律用语
法院
审判
判案
案件
被告人
自己
申辩
《國語辭典》:
法规(法規)
拼音:
fǎ guī
法律、条例、法令、规章、规则等的统称。
分類:
法规
法律
法令
条例
章程
法定
文件
《國語辭典》:
处刑(處刑)
拼音:
chǔ xíng
依法对犯罪者施以相当的刑罚。
分類:
依照
法律
罪犯
判处
处刑
刑罚
《國語辭典》:
条文(條文)
拼音:
tiáo wén
法律或章程中分条说明的文字。如:「律师熟谙法律条文。」
分類:
条文
法律
章程
等分
说明
文字
《漢語大詞典》:
刻法
(1).苛刻的法律。 汉 陆贾
《
新语·至德
》
:“岂恃坚甲利兵,深刑刻法,朝夕切切,而后行哉?”
(2).雕、刻的技法。 鲁迅
《书信集·致陈铁耕》
:“十五张连环图画,我是看得懂的,因为我们那里也有这故事,但构图和刻法,却诚如来信所说,有些草率。”
分類:
苛刻
法律
技法
《国语辞典》:
妻亲(妻亲)
拼音:
qī qīn
旧时法律上指妻的本生亲属。如妻的父母、伯叔、兄弟、姊妹都是。
分类:
时法
法律
本生
亲属
父母
伯叔
兄弟
姊妹
《國語辭典》:
普法
拼音:
pǔ fǎ
1.三阶教对修行方式、态度的一种方法。分为普法和别法两类,普法是指对法不分大、小乘,于人不辨圣、凡,普信普敬,不尊此法而斥他法,这是第三阶众生最适合修行的方法。
2.大陆地区指普及法律知识。
分類:
普及
法律
知识
《漢語大詞典》:
律贯(律貫)
指法律系统。
《荀子·成相》
:“臣谨脩,君制变,公察善思论不乱,以治天下,后世法之,成律贯。” 杨倞 注:“律贯,法之为条贯也。”
分類:
法律
系统
《漢語大詞典》:
戏杀(戲殺)
谓相戏误伤而致死。 唐 代法律规定戏杀罪轻于斗杀, 明 清 皆以斗杀论,至 光绪 末年又减轻论处。
《唐律·斗讼》
:“诸戏杀伤人者,减鬭杀伤二等。” 长孙无忌 疏议:“戏杀伤人者,谓以力共戏鬭,因而杀伤人。”
《
清史稿·刑法志二
》
:“﹝ 光绪 ﹞三十二年,法律馆奏准将戏杀、误杀、擅杀虚拟死罪各案,分别减为徒、流。自此而死刑亦多轻减矣。”
分類:
致死
法律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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