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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远乡牌
哀吊
盗葬
丧钟
随葬
襚衣
送亡
袒括
享右
相饭
追废
家奠
奠敬
鞭墓
不死草
《國語辭典》:远乡牌(遠鄉牌)  拼音:yuǎn xiāng pái
异乡客的墓牌。元。康进之《李逵负荆》第四折:「我死后墓顶头谁定远乡牌,灵位边谁咒生天界。」元。张国宾《薛仁贵》第二折:「哎哟!儿也,你可只落的定一面远乡牌。」
《國語辭典》:哀吊(哀弔)  拼音:āi diào
安慰吊问。《周礼。秋官。小行人》:「若国有祸灾,则令哀吊之。」
《漢語大詞典》:盗葬(盜葬)
谓窃用他人土地、墓穴埋葬死者。《唐律·户婚中·盗耕人墓田》:“诸盗耕人墓田,杖一百。伤坟者,徒一年。即盗葬他人田者笞五十,墓田加一等,仍令移葬。” 明 叶盛 水东日记·葬地蛇盘兔:“意者,地气温暖,二物皆穴焉,偶相值而相持,亦适然耳。昧者至争地盗葬,訐讼连年,惑哉!”《清文献通考·刑四》:“若本人远祖之坟被人发掘盗葬,因将盗葬之棺发掘抛弃者,虽同是发塚,不必以发塚论。”
《國語辭典》:丧钟(喪鐘)  拼音:sāng zhōng
西方风俗敲钟以宣告人死亡。故比喻死亡、灭亡。如:「民主革命的成功,正敲响了极权暴政的丧钟。」
《國語辭典》:随葬(隨葬)  拼音:suí zàng
陪同死者下葬的物品。如金饰、财物、器具、车马等。
《漢語大詞典》:襚衣
赠送给死者的衣服。礼记·丧服大记“君无襚,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 唐 孔颖达 疏:“小敛尽主人衣美者,乃用宾客襚衣之美者,欲以美之,故言祭服也。”
《漢語大詞典》:送亡
(1).旧俗超度、祭祀死者,召来亡灵后祭毕送之使去。《水浒传》第四五回:“两个又戏笑了一回,那和尚自出去判斛送亡。” 胡朴安 《中华全国风俗志·湖北·监利岁时气候记》:“七月七日,祭祖祢,谓之迓亡;连享七日,焚楮荐之,曰送亡。”
(2).犹送丧。 清 归庄 《我行》诗:“鐃吹从东来,乃是送亡者;素冠羣号哭,相携向中野。”
《漢語大詞典》:袒括
古丧礼,死者已小敛,吊丧者袒衣括发而吊。语出礼记·檀弓上:“主人既小敛,袒、括髮。”宋书·孝义传·何子平:“﹝ 何子平 ﹞母丧去官,哀毁踰礼,每至哭踊,顿絶方苏。值 大明 末,东土飢荒,继以师旅,八年不得营葬,昼夜号絶擗踊,不闋俄顷,叫慕之音,常如袒括之日。”周书·齐炀王宪传:“吾与 齐王 异生,俱非正嫡,特为吾意,今袒括是同。” 清 方文 《述哀》诗:“浹旬书始到,旅次聊袒括。”
《漢語大詞典》:享右
古代祭祀仪式之一。享,向尸(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献酒食;右,向尸劝食。《周礼·春官·大祝》:“以享右祭祀。” 郑玄 注:“享,献也,谓朝献馈献也。右,读为侑,侑劝尸食而拜。”
《漢語大詞典》:相饭(相飯)
古时丧礼仪节之一。纳含敛之物于死者口中。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璧,士以贝,庶人以饭。周礼·春官·大祝:“大丧,始崩,以肆鬯,渳尸,相饭,赞敛,彻奠。” 贾公彦 疏:“浴讫即饭含,故言相饭也。”参见“ 饭含 ”。
《漢語大詞典》:饭含(飯含)
亦作“ 饭唅 ”。 古丧礼。以珠、玉、贝、米等物纳于死者之口。荀子·礼论:“始卒,沐浴鬠体饭唅,象生执也。”战国策·赵策三:“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后汉书·礼仪志下:“饭唅珠玉如礼。” 刘昭 注引《礼稽命徵》:“天子饭以珠,唅以玉;诸侯饭以珠,唅以璧;卿大夫、士饭以珠,唅以贝。” 宋 苏轼 《游桓山记》:“余将弔其藏,而其骨毛爪齿既已化为飞尘,荡为冷风矣,而况于椁乎?况于从死之臣妾,饭含之贝玉乎?”周礼·春官·典瑞“共饭玉” 清 孙诒让 正义:“饭含所用,古説多异。”一说饭与含为二事。饭所用有差;而含者,自天子至大夫皆用玉。参阅 清 孙诒让 周礼正义·春官·典瑞
分類:丧礼死者
《漢語大詞典》:追废(追廢)
废除死者原有的封诰。后汉书·桓帝纪:“壬午,立皇后 邓氏 ,追废 懿陵 为贵人冢。”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历法·俗忌:“ 景帝 以壬申五月二日,立皇后 杭氏 ,旋以病崩,未几追废。”
《国语辞典》:家奠  拼音:jiā diàn
同族的人对死者行礼悼祭。《通俗常言疏證。死丧。家奠》引《金陵杂志》:「家奠者,使族中之人行礼。」
《国语辞典》:奠敬  拼音:diàn jìng
致送死者家属的金钱,用以代替祭品。也作「奠仪」。
《國語辭典》:鞭墓  拼音:biān mù
鞭打坟墓以泄恨。《后汉书。卷三一。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苏章》:「子胥虽云逃命,而见用强吴,凭阖庐之威,因轻悍之众,雪怨旧郢,曾不终朝,而但鞭墓戮尸,以舒其愤,竟无手刃后主之报。」
分類:鞭挞死者
《國語辭典》:鞭尸  拼音:biān shī
春秋时伍子胥率吴军攻入楚国,掘出楚平王的尸首,打了三百鞭,报了父兄的仇。见《史记。卷六六。伍子胥传》。后亦指对已死的人,作严厉的批评。也作「鞭尸」。
《國語辭典》:鞭尸(鞭屍)  拼音:biān shī
鞭打尸首以雪恨,或对已死的人做严厉的批评。参见「鞭尸」条。《魏书。卷三八。王慧龙传》:「誓愿鞭尸吴市,戮坟江阴。」
分類:泄愤典实
《國語辭典》:不死草  拼音:bù sǐ cǎo
神话传说中可让人起死回生的草。《艺文类聚。卷九六。鳞介上。龙》:「神惧,以刃自贯其心而死,禹哀之,痤以不死草,皆生。」汉。东方朔〈海内十洲记〉:「有不死之草,草形如菰,苗长三四尺,人已死三日者,以草覆之,皆当时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