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834? 【介绍】: 唐长安人,字洪度。幼随父入蜀,沦为乐妓。工诗,韦皋镇蜀,召令侍酒赋诗,称为女校书。暮年屏居浣花溪,著女冠服,创制松花小笺,人称薛涛笺。唐诗大辞典 修订本
【生卒】:768?—832? 字洪度,长安(今陕西西安)人。父薛郧,因官寓蜀。涛美貌聪慧,通晓音律,8岁能诗。及笄,以诗闻。德宗贞元中韦皋镇蜀,召令侍酒赋诗,遂入乐籍。以灵慧获名当时,出入幕府,自韦皋至李德裕,历事11镇。韦皋曾拟奏请朝廷授以秘书省校书郎之衔,虽未获准,时人仍称之为校书。王建《寄蜀中薛涛校书》诗曰:“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花里闭门居。扫眉才子于今少,管领春风总不如。”段文昌为撰墓志,题曰《西川校书薛洪度之墓》。涛交游广泛,与元稹、白居易、刘禹锡、杜牧等20余人皆有唱和。兼擅书艺。晚年居成都浣花溪,著女冠服。自制深红小彩笺,后人仿造,称“薛涛笺”。事迹见《唐才子传》卷六。《历朝名媛诗词》评其诗曰:“涛诗颇多才情,轶荡而时出闲婉,女中少有其比。然大都言情之作,娓娓动人。”然亦有旨在讽喻者,杨慎称其诗“讽喻而不露,得诗人之妙”(《升庵诗话》卷一四);纪昀亦云:“托意深远”、“非寻常裙屐所及。”(《纪河间诗话》)有《锦江诗》5卷,已佚。近人张蓬舟有《薛涛诗笺》。《全唐诗》存诗1卷,《全唐诗续拾》补诗1首,断句1。唐诗汇评
薛涛(?-832),字洪度,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后随父入蜀。幼聪慧辩给,晓音律,能书善诗。贞元中,韦皋镇蜀,召令侍酒赋诗,遂入乐籍,蜀中呼为“女校书”。曾被罚赴边,后返成都。历事十一镇,与节帅王播、武元卫、段文昌、李德裕,诗人元稹、王建、白居易等均有诗作往还。晚年居浣花溪畔,好吟小诗,因自制彩笺,时称“薛涛笺”。有《锦江集》五卷,己佚。后人辑有《薛涛诗》一卷行世,《全身诗》编诗一卷。词学图录
薛涛(?-832至835) 字洪度,一作宏度。长安人。父郧宦蜀,殁后妻女流寓蜀中,遂入乐籍。韦皋奏请授秘书省校书郎,未果,人往往以女校书称之。有《锦江集》五卷,今佚,《全唐诗》录存诗一卷,近人张蓬舟有《薛涛诗笺》,有《阿那曲》等词。全唐诗补逸
薛涛字洪度,本长安人,随父宦流落蜀中。文宗大和五年卒,年六十四。补诗二首。
作品评论
王建《寄蜀中薛涛校书》
万识桥边女校书,枇杷树下闭门居。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国史补》
有乐妓而工篇什者,成都薛涛;有家僮而善章句者,郭氏奴:皆文之妖也。云溪友议
友人元相国(稹),应制科之选,历天禄畿尉,则闻西蜀乐籍有薛涛者,能篇咏,饶词辩,常悄然于怀抱也。鉴诫录
薛涛者,容仪颇丽,才调尤佳,言谑之间,立有酬对。《牧竖闲谈》
元和中,成都乐籍薛涛者,善篇章,足辞辩,虽无风讽教化之旨,亦有题花咏月之才,当时营妓之中尤物也。宣和书谱
妇人薛涛,成都倡妇也,以诗名当时,虽失身卑下,而有林下风致。故词翰一出,则人争传以为玩……每喜写己所作诗,语亦工,思致俊逸,法书警句,因而得名。唐才子传
涛工为小诗……其所作诗,稍欺良赶,词意不苟,情尽笔墨,翰苑崇高,辄能攀附。殊不意裙裾之中出此异物,岂得以匪人而弃其学哉!唐诗镜
薛涛诗气色清老,是此中第一流人。唐音癸签
薛工绝句,无雌声,自寿者相。徐𤊹《红雨楼题跋记》
唐有天下三百年,妇人女子能诗者不过十数,娼妓诗最佳者薛洪度、关盼盼而已。彤管所载,不得一二;女史所收,不得三四。近曹能始参西蜀,梓而行之。洪度诗五百首,此亦断圭残璧,非完璞也。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扬州人,字方叔。李定孙。徽宗政和二年进士。历官中书舍人。出为两浙、江西、湖南抚谕使,具奏官吏能否,民事冤抑,听陈诉,为申理。以奉使称职,除给事中、吏部侍郎。历江西路提刑,以徽猷阁待制知吉州,奉祠归。有《己酉航海记》、《大隐集》。全宋诗
李正民,字方叔,江都(今江苏扬州)人。徽宗大观元年(一一○七)入宣城学,政和二年(一一一二)进士(明嘉靖《惟扬志》卷一九)。曾知吉、筠、洪、温、婺、淮宁等州府。高宗绍兴十年(一一四○)知陈州时,为金人所执。十二年和议成,放归(《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八)。回朝后,历任给事中、礼部、吏部侍郎、中书舍人等职。官终徽猷阁待制(清康熙《扬州府志》卷二三)。有《大隐集》三十卷(《宋史·艺文志》),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十卷,其中诗四卷。 李正民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为底本,酌校他书。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全宋文·卷三五三五
李正民(?——一一五一),字方叔,扬州江都(今江苏扬州)人,祖定,父景渊。政和二年登进士第。七年,以迪功郎试词学兼茂科,除秘书省正字。建炎二年知湖州,入为尚书吏部左司员外郎,寻兼权中书舍人。四年,差充两浙江西湖南抚谕使,诣虔州问安隆祐太后。还,擢右谏议大夫,除给事中。试吏部侍郎,移礼部。绍兴元年出知吉州,改江西安抚使兼知洪州,以滥赏罢为祠官。六年,起知筠州,不赴,改婺州、温州。九年,知淮宁府,寻为金人所获。和议成,南还,以左朝奉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寓居秀州海盐。绍兴二十一年卒。著有《己酉航海记》、《大隐集》。见《南宋文范作者考》卷上,《宋会要辑稿》后妃二、职官二、选举一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二六、三九、四五、四九、六五、一三三、一三五、一六二及《大隐集》卷四所载诸文。
《漢語大詞典》:朱批
1.见“ 硃批諭旨 ”。
2.旧时官府的朱笔批示。《醒世姻缘传》第四七回:“牌上硃批:‘如违限一日,县差与原差各重责二十板革役。’”
3.评校书籍时用朱笔作的批语、校记。 胡适 《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 脂砚斋 残本有夹缝硃批云:‘ 贾蔷 、 贾菌 之祖,不言可知矣。’”
2.旧时官府的朱笔批示。《醒世姻缘传》第四七回:“牌上硃批:‘如违限一日,县差与原差各重责二十板革役。’”
3.评校书籍时用朱笔作的批语、校记。 胡适 《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 脂砚斋 残本有夹缝硃批云:‘ 贾蔷 、 贾菌 之祖,不言可知矣。’”
《漢語大詞典》:朱批谕旨(硃批諭旨)
清 制,内外奏章或特降之旨,由皇帝用朱笔批示,以示出于亲笔。《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十一》有《世宗宪皇帝硃批諭旨》三百六十卷。亦省作“ 硃批 ”、“ 硃諭 ”。《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十一·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所载臣工奏摺,凡二百二十三人。多者以一人分数册,少者以数人合一册。所奉硃批,一一恭録。” 清 龚自珍 《乙丙之际箸议第十九》:“ 乾隆 初,有言东南之土肌理横,故宜水;西北之土肌理直,故不宜水。硃批曰:‘所奏情形是。’於是积数年之疑豁然矣。” 崇彝 《道咸以来朝野杂记》:“ 琦公 ( 琦善 )递亲供时,随呈黄摺匣一扣,内皆 宣宗 亲笔硃諭。” 燕谷老人 《续孽海花》第四六回:“不多一会儿,就硃諭下来,叫老爷回籍。” 欧阳予倩 《忠王李秀成》第三幕:“一来有许多话写不明白,二来上一个奏折,要起草稿,要誊正,送进宫来,等候朱批;主上有什么要问的地方,再下诏书, 秀成 再上奏折,这样一来,就要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