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裁决(裁決) 拼音:cái jué
1.经考虑而判定。《新五代史。卷三○。汉臣传。苏逢吉传》:「随事裁决,出其意见,是故汉世尤无法度。」
2.行政官署依据法令对于具有违法事实的人,科以一定处罚。如:「送交通事件裁决所裁决。」
2.行政官署依据法令对于具有违法事实的人,科以一定处罚。如:「送交通事件裁决所裁决。」
《國語辭典》:比例 拼音:bǐ lì
1.比照、援例,拿以往的例子相比拟。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如此比例,触类慎之,不可陷于轻脱。」《后汉书。卷三二。樊宏阴识列传。阴识》:「故侍中卫尉关内侯兴,典领禁兵,从平天下,当以军功显受封爵,又诸舅比例,应蒙恩泽,兴皆固让,安乎里巷。」
2.同类的二数量相除为比,此二数相比等于彼二数相比,则四数成为比例。如12:4=3:1。
3.比较同类数量的倍数关系,其中一数是另一数的几倍或几分之几。如:「教师和学生的比例,已经达到规定的标准。」
4.事物在整体中所占的分量。如:「我国的老年人口比例逐年增加。」
2.同类的二数量相除为比,此二数相比等于彼二数相比,则四数成为比例。如12:4=3:1。
3.比较同类数量的倍数关系,其中一数是另一数的几倍或几分之几。如:「教师和学生的比例,已经达到规定的标准。」
4.事物在整体中所占的分量。如:「我国的老年人口比例逐年增加。」
《漢語大詞典》:铨法(銓法)
选拔、任用官吏的条例。《新唐书·选举志下》:“初,銓法简而任重。” 宋 叶适 《宝谟阁待制中书舍人陈公墓志铭》:“朝廷难以銓法持之,遂授太学録。”《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四年》:“官司文籍散佚,无所稽考,议者以为銓法最为急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