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度术数。
《管子·形势解》:“以规矩为方圜,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得;以法数治民,则安。”
《荀子·富国》:“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 宋
曾巩 :“顾初至时,遇在势者横逆,又议法数不合,常恐不免於构陷。”
(2).佛教指按数字对教义的分类,如三界、四谛、五蕴、六度、八正道、十二因缘、五位七十五法等。也称名数。 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一分第四章:“ 安公 谓 世高 似撰
《四諦》、
《十四意》、
《九十八结》诸经,已见其对 汉 人説经即依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