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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徒奴
配甲坊
拘作
抓壮丁
作工徒
受雇人
儤工
顶包
东方未明
《漢語大詞典》:徒奴
服劳役的罪犯和奴隶。史记·淮阴侯列传:“ 信 乃谋与家臣夜诈詔赦诸官徒奴,欲发以袭 吕后 、太子。”
《漢語大詞典》:配甲坊
发配至甲坊服劳役。古代徒刑。北齐书·王晞传:“帝寻发怒,闻 晞 得杖,以故不杀,髠钳配甲坊。”资治通鉴·陈武帝永定二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配甲坊,徒刑也,由此得免。”参见“ 甲坊 ”。
《漢語大詞典》:甲坊
(1).古时制造铠甲的作坊。北史·王峻传:“詔决鞭一百,除名配甲坊,蠲其家口。”资治通鉴·梁元帝承圣三年:“帝怒,於是 裴 ( 卢裴 ) 庶 ( 李庶 )及尚书郎中 王松年 皆坐谤史,鞭二百,配甲坊。” 胡三省 注:“甲坊,造甲之所。”续文献通考·兵十四:“﹝ 辽圣宗 统和 ﹞四年三月,詔 平州 节度使 达里库 甲鎧闕,取於 显州 之甲坊。”
(2).指甲坊署。新唐书·百官志三:“总署二:一曰弩坊,二曰甲坊。主簿一人,正八品下;録事一人,从九品下。”续文献通考·职官六:“ 泰和 四年復併甲坊、利器两署为军器署。”
《漢語大詞典》:拘作
服劳役。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九年:“未几,流 萧巖寿 於 乌隗部 ,终身拘作。”
《漢語大詞典》:抓壮丁
旧时官府强征青壮年男子当兵服劳役,也称“抓丁”
《漢語大詞典》:作工徒
指服劳役的工匠。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穀水:“ 永建 六年九月,詔书脩太学,刻石记年用作工徒十一万二千人。”
《国语辞典》:受雇人(受雇人)  拼音:shòu gù rén
为他人服劳役,而获取一定薪资或其他报酬的人。
《漢語大詞典》:儤工
服劳役超过法定数量的佣工。 宋 姚宽 西溪丛语卷下:“今俗谓程外课作者,谓之儤工。”
《漢語大詞典》:顶包(頂包)
(1).谓服劳役,当苦差。 明 徐渭 《歌代啸》第一出:“我就断了这瓠子种,又何妨?我便顶包、化缘、撇鈸、説因果,也过了这日子,莫不只有园子好种。”
(2).暗中更换。 孙中山 《政府扣留的不是枪械是私运军火的丹麦船》:“第二批枪支到了,然后才用军政部的护照,才对你们说枪支到了。他们这次所运的枪,就是顶包。现在顶包已经是穿了。因为这个原故,政府便要查究。” 孙中山 《中国内乱之因》:“有了这两个疑点,那末这批军火,不是私运,便是顶包。”
《國語辭典》:东方未明(東方未明)  拼音:dōng fāng wèi míng
《诗经。齐风》的篇名。共三章。根据〈诗序〉:「东方未明,刺无节也。」首章二句为:「东方未明,颠倒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