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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
执事
执政
执手
执法
宰执
执鞭
执中
执经
执戟
执笔
百执
执绋
执礼
执丧
固执
《國語辭典》:执事(執事)  拼音:zhí shì
1.执行任务、担任工作。《儒林外史》第三七回:「庄徵君复归了亚献位,执事的都复了原位。」《官场现形记》第二四回:「贾大少爷一路观看,踱进客堂,就有执事的道婆,前来打个问讯。」
2.执掌事务的人。《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朝之执事,亡非同类。」唐。元稹 授范季睦尚书仓部员外郎制:「乃诏执事,聿求其才,乘我有秋,大实仓廪。」
3.供使唤差遣的人。《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寡君闻君亲举玉趾,将辱于敝邑,使下臣犒执事。」
4.工作、职务。《西游记》第五回:「朕见你身闲无事,与你件执事。」《红楼梦》第七四回:「馀者皆在南方,各有执事。」
5.对人的敬称。宋。苏辙 上枢密韩太尉书:「太尉执事:辙生好为文,思之至深。」明。郑成功〈与荷兰守将书〉:「执事率数百之众,困守城中,何足以抗我军?」
《國語辭典》:执事(執事)  拼音:zhí shi
仪仗。参见「仪仗」条。《儒林外史》第一回:「次早,传齐轿夫,也不用全副执事,只带八个红黑帽夜役军牢。」
《國語辭典》:执政(執政)  拼音:zhí zhèng
1.执掌政权。《新唐书。卷一一五。朱敬则传》:「及执政,每以用人为先,细务不省也。」
2.掌握政权的人。《左传。襄公十年》:「晨攻执政于西宫之朝,杀子驷子国子耳。」宋。王安石 内翰沈公墓志铭:「平居闭门,虽执政,非公事不辄见也。」
《國語辭典》:执手(執手)  拼音:zhí shǒu
握手。宋。柳永〈雨霖铃。寒蝉凄切〉词:「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三国演义》第一一回:「陶谦劳军已毕,赵云辞去,玄德执手挥泪而别。」
《國語辭典》:执法(執法)  拼音:zhí fǎ
1.执行法律。《汉书。卷一一。哀帝纪》:「至今有司执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势获名,温良宽柔,陷于亡灭。」《二刻拍案惊奇》卷一二:「我前日认是奉公执法,怎知反被奸徒所骗?」
2.执行法律的官吏。《史记。卷一二六。滑稽传。淳于髡传》:「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傍,御史在后,髡恐惧俯伏而饮,不过一斗径醉矣。」
《漢語大詞典》:宰执(宰執)
指宰相等执掌国家政事的重臣。 唐 陆龟蒙 《自怜赋》:“丞相府不开, 平津阁 不立,布衣之説无由自通乎宰执。”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大内:“外廊横门北去百餘步,又一横门,每日宰执趋朝,此处下马。”金史·侯挚传:“ 挚 为人威严,御兵人莫敢犯。在朝遇事敢言……南渡后宰执中,人望最重。” 清 戴名世 《九科文总序》:“以谓天下之为选政者,以草莽而操文章之权,其转移人心,乃与宰执侍从及督学之官等而深有望於大儒者,为之别黑白而定邪正,使天下晓然知所去取。”
《國語辭典》:执鞭(執鞭)  拼音:zhí biān
1.手持马鞭,用以驾车。后多借指卑贱的差役。《论语。述而》:「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少苦执鞭,恒患不得快饮酒,使其酒足,馀年毕矣,无所复须。」
2.借指追劳追随。《史记。卷六二。管晏列传。晏婴》:「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聊斋志异。卷二。陆判》:「陵阳陆公犹存乎?尚有灵焉否也?为之执鞭,所欣慕焉。」
3.手持教鞭,指当老师。如:「执鞭一生,门生无数。」
《國語辭典》:执中(執中)  拼音:zhí zhōng
语本《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守中正之道,无过与不及。
《漢語大詞典》:执经(執經)
手持经书。谓从师受业。汉书·于定国传:“ 定国 乃迎师学春秋,身执经,北面备弟子礼。” 唐 韩愈 《答殷侍御书》:“八月益凉,时得休假,儻矜其拘缀不得走请,务道之传而赐辱临,执经座下,获卒所闻,是为大幸。” 清 钱谦益 《谕祭赠礼部右侍郎冯有经文》:“於戏!涕泗何从,言念春宫之旧事;话言犹在,追怀青殿之执经。”
《國語辭典》:执戟(執戟)  拼音:zhí jǐ
1.手持兵戟,即从军。南朝宋。谢灵运〈斋中读书〉诗:「执戟亦以疲,耕稼岂云乐。」
2.职官名。秦汉时的侍郎官,掌管宿卫殿门。
《國語辭典》:执笔(執筆)  拼音:zhí bǐ
拿笔,指写字或作文。汉。刘向《列女传。卷五。珠崖二义》:「关吏执笔书劾,不能就一字。」《魏书。卷八一。山伟传》:「二十许载,时事荡然,万不记一,后人执笔无所凭据。」
《漢語大詞典》:执笔法(執筆法)
写毛笔字持笔的方法。前人所传的执笔法一般采用 唐 陆希声 所传的“擫、押、钩、格、抵”五字法。“擫”是大拇指指肚部分紧贴笔管;“押”是食指与大拇指相对夹持笔管;“钩”是中指钩住笔管;“格”是无名指甲、肉相连处挡着笔管;“抵”是小指紧贴无名指以助之。五指之力,相互配合,执住笔管,其力才得平衡。此外,要求指实掌虚,掌竖腕平,腕和肘悬起。这样执笔写字,笔锋中正,运转容易,字迹圆满得势。
《漢語大詞典》:百执(百執)
见“ 百执事 ”。
《漢語大詞典》:百执事(百執事)
犹百官。书·盘庚下:“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尚皆隐哉。”国语·吴语:“王总其百执事,以奉其社稷之祭。” 韦昭 注引 贾逵 曰:“百执事,百官。” 唐 韩愈 《东都遇春》诗:“在庭百执事,奉职各祗敬。” 严复 《原强续篇》:“夫以 中国 今日政治之弛缓不收,人心之浇薄自私与百执事人才之消乏,虑无起者耳。”亦省作“ 百执 ”。 宋 王禹偁 《拟裴寂祷华山文》:“余若位极人臣,业展经纶,黜陟乎百执,启沃乎一人。”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宝元元年:“伏望陛下普詔百执,各贡所怀,留神省閲。”
分類:百官贾逵
《國語辭典》:执绋(執紼)  拼音:zhí fú
送葬时手执绳索以牵引灵柩,后泛指送葬。《礼记。曲礼上》:「适墓不登垄,助葬必执绋。」唐。黄滔 祭崔朴阙:「方俟弹冠,仰修程于霄汉,谁云执绋,悲落景于桑榆。」
《國語辭典》:执礼(執禮)  拼音:zhí lǐ
1.守礼。汉。桓宽《盐铁论》:「昔周公处谦以卑士,执礼以治下。」
2.对人的礼貌。《列子。汤问》:「造父之始从习御也,执礼甚卑,泰豆三年不告,造父执礼愈谨。」
《國語辭典》:执丧(執喪)  拼音:zhí sāng
守丧。《史记。卷一○三。万石君传》:「其执丧,哀戚甚悼。」唐。元稹 李珝起复监察御史制:「以尔珝文学周敏,操行端方,执丧有闻,俯以就制。」
《國語辭典》:固执(固執)  拼音:gù zhí
1.坚守不违背。《礼记。中庸》:「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汉书。卷八五。谷永杜邺传。谷永》:「无使素餐之吏久尸厚禄,以次贯行,固执无违。」
2.坚持己见,不肯变通。《红楼梦》第七八回:「你太固执了,正经再搬进来的为是,休为没要紧的事反疏远了亲戚。」《文明小史》第三六回:「你们恁样固执,我也没法,只得告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