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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打道回府
理刑官
《国语辞典》:打道回府  拼音:dǎ dào huí fǔ
旧时官员出巡后回府衙,使差役在前鸣锣开道,称为「打道回府」。后指归去、回去。如:「时候不早了,咱们该打道回府了。」
《国语辞典》:理刑官  拼音:lǐ xíng guān
1.传统法之职官名。在清朝为理藩院的属官,分掌外藩各部的刑罚事件,如修订惩治外藩的法律,及参加审理关于外藩的案件与判决。
2.文学中称府衙的属官,掌理刑法等事的推勘。《警世通言。卷二四。玉堂春落难逢夫》:「会试日期已到。公子进了三场,果中金榜二甲第八名,刑部观政。三个月,选了真定府理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