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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23—1076 【介绍】: 宋开封人,字审礼,一作审理。向传范从侄,向皇后父。神宗熙宁初,以潍州防御使知陈州,遇事皆自省决,岁中阅囚,活重辟三人。知河阳,会旱蝗而民乏食,乃先以圭田租入振救之,富人争出粟,多所济活。迁明州观察使,进定国军留后,复出知青州。卒谥康懿。
《漢語大詞典》:大审(大審)
明 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大审平反纪略:“凡遇丙辛之年,即特勅司礼监掌印太监一员,前往三法司録囚,名曰大审。”明史·刑法志二:“ 成化 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堂上官,於大理寺审録,谓之大审。 南京 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輒大审。”
《漢語大詞典》:第二审
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
《國語辭典》:陪审(陪審)  拼音:péi shěn
1.由数位法官陪同主审审理讼案。
2.法院审理讼事,由民间选出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方式,称为「陪审」。英国有此制。
《國語辭典》:审案(審案)  拼音:shěn àn
审理案件。如:「法官正在审案。」
《國語辭典》:审判官(審判官)  拼音:shěn pàn guān
1.在法庭上负责审判的官员。一般指审判长。
2.军事演习中,称判定演习得失胜负的人为「审判官」。
《漢語大詞典》:审判权(審判權)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民事等案件的权力。
《漢語大詞典》:审判庭(審判庭)
(1).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案件的组织机构。审判庭由庭长一人、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2).为审理每一具体案件而成立的审判组织。
《漢語大詞典》:决理(決理)
判决,审理。史记·平準书:“ 公孙弘 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 汉 相, 张汤 用峻文决理为廷尉。”
分類:判决审理
《漢語大詞典》:鞠报(鞠報)
审理上报。鞠,通“ 鞫 ”。 宋 叶适 《提刑检详王公墓志铭》:“会将内禪,以詔旨趣狱具甚急,公鞠报如常日,竟得以赦。”
分類:审理上报
《漢語大詞典》:静狱(静獄)
犹虑囚。详细地审理狱囚而为之平反。新五代史·汉臣传·苏逢吉:“ 高祖 尝以生日遣 逢吉 疏理狱囚以祈福,谓之‘静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