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内三院
清 官署名。 清 天聪 十年,置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辑实录、史书,撰拟郊祀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进讲。合称“内三院”。 康熙 九年改为内阁。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故二·五学士》:“国朝官制,设内三院:曰国史,曰秘书,曰弘文,院各有学士一员。既设翰林院,以内三院为内阁,则止设阁学二员,而别以一人掌翰林院事,俱兼礼侍。”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三卷第二九章:“ 洪承畴 虽然此时尚无官职,却被指定同内三院大学士坐在一起。”参阅《清通典·职官一》。
《漢語大詞典》:榷场局(榷場局)
管理榷场事务的官署。《续资治通鉴·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香药库使 高唐 、 张逊 建议,请置榷场局,大出官库香药、寳货,稍增其价,许商人入金帛买之,岁可得钱三十万贯,以济国用,使外国物有所泄。”参见“ 榷场 ”。
《漢語大詞典》:删定曹
古代官署名,负责修改及审定律令。《南史·儒林传·沈洙》:“左丞 完元饶 议曰:‘ 沈 议非顿异 范 。正是欲使四时均其刻数。请写还删定曹详改前制。’ 宣帝 依事施行。”参见“ 删定郎 ”。
《漢語大詞典》:删定郎
我国 晋 代以来修改审定律令的官名。《资治通鉴·齐武帝永明九年》:“七年,尚书删定郎 王植 集定二註,表奏之。”《资治通鉴·陈武帝永定九年》:“置删定郎,治律令。” 胡三省 注:“删定郎,自 晋 宋 以来多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