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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丧夺(喪奪)
谓因遭侵夺而损失。 元 刘祁 归潜志卷十三:“﹝ 宋 ﹞维持国家亦二百载。虽遭丧夺,尚能奄有偏方。”
分類:侵夺损失
《漢語大詞典》:排夺(排奪)
除去。 宋 沈括 梦溪笔谈·杂志一:“士人以氏族相高……而流习所徇,扇以成俗,虽国势不能排夺。”
分類:除去
《漢語大詞典》:谴夺(譴奪)
责其罪而革其官。 唐 元稹 《寄隐客》诗:“监察官甚小,发言无所裨。小官仍不了,谴夺亦已随。”
《漢語大詞典》:讦夺(訐奪)
谓受攻讦而被夺官。 唐 韩愈 《祭河南张员外文》:“刑官属郎,引章訐夺;权臣不爱, 南昌 是斡。”
分類:攻讦
《漢語大詞典》:击夺(擊奪)
抢夺,劫掠。荀子·正论:“於是焉 桀 紂 羣居,而盗贼击夺,以危上矣。” 汉 贾谊 新书·时变:“工击夺者为贤,善突盗者为哲;诸侯设陷而相飭,设輹而相绍者为知。” 汉 桓宽 盐铁论·世务:“故谋臣以为击夺以困极之。”
分類:抢夺劫掠
《漢語大詞典》:克夺(克奪)
定夺,决断。红楼梦第三三回:“大约我近年於家务疏懒,自然执事人操克夺之权,致使弄出这暴殞轻生的祸来!”
分類:定夺决断
《漢語大詞典》:抗夺(抗奪)
谓予以反对而使改变主张。后汉书·黄琼传:“初, 琼 随父在臺阁,习见故事。及后居职,达练官曹,争议朝堂,莫能抗夺。”
《漢語大詞典》:予取予夺(予取予奪)
见“ 予取予擕 ”。
《漢語大詞典》:予取予携
亦作“ 予取予夺 ”。 从我处掠取。 梁启超 《克林威尔传》第五章:“今且冻饿委沟壑,所餘更何长物之与有?予取予擕,公等自为之!” 廖仲恺 《农民运动所当注意之要点》:“为谋永远撤去我海关之屏障,以任其予取予擕。” 秦牧 《拳头海岸》:“许多被目为可以予取予夺地得到财富的海岸,一处处都伸出了拳头来,变成了‘拳头海岸’。”
分類:掠取
《漢語大詞典》:予夺生杀(予奪生殺)
周礼·天官、大宰的“八柄”中有予、夺、生、诛(责备)等权力。后因以“予夺生杀”泛指帝王掌握的赏罚生死大权。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为人主者,予夺生杀,各当其义。”参见“ 予夺 ”。
分類:责备权力
《漢語大詞典》:予夺(予奪)
(1).赐予和剥夺。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驭群臣: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六曰夺,以驭其贫。” 郑玄 注:“幸,谓言行偶合於善,则有以赐予之……夺,谓臣有大罪,没入家财者。”管子·七法:“予夺也,险易也,利害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
(2).引申为赏罚。 明 王凤洲 《纲鉴会纂》卷四四:“ 范华阳 曰:‘今 僖宗 两无予夺,何以儆 全忠 而服 克用 耶!’”
(3).裁决,裁夺。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朝夕聚议,寒暑烦劳,背春涉冬,竟无予夺。” 唐 吴兢 贞观政要·纳谏:“ 蜀王 妃父 杨誉 ,在省竞婢,都官郎中 薛仁方 留身勘问,未及予夺。”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谨详谳之议:“使断疑狱者,以此为予夺轻重之权度。”
(4).褒贬。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序》:“一时之闻见,本於无心;千载之予夺,狃於私意。” 清 嵇璜 皇朝通志·凡例:“自诸王及内外大臣之例,得请謚者,高下予夺,各如其分。”
《漢語大詞典》:翳夺(翳奪)
蒙蔽失误。南齐书·文学传论:“非唯识有不周,道实相妨,谈家所习,理胜其辞,就此求文,终然翳夺。”
分類:蒙蔽失误
《韵府拾遗 曷韵》:撄夺(撄夺)
吕氏春秋齐人有欲得金者清旦被衣冠往鬻金者之所见人操金撄而夺之吏搏而束缚之问曰人皆在乌子攫人之金何故对吏曰殊不见人徒见金耳
《漢語大詞典》:追魂夺魄(追魂奪魄)
见“ 追魂摄魄 ”。
《國語辭典》:追魂摄魄(追魂攝魄)  拼音:zhuī hún shè pò
追踪夺取别人的魂魄。形容使人极端惊骇。《平妖传》第二回:「两壁虽镌著一百单八条变化之法,仔细参求,都是偷天换日,追魂摄魄的伎俩。」也作「追魂夺魄」。
《漢語大詞典》:追魂夺命(追魂奪命)
夺取魂魄性命。形容魅力极大。《绿野仙踪》第四三回:“我活了四十多岁,才止见了这样个伶俐俊俏、追魂夺命、爱杀人的一位小堂客。”《绿野仙踪》第七九回:“再看香裙下面,偏又配着周周正正、瘦瘦小小、追魂夺命一对小金莲,真是 洛神 临凡, 西施 出世。”
《分类字锦》:朱艳夺霞(朱艳夺霞)
刘克庄 十月榴花诗 绿阴蔽朝曦,朱艳夺暮霞。
分类:石榴
《漢語大詞典》:朱紫相夺(朱紫相奪)
谓不同意见相互竞优。 南朝 梁 锺嵘 《〈诗品〉序》:“ 淄 澠 并泛,朱紫相夺,喧议竞起,凖的无依。”参见“ 朱紫 ”。
《國語辭典》:朱紫  拼音:zhū zǐ
1.红色和紫色。《文选。张衡。西京赋》:「木衣绨锦,土被朱紫。」
2.朱衣紫绶,古代显贵者的服色。比喻高官。唐。白居易 偶吟:「久寄形于朱紫内,渐抽身入蕙荷中。」
3.古人以朱为正色,紫为间色。比喻优劣、善恶、正邪等相对的两方。《后汉书。卷六一。左雄传》:「朱紫同色,清浊不分。」
4.比喻作品的文采。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诠赋》:「丽词雅义,符采相胜,如组织之品朱紫,画绘之著玄黄,文虽新而有质,色虽糅而有本,此立赋之大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