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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圆通
二十五菩萨
二十五种清净定轮
二十五坛别尊法
七十五法
九十五种外道
十五心
十五尊
十五鬼神
十五智断
十五种无明
十五尊观音
三十五佛
三十五佛名礼忏文
佛类词典(续上)
二十五方便二十五圆通
二十五菩萨
二十五种清净定轮
二十五坛别尊法
七十五法
九十五种外道
十五心
十五尊
十五鬼神
十五智断
十五种无明
十五尊观音
三十五佛
三十五佛名礼忏文
二十五方便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台家修禅之法,分方便与正修二道,先为方便行,有二十五种,其次正修十乘观法。二十五种之方便行,分为五科:一、具五缘:持戒清净(离三业之非)、衣食具足(蔽形凌饥)、閒居静处(山林兰若)、息诸缘务(学问犹废何况俗事)、近善知识(资我身长我道)。二、诃五欲:诃色(色如热铁丸)、诃声(声如涂毒鼓)、诃香(香如憋龙之气)、诃味(味如沸密汤)、诃触(触如卧师子)。三、弃五盖: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此五法盖覆心神,使不能发定慧,故名为盖。四、调五事:调心不沈不浮,调身不缓不急,调息不涩不滑,调眠不节不恣,调食不饥不饱,五事各须中庸。五、行法:欲(欲离妄想颠倒欲得禅定智慧)、精进(持戒弃盖初中后夜勤行精进)、念(贱世法贵禅定智慧之念)、巧慧(筹量世乐与禅定智慧乐之得失轻重)、一心(念慧分明见世间之苦患与定慧之尊贵)。止观四曰:「此二十五法通为一切禅慧方便,诸观不同,故方便亦转。」四教仪曰:「依上四教修行时,各有方便正修,谓二十五方便十乘观法。(中略)此二十五法为四教前方便,故应须具足,若无此方便者,世间禅定尚不可得,岂况出世妙理乎?」
【佛学次第统编】
二十五方便,本台宗所立,然乃通于一切教乘者,故行者于此前方便,应须具足也。
一、具五缘 具五缘者:
一、持戒清净 二、衣食具足 三、闲居静处 四、息诸缘务
五、近善知识
二、诃五欲 诃五欲者:
一、诃色如热金丸 二、诃声如涂毒鼓 三、诃香如憋龙气
四、诃味如沸密汤 五、诃触如卧师子
三、弃五盖 弃五盖者:
一、弃贪欲观不净 二、弃瞋恚观慈悲 三、弃睡眠以精进
四、弃掉悔以数息 五、弃疑以信心
四、调五事 谓五事者:
一、调心,不沉不浮 二、调身,不缓不急 三、调息,不涩不滑
四、调眠,不节不恣 五、调食,不饥不饱
五、行五法 行五法者:
一、欲,欣习无厌 二、精进,晓夜匪懈 三、念,念念相续
四、巧慧,善得其意 五、一心,一心无异
止观云:「夫道不孤运,弘之在人。人弘胜法,假缘进道,所以须具五缘。缘力既具,当割诸嗜欲,嗜欲外屏,当内净其心。其心若寂,当调试五事。五事调已,行于五法,必至所在。」四教仪云:「此二十五法,为前方便,故应须具足。」
(名数)台家修禅之法,分方便与正修二道,先为方便行,有二十五种,其次正修十乘观法。二十五种之方便行,分为五科:一、具五缘:持戒清净(离三业之非)、衣食具足(蔽形凌饥)、閒居静处(山林兰若)、息诸缘务(学问犹废何况俗事)、近善知识(资我身长我道)。二、诃五欲:诃色(色如热铁丸)、诃声(声如涂毒鼓)、诃香(香如憋龙之气)、诃味(味如沸密汤)、诃触(触如卧师子)。三、弃五盖: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此五法盖覆心神,使不能发定慧,故名为盖。四、调五事:调心不沈不浮,调身不缓不急,调息不涩不滑,调眠不节不恣,调食不饥不饱,五事各须中庸。五、行法:欲(欲离妄想颠倒欲得禅定智慧)、精进(持戒弃盖初中后夜勤行精进)、念(贱世法贵禅定智慧之念)、巧慧(筹量世乐与禅定智慧乐之得失轻重)、一心(念慧分明见世间之苦患与定慧之尊贵)。止观四曰:「此二十五法通为一切禅慧方便,诸观不同,故方便亦转。」四教仪曰:「依上四教修行时,各有方便正修,谓二十五方便十乘观法。(中略)此二十五法为四教前方便,故应须具足,若无此方便者,世间禅定尚不可得,岂况出世妙理乎?」
【佛学次第统编】
二十五方便,本台宗所立,然乃通于一切教乘者,故行者于此前方便,应须具足也。
一、具五缘 具五缘者:
一、持戒清净 二、衣食具足 三、闲居静处 四、息诸缘务
五、近善知识
二、诃五欲 诃五欲者:
一、诃色如热金丸 二、诃声如涂毒鼓 三、诃香如憋龙气
四、诃味如沸密汤 五、诃触如卧师子
三、弃五盖 弃五盖者:
一、弃贪欲观不净 二、弃瞋恚观慈悲 三、弃睡眠以精进
四、弃掉悔以数息 五、弃疑以信心
四、调五事 谓五事者:
一、调心,不沉不浮 二、调身,不缓不急 三、调息,不涩不滑
四、调眠,不节不恣 五、调食,不饥不饱
五、行五法 行五法者:
一、欲,欣习无厌 二、精进,晓夜匪懈 三、念,念念相续
四、巧慧,善得其意 五、一心,一心无异
止观云:「夫道不孤运,弘之在人。人弘胜法,假缘进道,所以须具五缘。缘力既具,当割诸嗜欲,嗜欲外屏,当内净其心。其心若寂,当调试五事。五事调已,行于五法,必至所在。」四教仪云:「此二十五法,为前方便,故应须具足。」
二十五圆通
【佛学大辞典】
(名数)圆而通于法性之实者,谓之圆通。众生之机缘万差,欲得圆通,须依种种之法,佛于楞严会上,对菩萨声闻,问本何法而得圆通。菩萨声闻,各举自得之法答之,有二十五种,即六尘六根六识七大也。此中始于陈那之圆通声尘至观音之圆通耳根而终,论圆通虽无优劣,而如来特使文殊选择,取耳根之圆通者,因此方之人耳根聪明,入法易也。而声与耳根为初后者,是首尾相贯之意也。一音声,陈那之圆通,即声尘也。二色因,优波尼沙陀比丘之圆通,即色尘也。三香因,香严童子之圆通,即香尘也。四味因,药王药上二法子等之圆通,即味尘也。五触因,跋陀婆罗之圆通,即触尘也。六法因,摩诃迦叶等之圆通,即法尘也。七见元,阿那律陀之圆通,即眼根也。八息空,周利槃特迦之圆通,即鼻根也。九味知,憍梵钵提之圆通,即舌根也。十身觉,毕陵伽婆蹉之圆通,即身根也。十一法空,须菩提之圆通,即意根也。十二心见,舍利弗之圆通,即眼识也。十三心闻,普贤菩萨之圆通,即耳识也。十四鼻息,孙陀罗难陀之圆通,即鼻识也。十五法音,富楼那之圆通,即舌识也。十六身戒,优波离之圆通,即身识也。十七心达,目乾连之圆通,即意识也,十八火性,乌刍瑟摩之圆通,即火大也。十九地性,持地菩萨之圆通,即地大也。二十水性,月光童子之圆通,即水大也。二十一风性,琉璃光法王子之圆通,即风大也。二十二空性,虚空藏菩萨之圆通,即空大也。二十三识性,弥勒菩萨之圆通,即识大也。二十四净念,大势至菩萨等之圆通,是见大,即根大也。二十五耳根,是观音之圆通,即六根中之第二,即耳根也。见楞严经五六。
【三藏法数】
(出楞严经)
性体周遍曰圆,妙用无碍曰通。乃一切众生本有之心源,诸佛菩萨所證之圣境也。而有二十五种者,谓诸菩萨及大罗汉,于六尘六根六识七大各各悟入不同故也。此由阿难,于楞严会上,虽闻根尘同源,缚脱无二之旨,而未达圆通本根,请佛开示。如来于是问诸弟子,最初发心方便,令其各各自陈證悟之由,使阿难晓了圆通法门所入之处也。然论圆通,本无优劣。如来令文殊选择,而唯取观音耳根者,盖为此方之人,耳根聪利,闻法易解,当以音闻而为教体,故特取观音耳根为入道之门也。然不取陈那音声者,以声本属尘,根有闻性。故拣陈那居初,观音极后,以见取舍之明,亦根尘首尾相贯之意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七大者,地大、火大、水大、风大、空大、见大、识大也。梵语阿难,华言庆喜。文殊,梵语具云文殊师利,华言妙德。)
〔一、音声〕,音声即声尘也。谓憍陈那等,在鹿苑中,闻佛说四谛之法,密悟圆理,了达一切声尘,本然清净,无动无静,皆是常住圆妙之音,于是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音声为上。(梵语憍陈那,华言已知。四谛者,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也。)
〔二、色因〕,色因即色尘也。谓优波尼沙陀因多贪欲,佛令作不净观。于是观色身不净之相,生大厌离。悟诸色性归于虚空,空色两忘,本然清净,于是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色因为上。(梵语优波尼沙陀,华言尘性。)
〔三、香因〕,香因即香尘也。谓香严童子,闻如来教,于清净室修习禅定。见诸比丘,烧沉水香。遂观此香气,非木、非空、非烟、非火、即是本然清净妙香,于是开悟,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香因为上。(梵语比丘,华言乞士。)
〔四、味因〕,味因即味尘也。谓药王、药上二法王子等,于无始劫,为世良医,一切草木金石之味,悉能遍知。承事如来,了知味性非空非有,非即身心,非离身心,皆是本然清净妙味,从是开悟,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味因为上。(劫,梵语具云劫波,华言分别时节。)
〔五、触因〕,触因即触尘也。谓跋陀婆罗先于威音王佛所,闻法出家,于浴僧时,随例入室。忽悟水因,既不洗尘,亦不洗体,中间安然,得无所有,妙触清净,本来无染,于是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触因为上。(梵语跋陀婆罗,华言贤守。)
〔六、法因〕,法因即法尘也。谓摩诃迦叶等,因观世间六尘变坏,悟法性空,遂修灭尽定,以灭意根,受想不起,妙法开明,消灭诸漏,得无生灭,遂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法因为上。(梵语摩诃迦叶,华言大饮光。灭尽定者,谓受想心灭,出入息尽,而證此定也。诸漏者,谓由一切烦恼漏落生死也。从憍陈那至迦叶,是于六尘悟入圆通。)
〔七、见元〕,见元即眼根也。谓阿那律陀,初出家时,常乐睡眠,被如来诃责。因是七日不眠,失其双目。世尊示以金刚三昧,遂得清净天眼。是故不因眼根,能观三千世界,犹如掌果,于是悟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旋见循元,斯为第一。(梵语阿那律,华言无贫。梵语三昧,华言正受,亦云正定。三千者,大千、中千、小千也。旋见循元者,旋大千之见,循真性之元也。)
〔八、息空〕,息空即鼻根也。谓周利槃特迦于过去世为大法师,秘吝佛法,不肯教人。后感愚钝,亦以宿有善因,遇佛出家,以根钝故,忆持如来一句伽陀经,一百日终不能诵。佛令安居,数息摄心,因是观息出入,刹那生灭之相,豁然无碍,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反息循空,斯为第一。(梵语周利槃特迦,华言继道。梵语伽陀,华言讽颂。数息者,息即鼻中气息,谓从一至十,渐渐而数也。梵语刹那,华言一念。反息循空者,反背妄根,循依真空也。)
〔九、味知〕,味知即舌根也。谓憍梵钵提,于过去世,轻弄沙门,有牛呞(音诗)病。佛为遮谤,赐之数珠,令常念佛,清净心地。又观舌根,知味之性,非体非物,应念得超世间诸漏,悟入圆通。故云还味旋知,斯为第一。(梵语憍梵钵提,华言牛呞,以其宿世曾作牛王,馀习未除,故食后常虚噍也。梵语沙门,华言勤息。还味旋知者,谓不著尘味,不随妄知也。)
〔十、身觉〕,身觉即身根也。谓毕陵伽婆蹉,闻佛说诸世间不可乐事,因行乞食,被刺伤足,举身疼痛,即反观觉痛之心,无有痛觉,本自清净;如是思惟,摄念未久,身心忽空,诸漏虚尽,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纯觉遗身,斯为第一。(梵语毕陵伽婆蹉,华言馀习。纯觉遗身者,谓觉心纯净,而遗失妄身也。)
〔十一、法空〕,法空即意根也。谓须菩提于旷劫来,心得无碍,蒙佛开示,性觉真空,于是顿入如来宝明空海,圆通境界。故云如我所證,诸相入非,非所非尽,旋法归无,斯为第一。(梵语须菩提,华言空生。宝明空海者,即如来所證明妙之理,无碍深广也。非所非尽,旋法归无者,谓能非之心,所非之相,悉尽无馀;而转诸法尘,皆归寂灭也。从阿那律至须菩提,是于五根悟入圆通。)
〔十二、心见〕,心见即眼识也。谓舍利弗于旷劫来,心见清净,后于路中,逢迦叶波,宣说因缘,从佛出家,于一切法,照了无碍,悟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心见发光,光极知见,斯为第一。(梵语舍利弗,华言身子。心见发光,光极知见者,由心见发明,而圆照万法也。)
〔十三、心闻〕,心闻即耳识也。谓菩萨已曾与恒沙如来为法王子,常用心闻,分别众生所有知见。若有众生,修普贤行,分身百千,皆至其处,摩顶拥护,令其成就。心闻圆通,普贤境界。故云我说本因,心闻发明,分别自在,斯为第一。
〔十四、鼻息〕,鼻息即鼻识也。谓孙陀罗难陀,从佛出家,虽具戒律,心多散动。世尊教其观鼻端白,遂观鼻中之气,出入如烟,身心内明,圆洞虚净,烟相渐消,鼻息成白,心开漏尽,诸出入息,化为光明,照十方界,即得圆通。故云我以消息,息久发明,明圆灭漏,斯为第一。(梵语孙陀罗难陀,华言好爱欢喜。漏尽者,生死之漏断灭也。明圆灭漏者,真性明了圆融,灭诸有漏也。)
〔十五、法音〕,法音即舌识也。谓富楼那弥多罗尼子,从旷劫来,辩才无碍。世尊知其有大辩才,以音声轮教其发扬,于是助佛转轮,成师子吼,悟入圆通。故云我以法音降伏魔怨,消灭诸漏,斯为第一。(梵语富楼那弥多罗尼,华言满慈,是其父母名,因以称之。)
〔十六、身戒〕,身戒即身识也。谓优波离,最初随佛踰城出家,亲观如来六年勤苦,承佛教戒,乃至三千威仪,八万微细行业,悉皆清净,身心寂灭,悟入圆通。故云我以执身,身得自在;次第执心,心得通达。然后身心一切通利,斯为第一。(梵语优波离,华言上首。)
〔十七、心达〕,心达即意识也。谓目乾连,闻迦叶波宣说如来因缘深义,即顿发心,得大通达。如来惠其袈裟著身,须发自落。游于十方,无所挂碍。由是神通自在,圆明清净。故云我以旋湛,心光发宣,如澄浊流,久成清莹,斯为第一。(梵语目乾连,华言䌽菽氏。旋湛,谓旋复澄湛之性也。从舍利弗至目乾连,是于六识悟入圆通。)
〔十八、火性〕,火性即火大也。谓乌刍瑟摩,久远劫前,性多贪欲。有佛出世,名曰空王。说多淫人,成猛火聚,教其遍观百骸四支,诸冷煖气,由是谛观,神光内凝,化多淫心,成智慧火。因此火光三昧力故,得入圆通。故云我以谛观身心煖触,无碍流通,诸漏既消,生火宝焰,證无上觉,斯为第一。(梵语乌刍瑟摩,华言火头。)
〔十九、地性〕,地性即地大也。谓持地菩萨,于往昔时,普光如来出现于世,曾为比丘,平填道路,造作桥梁,行诸苦行。后世复值毗舍浮佛出现,国王延佛设斋。尔时平地待佛,毗舍如来摩顶告言:当平心地,则世界地一切皆平。因是即得心开,见身微尘及与世界一切微尘,等无差别,即得悟入圆通。故云我以谛观身界二尘,等无差别,本如来藏,虚妄发尘,尘销智圆,成无上道,斯为第一。(梵语毗舍浮,华言遍一切自在。如来藏者,即一切众生本具真如之理藏也。)
〔二十、水性〕,水性即水大也。谓月光童子,往昔劫中,于水天佛所,修习水观。观于身中涕唾津液大小便利与世界外诸香水海,水性一同,是时初成此观,但见其水,未得无身。经无量佛,方得无身,与诸香水海性合真空,无二无别,悟入圆通。故云我以水性一味流通,得无生忍,圆满菩提,斯为第一。(无生忍者,谓一切诸法本来不生,于此法中,能忍可印證也。梵语菩提,华言道。)
〔二十一、风性〕,风性即风大也。谓琉璃光法王子,往昔劫中,于无量声佛所,蒙佛开示妙明心体,及说世界众生,皆是妄缘风力所转,即于尔时观此世界及与身心,各有所动,遂即觉了此群动性,来无所从,去无所至,身心发光,洞彻无碍,而入圆通。故云我以观察风力无依,悟菩提心,入三摩地,斯为第一。(梵语三摩地,华言等持。)
〔二十二、空性〕,空性即空大也。谓虚空藏菩萨,于定光佛所,得无边身。尔时手执四大宝珠,照明十方,微尘佛刹,化成虚空,身同虚空,不相妨碍,能善入微尘国土,广行佛事。由是谛观四大无依,虚空佛国,同一虚妄,于同发明,得入圆通。故云我以观察虚空无边,入三摩地,斯为第一。
〔二十三、识性〕,识性即识大也。谓弥勒菩萨,往昔劫中,于日月灯明佛所,而得出家,修习唯心识定。至然灯佛出世,方乃得成无上妙圆识心三昧,了一切如来国土,净秽有无,皆是我心变化所现,而悟入圆通。故云我以谛观十方唯识,识心圆明,得无生忍,斯为第一。(梵语弥勒,华言慈氏。)
〔二十四、净念〕,净念即根大也。谓大势至菩萨等,往昔劫中,于超日月光佛所,修念佛三昧,收摄六根,定心念佛,由是不假方便,自得心开,悟入圆通。故云我无选择,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得三摩地,斯为第一。(从乌刍瑟摩至势至,是于七大悟入圆通。)
〔二十五、耳根〕,耳根者,谓观世音菩萨,往昔劫中,于观世音佛所,发菩提心。彼佛教其从闻思修入三摩提,于是菩萨即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一念顿空闻性而入圆通矣。经中所谓,生灭既灭,寂灭现前者,即圆通之体也。上合诸佛妙心,下同众生悲仰,而现乎三十二应,施以十四无畏等者,乃圆通之用也。故云我从耳门,圆照三昧,缘心自在,成就菩提,斯为第一。(闻、思、修,即三慧也。梵语三摩提,即三摩地也。入流亡所者,不随声尘,顿入法流,而亡其所入也。三十二应者,佛应、独学应、缘觉应、声闻应、梵王应、帝释应、自在天应、大自在天应、天大将军应、天王应、四天王太子应、人王应、长者应、居士应、宰官应、婆罗门应、比丘应、比丘尼应、优婆塞应、优婆夷应、女主应、童男应、童女应、诸天应、龙应、药叉应、乾闼婆应、阿修罗应、紧那罗应、摩呼罗伽应、人应、非人应也。十四无畏者,一、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二、知见旋复;三、观听旋复;四、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五、熏闻成闻,六根消复,同于声听;六、闻熏精明,明遍法界;七、音性圆消,观听返入;八、灭音圆闻,遍生慈力;九、熏闻离尘,色不能劫;十、纯音无尘,根境圆融;十一、消尘旋明;十二、融形复闻;十三、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十四、我一名与六十二恒河沙名,等无有异也。)
(名数)圆而通于法性之实者,谓之圆通。众生之机缘万差,欲得圆通,须依种种之法,佛于楞严会上,对菩萨声闻,问本何法而得圆通。菩萨声闻,各举自得之法答之,有二十五种,即六尘六根六识七大也。此中始于陈那之圆通声尘至观音之圆通耳根而终,论圆通虽无优劣,而如来特使文殊选择,取耳根之圆通者,因此方之人耳根聪明,入法易也。而声与耳根为初后者,是首尾相贯之意也。一音声,陈那之圆通,即声尘也。二色因,优波尼沙陀比丘之圆通,即色尘也。三香因,香严童子之圆通,即香尘也。四味因,药王药上二法子等之圆通,即味尘也。五触因,跋陀婆罗之圆通,即触尘也。六法因,摩诃迦叶等之圆通,即法尘也。七见元,阿那律陀之圆通,即眼根也。八息空,周利槃特迦之圆通,即鼻根也。九味知,憍梵钵提之圆通,即舌根也。十身觉,毕陵伽婆蹉之圆通,即身根也。十一法空,须菩提之圆通,即意根也。十二心见,舍利弗之圆通,即眼识也。十三心闻,普贤菩萨之圆通,即耳识也。十四鼻息,孙陀罗难陀之圆通,即鼻识也。十五法音,富楼那之圆通,即舌识也。十六身戒,优波离之圆通,即身识也。十七心达,目乾连之圆通,即意识也,十八火性,乌刍瑟摩之圆通,即火大也。十九地性,持地菩萨之圆通,即地大也。二十水性,月光童子之圆通,即水大也。二十一风性,琉璃光法王子之圆通,即风大也。二十二空性,虚空藏菩萨之圆通,即空大也。二十三识性,弥勒菩萨之圆通,即识大也。二十四净念,大势至菩萨等之圆通,是见大,即根大也。二十五耳根,是观音之圆通,即六根中之第二,即耳根也。见楞严经五六。
【三藏法数】
(出楞严经)
性体周遍曰圆,妙用无碍曰通。乃一切众生本有之心源,诸佛菩萨所證之圣境也。而有二十五种者,谓诸菩萨及大罗汉,于六尘六根六识七大各各悟入不同故也。此由阿难,于楞严会上,虽闻根尘同源,缚脱无二之旨,而未达圆通本根,请佛开示。如来于是问诸弟子,最初发心方便,令其各各自陈證悟之由,使阿难晓了圆通法门所入之处也。然论圆通,本无优劣。如来令文殊选择,而唯取观音耳根者,盖为此方之人,耳根聪利,闻法易解,当以音闻而为教体,故特取观音耳根为入道之门也。然不取陈那音声者,以声本属尘,根有闻性。故拣陈那居初,观音极后,以见取舍之明,亦根尘首尾相贯之意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识者,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七大者,地大、火大、水大、风大、空大、见大、识大也。梵语阿难,华言庆喜。文殊,梵语具云文殊师利,华言妙德。)
〔一、音声〕,音声即声尘也。谓憍陈那等,在鹿苑中,闻佛说四谛之法,密悟圆理,了达一切声尘,本然清净,无动无静,皆是常住圆妙之音,于是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音声为上。(梵语憍陈那,华言已知。四谛者,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也。)
〔二、色因〕,色因即色尘也。谓优波尼沙陀因多贪欲,佛令作不净观。于是观色身不净之相,生大厌离。悟诸色性归于虚空,空色两忘,本然清净,于是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色因为上。(梵语优波尼沙陀,华言尘性。)
〔三、香因〕,香因即香尘也。谓香严童子,闻如来教,于清净室修习禅定。见诸比丘,烧沉水香。遂观此香气,非木、非空、非烟、非火、即是本然清净妙香,于是开悟,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香因为上。(梵语比丘,华言乞士。)
〔四、味因〕,味因即味尘也。谓药王、药上二法王子等,于无始劫,为世良医,一切草木金石之味,悉能遍知。承事如来,了知味性非空非有,非即身心,非离身心,皆是本然清净妙味,从是开悟,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味因为上。(劫,梵语具云劫波,华言分别时节。)
〔五、触因〕,触因即触尘也。谓跋陀婆罗先于威音王佛所,闻法出家,于浴僧时,随例入室。忽悟水因,既不洗尘,亦不洗体,中间安然,得无所有,妙触清净,本来无染,于是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触因为上。(梵语跋陀婆罗,华言贤守。)
〔六、法因〕,法因即法尘也。谓摩诃迦叶等,因观世间六尘变坏,悟法性空,遂修灭尽定,以灭意根,受想不起,妙法开明,消灭诸漏,得无生灭,遂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法因为上。(梵语摩诃迦叶,华言大饮光。灭尽定者,谓受想心灭,出入息尽,而證此定也。诸漏者,谓由一切烦恼漏落生死也。从憍陈那至迦叶,是于六尘悟入圆通。)
〔七、见元〕,见元即眼根也。谓阿那律陀,初出家时,常乐睡眠,被如来诃责。因是七日不眠,失其双目。世尊示以金刚三昧,遂得清净天眼。是故不因眼根,能观三千世界,犹如掌果,于是悟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旋见循元,斯为第一。(梵语阿那律,华言无贫。梵语三昧,华言正受,亦云正定。三千者,大千、中千、小千也。旋见循元者,旋大千之见,循真性之元也。)
〔八、息空〕,息空即鼻根也。谓周利槃特迦于过去世为大法师,秘吝佛法,不肯教人。后感愚钝,亦以宿有善因,遇佛出家,以根钝故,忆持如来一句伽陀经,一百日终不能诵。佛令安居,数息摄心,因是观息出入,刹那生灭之相,豁然无碍,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反息循空,斯为第一。(梵语周利槃特迦,华言继道。梵语伽陀,华言讽颂。数息者,息即鼻中气息,谓从一至十,渐渐而数也。梵语刹那,华言一念。反息循空者,反背妄根,循依真空也。)
〔九、味知〕,味知即舌根也。谓憍梵钵提,于过去世,轻弄沙门,有牛呞(音诗)病。佛为遮谤,赐之数珠,令常念佛,清净心地。又观舌根,知味之性,非体非物,应念得超世间诸漏,悟入圆通。故云还味旋知,斯为第一。(梵语憍梵钵提,华言牛呞,以其宿世曾作牛王,馀习未除,故食后常虚噍也。梵语沙门,华言勤息。还味旋知者,谓不著尘味,不随妄知也。)
〔十、身觉〕,身觉即身根也。谓毕陵伽婆蹉,闻佛说诸世间不可乐事,因行乞食,被刺伤足,举身疼痛,即反观觉痛之心,无有痛觉,本自清净;如是思惟,摄念未久,身心忽空,诸漏虚尽,得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纯觉遗身,斯为第一。(梵语毕陵伽婆蹉,华言馀习。纯觉遗身者,谓觉心纯净,而遗失妄身也。)
〔十一、法空〕,法空即意根也。谓须菩提于旷劫来,心得无碍,蒙佛开示,性觉真空,于是顿入如来宝明空海,圆通境界。故云如我所證,诸相入非,非所非尽,旋法归无,斯为第一。(梵语须菩提,华言空生。宝明空海者,即如来所證明妙之理,无碍深广也。非所非尽,旋法归无者,谓能非之心,所非之相,悉尽无馀;而转诸法尘,皆归寂灭也。从阿那律至须菩提,是于五根悟入圆通。)
〔十二、心见〕,心见即眼识也。谓舍利弗于旷劫来,心见清净,后于路中,逢迦叶波,宣说因缘,从佛出家,于一切法,照了无碍,悟入圆通。故云如我所證,心见发光,光极知见,斯为第一。(梵语舍利弗,华言身子。心见发光,光极知见者,由心见发明,而圆照万法也。)
〔十三、心闻〕,心闻即耳识也。谓菩萨已曾与恒沙如来为法王子,常用心闻,分别众生所有知见。若有众生,修普贤行,分身百千,皆至其处,摩顶拥护,令其成就。心闻圆通,普贤境界。故云我说本因,心闻发明,分别自在,斯为第一。
〔十四、鼻息〕,鼻息即鼻识也。谓孙陀罗难陀,从佛出家,虽具戒律,心多散动。世尊教其观鼻端白,遂观鼻中之气,出入如烟,身心内明,圆洞虚净,烟相渐消,鼻息成白,心开漏尽,诸出入息,化为光明,照十方界,即得圆通。故云我以消息,息久发明,明圆灭漏,斯为第一。(梵语孙陀罗难陀,华言好爱欢喜。漏尽者,生死之漏断灭也。明圆灭漏者,真性明了圆融,灭诸有漏也。)
〔十五、法音〕,法音即舌识也。谓富楼那弥多罗尼子,从旷劫来,辩才无碍。世尊知其有大辩才,以音声轮教其发扬,于是助佛转轮,成师子吼,悟入圆通。故云我以法音降伏魔怨,消灭诸漏,斯为第一。(梵语富楼那弥多罗尼,华言满慈,是其父母名,因以称之。)
〔十六、身戒〕,身戒即身识也。谓优波离,最初随佛踰城出家,亲观如来六年勤苦,承佛教戒,乃至三千威仪,八万微细行业,悉皆清净,身心寂灭,悟入圆通。故云我以执身,身得自在;次第执心,心得通达。然后身心一切通利,斯为第一。(梵语优波离,华言上首。)
〔十七、心达〕,心达即意识也。谓目乾连,闻迦叶波宣说如来因缘深义,即顿发心,得大通达。如来惠其袈裟著身,须发自落。游于十方,无所挂碍。由是神通自在,圆明清净。故云我以旋湛,心光发宣,如澄浊流,久成清莹,斯为第一。(梵语目乾连,华言䌽菽氏。旋湛,谓旋复澄湛之性也。从舍利弗至目乾连,是于六识悟入圆通。)
〔十八、火性〕,火性即火大也。谓乌刍瑟摩,久远劫前,性多贪欲。有佛出世,名曰空王。说多淫人,成猛火聚,教其遍观百骸四支,诸冷煖气,由是谛观,神光内凝,化多淫心,成智慧火。因此火光三昧力故,得入圆通。故云我以谛观身心煖触,无碍流通,诸漏既消,生火宝焰,證无上觉,斯为第一。(梵语乌刍瑟摩,华言火头。)
〔十九、地性〕,地性即地大也。谓持地菩萨,于往昔时,普光如来出现于世,曾为比丘,平填道路,造作桥梁,行诸苦行。后世复值毗舍浮佛出现,国王延佛设斋。尔时平地待佛,毗舍如来摩顶告言:当平心地,则世界地一切皆平。因是即得心开,见身微尘及与世界一切微尘,等无差别,即得悟入圆通。故云我以谛观身界二尘,等无差别,本如来藏,虚妄发尘,尘销智圆,成无上道,斯为第一。(梵语毗舍浮,华言遍一切自在。如来藏者,即一切众生本具真如之理藏也。)
〔二十、水性〕,水性即水大也。谓月光童子,往昔劫中,于水天佛所,修习水观。观于身中涕唾津液大小便利与世界外诸香水海,水性一同,是时初成此观,但见其水,未得无身。经无量佛,方得无身,与诸香水海性合真空,无二无别,悟入圆通。故云我以水性一味流通,得无生忍,圆满菩提,斯为第一。(无生忍者,谓一切诸法本来不生,于此法中,能忍可印證也。梵语菩提,华言道。)
〔二十一、风性〕,风性即风大也。谓琉璃光法王子,往昔劫中,于无量声佛所,蒙佛开示妙明心体,及说世界众生,皆是妄缘风力所转,即于尔时观此世界及与身心,各有所动,遂即觉了此群动性,来无所从,去无所至,身心发光,洞彻无碍,而入圆通。故云我以观察风力无依,悟菩提心,入三摩地,斯为第一。(梵语三摩地,华言等持。)
〔二十二、空性〕,空性即空大也。谓虚空藏菩萨,于定光佛所,得无边身。尔时手执四大宝珠,照明十方,微尘佛刹,化成虚空,身同虚空,不相妨碍,能善入微尘国土,广行佛事。由是谛观四大无依,虚空佛国,同一虚妄,于同发明,得入圆通。故云我以观察虚空无边,入三摩地,斯为第一。
〔二十三、识性〕,识性即识大也。谓弥勒菩萨,往昔劫中,于日月灯明佛所,而得出家,修习唯心识定。至然灯佛出世,方乃得成无上妙圆识心三昧,了一切如来国土,净秽有无,皆是我心变化所现,而悟入圆通。故云我以谛观十方唯识,识心圆明,得无生忍,斯为第一。(梵语弥勒,华言慈氏。)
〔二十四、净念〕,净念即根大也。谓大势至菩萨等,往昔劫中,于超日月光佛所,修念佛三昧,收摄六根,定心念佛,由是不假方便,自得心开,悟入圆通。故云我无选择,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得三摩地,斯为第一。(从乌刍瑟摩至势至,是于七大悟入圆通。)
〔二十五、耳根〕,耳根者,谓观世音菩萨,往昔劫中,于观世音佛所,发菩提心。彼佛教其从闻思修入三摩提,于是菩萨即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一念顿空闻性而入圆通矣。经中所谓,生灭既灭,寂灭现前者,即圆通之体也。上合诸佛妙心,下同众生悲仰,而现乎三十二应,施以十四无畏等者,乃圆通之用也。故云我从耳门,圆照三昧,缘心自在,成就菩提,斯为第一。(闻、思、修,即三慧也。梵语三摩提,即三摩地也。入流亡所者,不随声尘,顿入法流,而亡其所入也。三十二应者,佛应、独学应、缘觉应、声闻应、梵王应、帝释应、自在天应、大自在天应、天大将军应、天王应、四天王太子应、人王应、长者应、居士应、宰官应、婆罗门应、比丘应、比丘尼应、优婆塞应、优婆夷应、女主应、童男应、童女应、诸天应、龙应、药叉应、乾闼婆应、阿修罗应、紧那罗应、摩呼罗伽应、人应、非人应也。十四无畏者,一、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二、知见旋复;三、观听旋复;四、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五、熏闻成闻,六根消复,同于声听;六、闻熏精明,明遍法界;七、音性圆消,观听返入;八、灭音圆闻,遍生慈力;九、熏闻离尘,色不能劫;十、纯音无尘,根境圆融;十一、消尘旋明;十二、融形复闻;十三、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十四、我一名与六十二恒河沙名,等无有异也。)
二十五菩萨
【佛学大辞典】
(名数)影护念佛行者之菩萨也。十往生经曰:「若有众生,念阿弥陀佛,愿往生者,彼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即遣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药王菩萨、药上菩萨、普贤菩萨、法自在菩萨、师子吼菩萨、陀罗尼菩萨、虚空藏菩萨、佛藏菩萨、菩藏菩萨、金藏菩萨、金刚藏菩萨、山海慧菩萨、光明王菩萨、华严王菩萨、众宝王菩萨、月光王菩萨、日照王菩萨、三昧王菩萨、定自在王菩萨、大自在王菩萨、白象王菩萨、大威德王菩萨、无边身菩萨,是二十五菩萨。拥护行者。」观念法门曰:「又如十往生经说,佛告山海慧菩萨以及阿难:若有人专念西方阿弥陀,愿往生者,我从今已去常使二十五菩萨影护行者,不令恶鬼恶神恼乱行者,日夜常得安稳。」
(名数)影护念佛行者之菩萨也。十往生经曰:「若有众生,念阿弥陀佛,愿往生者,彼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即遣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药王菩萨、药上菩萨、普贤菩萨、法自在菩萨、师子吼菩萨、陀罗尼菩萨、虚空藏菩萨、佛藏菩萨、菩藏菩萨、金藏菩萨、金刚藏菩萨、山海慧菩萨、光明王菩萨、华严王菩萨、众宝王菩萨、月光王菩萨、日照王菩萨、三昧王菩萨、定自在王菩萨、大自在王菩萨、白象王菩萨、大威德王菩萨、无边身菩萨,是二十五菩萨。拥护行者。」观念法门曰:「又如十往生经说,佛告山海慧菩萨以及阿难:若有人专念西方阿弥陀,愿往生者,我从今已去常使二十五菩萨影护行者,不令恶鬼恶神恼乱行者,日夜常得安稳。」
二十五种清净定轮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一切菩萨欲證圆觉而修禅定有二十五种之差别。谓无碍清净慧,皆依禅定而生,其禅定有三种之别,一、奢摩他,此译作止,静行也(安于无为也)。二、三摩钵提,此译作观,幻行也(修有为之幻行也)。三、禅那,此译作思惟,寂行也(静幻皆亡也)。于此三行,单修一行者有三人;三行互修者,有二十一人;三行圆修者有一人;因而有二十五人。此二十五人所修之禅定,谓之二十五种清净定轮。圆觉经曰:「一切诸菩萨,无碍清净慧,皆依禅定生。所谓奢摩他三摩提禅那,三法顿渐修,有二十五种。十方诸如来,三世修行者,无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
(术语)一切菩萨欲證圆觉而修禅定有二十五种之差别。谓无碍清净慧,皆依禅定而生,其禅定有三种之别,一、奢摩他,此译作止,静行也(安于无为也)。二、三摩钵提,此译作观,幻行也(修有为之幻行也)。三、禅那,此译作思惟,寂行也(静幻皆亡也)。于此三行,单修一行者有三人;三行互修者,有二十一人;三行圆修者有一人;因而有二十五人。此二十五人所修之禅定,谓之二十五种清净定轮。圆觉经曰:「一切诸菩萨,无碍清净慧,皆依禅定生。所谓奢摩他三摩提禅那,三法顿渐修,有二十五种。十方诸如来,三世修行者,无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
二十五坛别尊法
【佛学大辞典】
(修法)为破二十五有各别供养,二十五尊之护摩法也。
(修法)为破二十五有各别供养,二十五尊之护摩法也。
七十五法
【佛学大辞典】
(术语)小乘俱舍宗立一切法为七十五,摄为五类:一色法十一,心法一,心所有法四十六,心不相应行法十四,无为法三也。第一色法十一Ru%Pa%n!i,分之为三种:一五根,二五境,三无表色也。五根者:一、眼根Caks!ur indriya,二、耳根S/rotra indriya,三、鼻根Ghra%n!a iudriya,四、舌根Jihva% indriya,五、身根Ka%ya indriya也,此五法能发识取境,故名根。五境者:一、色境Ru%pa vis!aya,二、声境Sabda vis!aya,三、香境Gandha vis!aya,四、昧境Rasa vis!aya,五、触境Spars/a vis!aya也。此五法能为五根所对之境,故名境。无表色Avn^jiapti者,依身口发动之善恶二业,生于身内之一种无形色法感苦,乐果之业因也其中,五根五境,有质碍之用,故名色,无表色则自体无质碍之用,以存质碍之四大为因而生者,故亦名为色。第二心法一Cittam,根境相对之时,依根而生,觉知境之总作用也。是从于所依之根,故虽为六识,而其心体是一也,此法必领有他之心所法,犹如国王之于臣民,故谓为心王。第三心所有法四十六Cittasam%prayuktasam%ska%ra%h!,又分六位:一、遍大地法十,二、大善地法十,三、大烦恼地法六,四、大不善地法二,五、小烦恼地法十,六、不定地法六也。此四十六法皆为心王所领有,而与心王皆为对于境界之别作用,故云心所有法,常略称心所法。一、遍大地法十Maha%bhu%mika%h!(dharma%h!)者:一、受Vepana%,领纳苦乐舍三境之作用也。二、想Sam%jn^a%,想像事物之作用也。三、思Cetana%,造作身口意三业之作用也。四、触Spars/a,触对境界之作用也。五、欲Cham%da,希求之作用也。六、慧Mati,简择之作用也。七、念Smr!ti,记忆之作用也。八、作意Manaska%ra,警觉他心心所之作用也。九、胜解Adhimoks!a,印决事理之作用也。十、三摩地Sama%dhi,译为定,使心心所注住于一境之作用也。此十法随逐善不善无记之一切心王而起,故名遍大地法,略云大地法。二、大善地法十Kus/alamaha%bhu%mika%h!者:一、信S/raddha%,使心心所澄净之作用也。二、不放逸Aprama%da,于诸善恶法不使放逸之作用也。三、轻安Pras/rabdhi,使身心轻妙安稳之作用也。四、行舍Upeksa%,使身心舍杂执著诸法之念,而住于平等之作用也,是行蕴所摄之舍,故简别于彼受蕴所摄之舍受而谓之行舍。五、惭Hri^,于所造之罪自耻之作用也。六、愧Apatrapa%,于所造之罪自耻之作用也。七、无贪Alobha,于顺境无贪著之作用也。八、无瞋Adves!a,于逆境不瞋恚之作用也。九、不害Ahim%sa%,不损害他之作用也。十、勤Virya,于修善法使心勇悍之作用也。此十法与一切之善心相应而起,故名大善地法。三、大烦恼地法六Kles/amaha%bhu%mika%h!者:一、无明Moha,愚痴为性,反于上之慧之作用也。二、放逸Prama%da,反于上之不放逸,于恶法放逸之作用也。三、懈怠Kausidya,反于上之勤,于善法不勇悍之作用也。四、不信As/ra%ddha,反于上之行,使心不澄净之作用也。五、惛沈Stya%na,使心涽重之作用也。六、掉举Auddhatya,使心轻浮之作用也。此六法者常与恶心及有覆无记心相应,故名大烦恼地法。四、大不善地法二Akus/alamahabhu%mika%h!者:一、无惭Ahrikata%,反于上之惭,不自耻之作用也。二、无愧Anapatrapa%,反于上之愧,不他耻之作用也。此二法者,与一切之不善心相应,故名大不善地法。五、小烦恼地法十Upakles/abhu%mika%h!者:一、忿Krodha,使起忿怒相之作用也。二、覆Mraks!a,隐藏己罪之作用也。三、悭Ma%tsarya,使于财施法施悭吝之作用也。四、嫉I^rs!ya%,妒忌他人盛事之作用也。五、恼Prada%s/a,坚执恶事而恼乱身心之作用也。六、害Vihim%sa%,反于上之不害而行打骂他人等之作用也。七、恨Upana%ha,于忿境结怨不舍之作用也。八、谄Ma%ya%,使心心所邪曲不定之作用也。九、诳S/a%t!hya,欺他之作用也。十、憍Mada,染著于自法,使心贡高之作用也。此十法者,虽与恶心及有覆无记心相应而起,而唯为修道所断,不通于见道所断,又但与意识之无明相应,不通于他识,且此十法,现行各别而必非十法俱起,以此三义,故名小烦恼地法。六、不定地法八Aniyatabhu%mika%h!者:一、寻Vitarka,寻求事理之粗性作用也。二、伺Vica%ra,伺察事理之细性作用也。三、睡眠Middha,使心心所闇昧之作用也。四、恶作Kaukr!tya,思念恶作之事而使心追悔之作用也。五、贪Ra%ga,反于上之无贪,而贪爱顺境之作用也。六、瞋Pratigha,反于上之无瞋,瞋恚逆境之作用也。七、慢Ma%na,对于他人使心高举之作用也。八、疑Vicikitsa%,于谛理使犹豫之作用也。此八法,不入前之五地,为特殊之法,故名不定地法。第四心不相应行法十四Cittaviprayuktasam%ska%ra%h!者:一、得Pra%pti,使诸法获得于身之实法也。二、非得Apra%pti,使诸法离身之实法也。三、同分Sabha%gata%,如人趣者,使人趣之果报同一,天趣者,使天趣之果报同等,各随其趣其地,而使得同一果报之实法也。四、无想果Asam%jn^ika,于无想天之中使心心所都灭之实法也。是一种外道所执之涅槃也。五、无想定Asam%jn^isama%patti,欲得外道之无想果所修得之无心定也。六、灭尽定Nirodhasama%patti,不还或阿罗汉之圣者,为止息暂时所入之无心定也。七、命根Jivta,维持寿之实法也。八、生Ja%ti,使法生之实法也。九、住Sthiti,使法住之实法也。十、异Jara%,使法衰异之实法也。十一、灭Anityata%,使法坏灭之实法也。十二、名身Na%maka%ya,色声等之名也。十三、句身Padka%ya,诸法无常等之章句也。十四、文身Vyam%janaka%ya,名与句所依之文字也。二个已上名为身。此十四法者,为非色非心之法,而非与心相应之法,故名心不相应行法。行者,有为法之总名也。又此十四者,为五蕴中行蕴之所摄,故名行。第五无为三Asam%skr!tadharma%h者:一、择灭无为Pratisam%khya%nirodha,依正智简择力而得之寂灭法也,即涅槃也。此法能使烦恼寂灭,故名灭。二、非择灭无为Apratisam%khya%nirodha,非依择力但依缺生缘而现之寂灭法也。此法能使生法不更生,故名灭。三、虚空无为Aka%s/a,无碍为性,得通行于一切之碍法中也。此三法无生住异灭四相之作为,故名无为法。
【佛学常见辞汇】
小乘俱舍宗对宇宙万有,立五位七十五法,以总括之。五位者:一、色法,有十一,即吾人依正二报所具的种种色质,内五根外五尘皆是。二、心法,有一,即六识的作用。三、心所有法,简称心所法,有四十六,系属于心王者。四、不相应行法,有十四,谓不如色法之有形,亦非如心王心所之无形,与此三法皆不相应,非心非物,乃宇宙万有变化的幻象。五、无为法,有三,谓无生灭变化之可得,而寂然常住之法,以上共七十五。请参见附表。
┌五根(眼、耳、鼻、舌、身)┐
┌色 法─┤五境(色、声、香、味、触)├───────十一┐
│ └无表色 ┘ │
│心 法─(亦名心王法,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 │
│ 身识、意识)────────────────一│
│ ┌大地法(受、想、思、触、欲、慧、念、 │
│ │ 作意、胜解、三摩地)────────十│
│ │大善地法(信、不放逸、轻安、舍、惭、愧、无贪 │
┌有为法─┤ │ 、无瞋、不害、勤)────────十│七
│ │心所法─┤大烦恼地法(痴、放逸、懈怠、不信、昏沈、 ├十
│ │ │ 掉举)─────────────六│五
宇 │ │大不善地法(无惭、无愧)──────────二│法
宙 │ │小烦恼地法(忿、覆、悭、嫉、恼、害、恨、谄 │
万 │ │ 诳、憍)────────────十│
有 │ └不不定地法(寻、伺、睡眠、恶作、贪、瞋、慢、 │
│ │ 疑)───────────────八│
│ └不相应行法(得、非得、同分、无想果、无想定、灭尽定、命 │
│ 根、生、住、异、灭、文身、名身、句身)──十四│
└无为法──(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虚空无为)──────────三┘
【佛学次第统编】
一切诸法,可以七十五法括之。立七十五法者,以一切诸法,不外有为无为二种。
有为法者,略分四种:一者色法,二者心法,三者心所法,四者不相应行法。
第一色法,有十一种。一者五根,二者五境,三者无表色。
一、五根者。
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
二、五境者。
一色、二声、三香、四味、五触,如前文五蕴所述。
三、无表色。
如前文五蕴所述。
第二心法一,即心王,心王者即六识,谓: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如前文十八界六识条所述。
第三心所法有四十六,分为六:一者大地法,二者大善地法,三者大烦恼地法,四者大不善地法,五者小烦恼地法,六者不定地法。
一、大地法有十:一受、二想、三思、四触、五欲、六慧、七念、八作意、九胜解、十三摩地。
一、受 受谓三种领纳,苦乐俱非,有差别故。
二、想 想谓于境取差别相。
三、思 思谓能令心有造作。
四、触 触谓根境识和合生,能有触对。
五、欲 欲谓希求所作事业。
六、慧 慧谓于法能有简择。
七、念 念谓于缘明记不忘。
八、作意 作意者谓能令心惊觉。
九、胜解 胜解者谓能于境印可。
十、三摩地 三摩地者谓心一境。
二、大善地法有十:一信、二不放逸、三轻安、四舍、五惭、六愧、七无贪、八无瞋、九不害、十勤,谓法恒于诸善心有彼法。
一、信 信谓令心澄净,有说于谛实业果中现前忍许,故名为信。
二、不放逸 不放逸者,修诸善法,离诸不善法。复何名修?谓此于善专注为性,能守护心,名不放逸。
三、轻安 轻安者谓心堪任。
四、舍 舍谓心平等性,无惊觉性,说名为舍。
五、惭 惭谓自增上及法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
六、愧 愧谓世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
七、无贪 无贪者谓贪对治,令深厌患,无著为性。
八、无瞋 无瞋者谓瞋对治,以慈为性。
九、不害 不害者谓无损恼。
十、勤 勤谓令心勇悍为性。
三、大烦恼地法有六:一痴、二放逸、三懈怠、四不信、五昏沈、六掉举,谓法恒于染污心有彼法。
一、痴 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无智、无显。
二、放逸 放逸者谓不修诸善,是修诸善所对治法。
三、懈怠 懈怠者谓心不勇悍,是为勤所对治。
四、不信 不信者谓心不澄净,是为信所对治。
五、昏沈 昏沈者谓身重心重,身无堪任,心无堪任。
六、掉举 掉举者令心不静。
四、大不善地法有二:一无惭、二无愧,谓法恒于不善心有彼法。
一、无惭 于诸功德及有德者,无敬无崇,无所忌难,无所随属,说名无惭。又自观无耻,名曰无惭。
二、无愧 于诸罪过,不见怖畏,说名无愧。又观他无耻,名曰无愧。
五、小烦恼地法有十:一忿、二覆、三悭、四嫉、五恼、六害、七恨、八谄、九诳、十憍,谓法少分染污心俱。
一、忿 忿谓除瞋及害,于情非情,令心愤发,说名为忿。
二、覆 覆谓隐藏自罪,说名为覆。
三、悭 悭谓财法巧施相违,令心吝著。
四、嫉 嫉谓于他诸兴盛事,令心不喜。
五、恼 恼谓坚执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谏悔。
六、害 害谓于他能为逼迫,由此能行打骂等事。
七、恨 恨谓于忿所缘事中,数数寻思,结怨不舍。
八、谄 谄谓心曲,由此不能如实自显,或矫非拨,或设方便,令解不明。
九、诳 诳谓惑他。
十、憍 憍谓染著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愿性。
六、不定地法有八:一寻、二伺、三睡眠、四恶作、五贪、六瞋、七慢、八疑。
一、寻 心之粗性为寻。
二、伺 心之细性为伺。
三、睡眠 谓不自在转心极昧略为性。
四、恶作 恶所作体,名为恶作。
五、贪 谓于五取蕴染爱耽著为性。
六、瞋 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
七、慢 谓对他心自举性,称量自他德类差别,心自举恃,凌懱于他。故名为慢。
八、疑 谓于谛等犹豫为性。
第四不相应行法有十四: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无想果、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命根、八生、九住、十异、十一灭、十二文身、十三名身、十四句身。
一、得 谓获成就,名之为得。
二、非得 与得相违,名为非得。
三、同分 有别实物,名为同分。
四、无想果 由修无想所得之果,名无想果。
五、无想定 有法能令心心所灭,脱离心相,遮令不起,名无想定。
六、灭尽定 由止息心心所法令其不起,谓灭尽定。
七、命根 谓能持煖识之寿,名为命根。
八、生 能起名生。
九、住 能安名住。
十、异 能衰名异。
十一、灭 能坏名灭。
十二、文身 文者谓字,如说
阿壹伊等字。
十三、名身 名谓作想,如说色声香味等想。
十四、句身 句者谓章,诠义究竟,如说诸行无常等章。
无为法有三:一择灭无为,二非择灭无为,三虚空无为。
一、择灭无为 择灭以离系为性,诸有漏法,远离系缚,證得解脱,名为择灭无为。
二、非择灭无为 谓能永碍未来法生,得灭异前,名非择灭无为。
三、虚空无为 虚空以无碍为性,由无障故,色于中行,为虚空无为。
七十五法
┌五根(眼、耳、鼻、舌、身)┐
┌色 法┤五境(色、声、香、味、触)├……………十一┐
│ └无表色 ┘ │
│心法(心王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一│
│ ┌大地法(受、想、思、触、欲、慧、 ┐ │
│ │ 念、作意、胜解、三摩地)……十│ │
│ │大善地法(信不放逸、轻安、舍、惭、愧 │ │
│ │ 、无贪、无瞋、不害、勤)…十│ │
│心所法┤大烦恼地法(痴、放逸、懈怠、不信、昏 │四│
┌有为法┤ │ 沈、掉举)…………………六├十│
│ │ │大不善地法(无惭、无愧)………………二│六│七
│ │ │小烦恼地法(忿、覆、悭、嫉、恼、害、 │ ├十
│ │ │ 恨、谄、诳、憍)…………十│ │五
│ │ └不定地法(寻、伺、睡眠、恶作、贪、瞋 │ │法
一切法┤ │ 、慢疑)………………………八┘ │
│ └不相应行法(得、非得、同分、无想果、无想定 │
│ 、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 │
│ 文身、名身、句身)………………………十四│
│ ┌择灭无为 ┐ │
└无为法┤非择灭无为├………………………………………………三┘
└虚空无为 ┘
(术语)小乘俱舍宗立一切法为七十五,摄为五类:一色法十一,心法一,心所有法四十六,心不相应行法十四,无为法三也。第一色法十一Ru%Pa%n!i,分之为三种:一五根,二五境,三无表色也。五根者:一、眼根Caks!ur indriya,二、耳根S/rotra indriya,三、鼻根Ghra%n!a iudriya,四、舌根Jihva% indriya,五、身根Ka%ya indriya也,此五法能发识取境,故名根。五境者:一、色境Ru%pa vis!aya,二、声境Sabda vis!aya,三、香境Gandha vis!aya,四、昧境Rasa vis!aya,五、触境Spars/a vis!aya也。此五法能为五根所对之境,故名境。无表色Avn^jiapti者,依身口发动之善恶二业,生于身内之一种无形色法感苦,乐果之业因也其中,五根五境,有质碍之用,故名色,无表色则自体无质碍之用,以存质碍之四大为因而生者,故亦名为色。第二心法一Cittam,根境相对之时,依根而生,觉知境之总作用也。是从于所依之根,故虽为六识,而其心体是一也,此法必领有他之心所法,犹如国王之于臣民,故谓为心王。第三心所有法四十六Cittasam%prayuktasam%ska%ra%h!,又分六位:一、遍大地法十,二、大善地法十,三、大烦恼地法六,四、大不善地法二,五、小烦恼地法十,六、不定地法六也。此四十六法皆为心王所领有,而与心王皆为对于境界之别作用,故云心所有法,常略称心所法。一、遍大地法十Maha%bhu%mika%h!(dharma%h!)者:一、受Vepana%,领纳苦乐舍三境之作用也。二、想Sam%jn^a%,想像事物之作用也。三、思Cetana%,造作身口意三业之作用也。四、触Spars/a,触对境界之作用也。五、欲Cham%da,希求之作用也。六、慧Mati,简择之作用也。七、念Smr!ti,记忆之作用也。八、作意Manaska%ra,警觉他心心所之作用也。九、胜解Adhimoks!a,印决事理之作用也。十、三摩地Sama%dhi,译为定,使心心所注住于一境之作用也。此十法随逐善不善无记之一切心王而起,故名遍大地法,略云大地法。二、大善地法十Kus/alamaha%bhu%mika%h!者:一、信S/raddha%,使心心所澄净之作用也。二、不放逸Aprama%da,于诸善恶法不使放逸之作用也。三、轻安Pras/rabdhi,使身心轻妙安稳之作用也。四、行舍Upeksa%,使身心舍杂执著诸法之念,而住于平等之作用也,是行蕴所摄之舍,故简别于彼受蕴所摄之舍受而谓之行舍。五、惭Hri^,于所造之罪自耻之作用也。六、愧Apatrapa%,于所造之罪自耻之作用也。七、无贪Alobha,于顺境无贪著之作用也。八、无瞋Adves!a,于逆境不瞋恚之作用也。九、不害Ahim%sa%,不损害他之作用也。十、勤Virya,于修善法使心勇悍之作用也。此十法与一切之善心相应而起,故名大善地法。三、大烦恼地法六Kles/amaha%bhu%mika%h!者:一、无明Moha,愚痴为性,反于上之慧之作用也。二、放逸Prama%da,反于上之不放逸,于恶法放逸之作用也。三、懈怠Kausidya,反于上之勤,于善法不勇悍之作用也。四、不信As/ra%ddha,反于上之行,使心不澄净之作用也。五、惛沈Stya%na,使心涽重之作用也。六、掉举Auddhatya,使心轻浮之作用也。此六法者常与恶心及有覆无记心相应,故名大烦恼地法。四、大不善地法二Akus/alamahabhu%mika%h!者:一、无惭Ahrikata%,反于上之惭,不自耻之作用也。二、无愧Anapatrapa%,反于上之愧,不他耻之作用也。此二法者,与一切之不善心相应,故名大不善地法。五、小烦恼地法十Upakles/abhu%mika%h!者:一、忿Krodha,使起忿怒相之作用也。二、覆Mraks!a,隐藏己罪之作用也。三、悭Ma%tsarya,使于财施法施悭吝之作用也。四、嫉I^rs!ya%,妒忌他人盛事之作用也。五、恼Prada%s/a,坚执恶事而恼乱身心之作用也。六、害Vihim%sa%,反于上之不害而行打骂他人等之作用也。七、恨Upana%ha,于忿境结怨不舍之作用也。八、谄Ma%ya%,使心心所邪曲不定之作用也。九、诳S/a%t!hya,欺他之作用也。十、憍Mada,染著于自法,使心贡高之作用也。此十法者,虽与恶心及有覆无记心相应而起,而唯为修道所断,不通于见道所断,又但与意识之无明相应,不通于他识,且此十法,现行各别而必非十法俱起,以此三义,故名小烦恼地法。六、不定地法八Aniyatabhu%mika%h!者:一、寻Vitarka,寻求事理之粗性作用也。二、伺Vica%ra,伺察事理之细性作用也。三、睡眠Middha,使心心所闇昧之作用也。四、恶作Kaukr!tya,思念恶作之事而使心追悔之作用也。五、贪Ra%ga,反于上之无贪,而贪爱顺境之作用也。六、瞋Pratigha,反于上之无瞋,瞋恚逆境之作用也。七、慢Ma%na,对于他人使心高举之作用也。八、疑Vicikitsa%,于谛理使犹豫之作用也。此八法,不入前之五地,为特殊之法,故名不定地法。第四心不相应行法十四Cittaviprayuktasam%ska%ra%h!者:一、得Pra%pti,使诸法获得于身之实法也。二、非得Apra%pti,使诸法离身之实法也。三、同分Sabha%gata%,如人趣者,使人趣之果报同一,天趣者,使天趣之果报同等,各随其趣其地,而使得同一果报之实法也。四、无想果Asam%jn^ika,于无想天之中使心心所都灭之实法也。是一种外道所执之涅槃也。五、无想定Asam%jn^isama%patti,欲得外道之无想果所修得之无心定也。六、灭尽定Nirodhasama%patti,不还或阿罗汉之圣者,为止息暂时所入之无心定也。七、命根Jivta,维持寿之实法也。八、生Ja%ti,使法生之实法也。九、住Sthiti,使法住之实法也。十、异Jara%,使法衰异之实法也。十一、灭Anityata%,使法坏灭之实法也。十二、名身Na%maka%ya,色声等之名也。十三、句身Padka%ya,诸法无常等之章句也。十四、文身Vyam%janaka%ya,名与句所依之文字也。二个已上名为身。此十四法者,为非色非心之法,而非与心相应之法,故名心不相应行法。行者,有为法之总名也。又此十四者,为五蕴中行蕴之所摄,故名行。第五无为三Asam%skr!tadharma%h者:一、择灭无为Pratisam%khya%nirodha,依正智简择力而得之寂灭法也,即涅槃也。此法能使烦恼寂灭,故名灭。二、非择灭无为Apratisam%khya%nirodha,非依择力但依缺生缘而现之寂灭法也。此法能使生法不更生,故名灭。三、虚空无为Aka%s/a,无碍为性,得通行于一切之碍法中也。此三法无生住异灭四相之作为,故名无为法。
【佛学常见辞汇】
小乘俱舍宗对宇宙万有,立五位七十五法,以总括之。五位者:一、色法,有十一,即吾人依正二报所具的种种色质,内五根外五尘皆是。二、心法,有一,即六识的作用。三、心所有法,简称心所法,有四十六,系属于心王者。四、不相应行法,有十四,谓不如色法之有形,亦非如心王心所之无形,与此三法皆不相应,非心非物,乃宇宙万有变化的幻象。五、无为法,有三,谓无生灭变化之可得,而寂然常住之法,以上共七十五。请参见附表。
┌五根(眼、耳、鼻、舌、身)┐
┌色 法─┤五境(色、声、香、味、触)├───────十一┐
│ └无表色 ┘ │
│心 法─(亦名心王法,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 │
│ 身识、意识)────────────────一│
│ ┌大地法(受、想、思、触、欲、慧、念、 │
│ │ 作意、胜解、三摩地)────────十│
│ │大善地法(信、不放逸、轻安、舍、惭、愧、无贪 │
┌有为法─┤ │ 、无瞋、不害、勤)────────十│七
│ │心所法─┤大烦恼地法(痴、放逸、懈怠、不信、昏沈、 ├十
│ │ │ 掉举)─────────────六│五
宇 │ │大不善地法(无惭、无愧)──────────二│法
宙 │ │小烦恼地法(忿、覆、悭、嫉、恼、害、恨、谄 │
万 │ │ 诳、憍)────────────十│
有 │ └不不定地法(寻、伺、睡眠、恶作、贪、瞋、慢、 │
│ │ 疑)───────────────八│
│ └不相应行法(得、非得、同分、无想果、无想定、灭尽定、命 │
│ 根、生、住、异、灭、文身、名身、句身)──十四│
└无为法──(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虚空无为)──────────三┘
【佛学次第统编】
一切诸法,可以七十五法括之。立七十五法者,以一切诸法,不外有为无为二种。
有为法者,略分四种:一者色法,二者心法,三者心所法,四者不相应行法。
第一色法,有十一种。一者五根,二者五境,三者无表色。
一、五根者。
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
二、五境者。
一色、二声、三香、四味、五触,如前文五蕴所述。
三、无表色。
如前文五蕴所述。
第二心法一,即心王,心王者即六识,谓: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如前文十八界六识条所述。
第三心所法有四十六,分为六:一者大地法,二者大善地法,三者大烦恼地法,四者大不善地法,五者小烦恼地法,六者不定地法。
一、大地法有十:一受、二想、三思、四触、五欲、六慧、七念、八作意、九胜解、十三摩地。
一、受 受谓三种领纳,苦乐俱非,有差别故。
二、想 想谓于境取差别相。
三、思 思谓能令心有造作。
四、触 触谓根境识和合生,能有触对。
五、欲 欲谓希求所作事业。
六、慧 慧谓于法能有简择。
七、念 念谓于缘明记不忘。
八、作意 作意者谓能令心惊觉。
九、胜解 胜解者谓能于境印可。
十、三摩地 三摩地者谓心一境。
二、大善地法有十:一信、二不放逸、三轻安、四舍、五惭、六愧、七无贪、八无瞋、九不害、十勤,谓法恒于诸善心有彼法。
一、信 信谓令心澄净,有说于谛实业果中现前忍许,故名为信。
二、不放逸 不放逸者,修诸善法,离诸不善法。复何名修?谓此于善专注为性,能守护心,名不放逸。
三、轻安 轻安者谓心堪任。
四、舍 舍谓心平等性,无惊觉性,说名为舍。
五、惭 惭谓自增上及法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
六、愧 愧谓世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
七、无贪 无贪者谓贪对治,令深厌患,无著为性。
八、无瞋 无瞋者谓瞋对治,以慈为性。
九、不害 不害者谓无损恼。
十、勤 勤谓令心勇悍为性。
三、大烦恼地法有六:一痴、二放逸、三懈怠、四不信、五昏沈、六掉举,谓法恒于染污心有彼法。
一、痴 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无智、无显。
二、放逸 放逸者谓不修诸善,是修诸善所对治法。
三、懈怠 懈怠者谓心不勇悍,是为勤所对治。
四、不信 不信者谓心不澄净,是为信所对治。
五、昏沈 昏沈者谓身重心重,身无堪任,心无堪任。
六、掉举 掉举者令心不静。
四、大不善地法有二:一无惭、二无愧,谓法恒于不善心有彼法。
一、无惭 于诸功德及有德者,无敬无崇,无所忌难,无所随属,说名无惭。又自观无耻,名曰无惭。
二、无愧 于诸罪过,不见怖畏,说名无愧。又观他无耻,名曰无愧。
五、小烦恼地法有十:一忿、二覆、三悭、四嫉、五恼、六害、七恨、八谄、九诳、十憍,谓法少分染污心俱。
一、忿 忿谓除瞋及害,于情非情,令心愤发,说名为忿。
二、覆 覆谓隐藏自罪,说名为覆。
三、悭 悭谓财法巧施相违,令心吝著。
四、嫉 嫉谓于他诸兴盛事,令心不喜。
五、恼 恼谓坚执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谏悔。
六、害 害谓于他能为逼迫,由此能行打骂等事。
七、恨 恨谓于忿所缘事中,数数寻思,结怨不舍。
八、谄 谄谓心曲,由此不能如实自显,或矫非拨,或设方便,令解不明。
九、诳 诳谓惑他。
十、憍 憍谓染著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愿性。
六、不定地法有八:一寻、二伺、三睡眠、四恶作、五贪、六瞋、七慢、八疑。
一、寻 心之粗性为寻。
二、伺 心之细性为伺。
三、睡眠 谓不自在转心极昧略为性。
四、恶作 恶所作体,名为恶作。
五、贪 谓于五取蕴染爱耽著为性。
六、瞋 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
七、慢 谓对他心自举性,称量自他德类差别,心自举恃,凌懱于他。故名为慢。
八、疑 谓于谛等犹豫为性。
第四不相应行法有十四: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无想果、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命根、八生、九住、十异、十一灭、十二文身、十三名身、十四句身。
一、得 谓获成就,名之为得。
二、非得 与得相违,名为非得。
三、同分 有别实物,名为同分。
四、无想果 由修无想所得之果,名无想果。
五、无想定 有法能令心心所灭,脱离心相,遮令不起,名无想定。
六、灭尽定 由止息心心所法令其不起,谓灭尽定。
七、命根 谓能持煖识之寿,名为命根。
八、生 能起名生。
九、住 能安名住。
十、异 能衰名异。
十一、灭 能坏名灭。
十二、文身 文者谓字,如说
![](http://www.baus-ebs.org/fodict_online/qz/92A7.gif)
十三、名身 名谓作想,如说色声香味等想。
十四、句身 句者谓章,诠义究竟,如说诸行无常等章。
无为法有三:一择灭无为,二非择灭无为,三虚空无为。
一、择灭无为 择灭以离系为性,诸有漏法,远离系缚,證得解脱,名为择灭无为。
二、非择灭无为 谓能永碍未来法生,得灭异前,名非择灭无为。
三、虚空无为 虚空以无碍为性,由无障故,色于中行,为虚空无为。
七十五法
┌五根(眼、耳、鼻、舌、身)┐
┌色 法┤五境(色、声、香、味、触)├……………十一┐
│ └无表色 ┘ │
│心法(心王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一│
│ ┌大地法(受、想、思、触、欲、慧、 ┐ │
│ │ 念、作意、胜解、三摩地)……十│ │
│ │大善地法(信不放逸、轻安、舍、惭、愧 │ │
│ │ 、无贪、无瞋、不害、勤)…十│ │
│心所法┤大烦恼地法(痴、放逸、懈怠、不信、昏 │四│
┌有为法┤ │ 沈、掉举)…………………六├十│
│ │ │大不善地法(无惭、无愧)………………二│六│七
│ │ │小烦恼地法(忿、覆、悭、嫉、恼、害、 │ ├十
│ │ │ 恨、谄、诳、憍)…………十│ │五
│ │ └不定地法(寻、伺、睡眠、恶作、贪、瞋 │ │法
一切法┤ │ 、慢疑)………………………八┘ │
│ └不相应行法(得、非得、同分、无想果、无想定 │
│ 、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 │
│ 文身、名身、句身)………………………十四│
│ ┌择灭无为 ┐ │
└无为法┤非择灭无为├………………………………………………三┘
└虚空无为 ┘
九十五种外道
【佛学大辞典】
(名数)外道之总数。(参见:外道)
(名数)外道之总数。(参见:外道)
外道
【佛学大辞典】
(术语)于佛教外立道者。为邪法而在真理之外者。资持记上之一曰:「言外道者,不受佛化,别行邪法。」天台净名疏一之本曰:「法外妄解,斯称外道。」三论玄义上曰:「至妙虚通,目之为道。心游道外,故名外道。」圆觉经集注中曰:「心行理外,故名外道。」梵网经上曰:「天魔外道,相视如父母。」法华经譬喻品曰:「未曾念外道典籍。」圆觉经曰:「汝善男子,当护末世是修行者,无令恶魔及诸外道恼身心。」外道之种类不一。百论有「二天三仙」,四宗论及入大乘论有「四外道」,维摩经,涅槃经等有「六师」,唯识论有「十三外道」,瑜伽论有「十六外论师」,外道小乘涅槃论有「二十种」,大日经有「三十种」,涅槃经,僧祇律等有「九十五种」,华严经,智度论等有「九十六种」。以下逐项详说之。
【佛学常见辞汇】
于佛教以外立道,或道外之道,称为外道,亦即真理以外的邪教。
(术语)于佛教外立道者。为邪法而在真理之外者。资持记上之一曰:「言外道者,不受佛化,别行邪法。」天台净名疏一之本曰:「法外妄解,斯称外道。」三论玄义上曰:「至妙虚通,目之为道。心游道外,故名外道。」圆觉经集注中曰:「心行理外,故名外道。」梵网经上曰:「天魔外道,相视如父母。」法华经譬喻品曰:「未曾念外道典籍。」圆觉经曰:「汝善男子,当护末世是修行者,无令恶魔及诸外道恼身心。」外道之种类不一。百论有「二天三仙」,四宗论及入大乘论有「四外道」,维摩经,涅槃经等有「六师」,唯识论有「十三外道」,瑜伽论有「十六外论师」,外道小乘涅槃论有「二十种」,大日经有「三十种」,涅槃经,僧祇律等有「九十五种」,华严经,智度论等有「九十六种」。以下逐项详说之。
【佛学常见辞汇】
于佛教以外立道,或道外之道,称为外道,亦即真理以外的邪教。
十五心
【佛学大辞典】
(名数)经过小乘俱舍宗(参见:道之念数也。见见道)
(名数)经过小乘俱舍宗(参见:道之念数也。见见道)
十五尊
【佛学大辞典】
(名数)真言行者以十五尊而成一身:第一以根本命金刚为行者之名。根本命金刚者,五部中金刚萨埵之名,是为根本。故下文谓极秘密中秘,此名五部源。命者名也,言意为命世之金刚萨埵,于五萨埵中随取其一也。明为缚曰吽。第二以释轮为座,天帝释也,一名因陀罗,此云帝,又曰主。居妙高山顶善法堂中,有常住金刚界大曼荼罗三十七尊。此曼荼罗为释轮,轮者方坛也,名为大因陀罗,是地地之名也。行者当住于坚胜金刚座妙高山王顶大因陀罗轮坛上,明为斫羯罗。第三第四两尊之多罗为二目。第五毗俱胝为耳。此二尊,是观音之眷属也。下文谓多罗毗俱胝,并是羯磨部。于此摄羯磨部四菩萨,此金刚界在西向东,故以西方二尊为耳目,能以此身作事业,故属于羯磨部。明为多罗,斫刍,必哩俱胝。第六吉祥为口舌,是文殊也,又为莲华部之利菩萨。行者在东向西,故又以西方尊为口舌。此文殊者,般若藏也。故为行者口舌而作转法轮。此摄贤劫十六尊等,明谓为曼殊室利耶。第七喜戏为鼻端,是金刚喜戏菩萨也。举初之一而摄八供养菩萨,故下文谓喜戏名供养,明为缚曰罗啰底。第八金刚,第九观自在,以此二菩萨为两手臂。于此二菩萨摄金刚莲华部八菩萨,故下文云右臂观音部,左臂金刚业。右者慧,故为莲华开觉;左者定,故为金刚降伏。明为缬哩(观音),吽(金刚)。第十三世,第十一不动尊,以此二明王为两膝脚。于此二明王摄四摄菩萨,故下文云三世不动尊,即名四摄智。右观不动,左观降三世,即菩提心调伏降魔之四摄也。于此使者众摄五大尊及塔下方之诸执金刚神等,明为悉但隶路枳也(三世),左摧吽(不动)。第十二心为遍照尊。虽于五部佛中随得何佛,然必以大日为五佛心,明为鍐。第十三脐为虚空眼,此佛眼佛母菩萨能摄破七曜二十八宿一切天,故下文谓虚空眼外持。佛母能孕诸佛,故为行者之脐,明云欠室利。第十四虚空宝为冠,于此虚空藏菩萨摄宝部之四摄菩萨,故下文谓顶上摩尼属。五轮持身时,顶为空轮,故为虚空宝。大日经谓诸菩萨欠字安顶上者,即此义也。明为阿迦舍么隶。第十五相好为金刚日,此宝部金刚光菩萨,是一切如来自性之光明,故为行者之相好。下文谓金刚光彼岸,于此摄四摄四波罗蜜菩萨,是如来四八之相好,能遍摄法界之相好,明云帝儒吽。以此十五尊共为一佛身。如世月团圆,佛性亦如月。此十五尊能摄五部三部三十七尊,互为同体,更无二味,通能成五部五法。出于瑜祇经金刚萨埵菩提心内作业灌顶悉地品同疏。
(名数)真言行者以十五尊而成一身:第一以根本命金刚为行者之名。根本命金刚者,五部中金刚萨埵之名,是为根本。故下文谓极秘密中秘,此名五部源。命者名也,言意为命世之金刚萨埵,于五萨埵中随取其一也。明为缚曰吽。第二以释轮为座,天帝释也,一名因陀罗,此云帝,又曰主。居妙高山顶善法堂中,有常住金刚界大曼荼罗三十七尊。此曼荼罗为释轮,轮者方坛也,名为大因陀罗,是地地之名也。行者当住于坚胜金刚座妙高山王顶大因陀罗轮坛上,明为斫羯罗。第三第四两尊之多罗为二目。第五毗俱胝为耳。此二尊,是观音之眷属也。下文谓多罗毗俱胝,并是羯磨部。于此摄羯磨部四菩萨,此金刚界在西向东,故以西方二尊为耳目,能以此身作事业,故属于羯磨部。明为多罗,斫刍,必哩俱胝。第六吉祥为口舌,是文殊也,又为莲华部之利菩萨。行者在东向西,故又以西方尊为口舌。此文殊者,般若藏也。故为行者口舌而作转法轮。此摄贤劫十六尊等,明谓为曼殊室利耶。第七喜戏为鼻端,是金刚喜戏菩萨也。举初之一而摄八供养菩萨,故下文谓喜戏名供养,明为缚曰罗啰底。第八金刚,第九观自在,以此二菩萨为两手臂。于此二菩萨摄金刚莲华部八菩萨,故下文云右臂观音部,左臂金刚业。右者慧,故为莲华开觉;左者定,故为金刚降伏。明为缬哩(观音),吽(金刚)。第十三世,第十一不动尊,以此二明王为两膝脚。于此二明王摄四摄菩萨,故下文云三世不动尊,即名四摄智。右观不动,左观降三世,即菩提心调伏降魔之四摄也。于此使者众摄五大尊及塔下方之诸执金刚神等,明为悉但隶路枳也(三世),左摧吽(不动)。第十二心为遍照尊。虽于五部佛中随得何佛,然必以大日为五佛心,明为鍐。第十三脐为虚空眼,此佛眼佛母菩萨能摄破七曜二十八宿一切天,故下文谓虚空眼外持。佛母能孕诸佛,故为行者之脐,明云欠室利。第十四虚空宝为冠,于此虚空藏菩萨摄宝部之四摄菩萨,故下文谓顶上摩尼属。五轮持身时,顶为空轮,故为虚空宝。大日经谓诸菩萨欠字安顶上者,即此义也。明为阿迦舍么隶。第十五相好为金刚日,此宝部金刚光菩萨,是一切如来自性之光明,故为行者之相好。下文谓金刚光彼岸,于此摄四摄四波罗蜜菩萨,是如来四八之相好,能遍摄法界之相好,明云帝儒吽。以此十五尊共为一佛身。如世月团圆,佛性亦如月。此十五尊能摄五部三部三十七尊,互为同体,更无二味,通能成五部五法。出于瑜祇经金刚萨埵菩提心内作业灌顶悉地品同疏。
十五鬼神
【佛学大辞典】
(异类)恼童子之十五鬼神也。
(异类)恼童子之十五鬼神也。
十五智断
【佛学大辞典】
(名数)十五之智德与断德也。涅槃经曰:「月爱三昧从初一日至十五日,光色渐渐增长,又从十六日至三十日光色渐渐损减。」是以光色增长譬十五智德之摩诃般若,以光色渐减,譬断德之无累解脱。以地前之三十心为三智断,十地为十智断,等觉妙觉各为一智断,合为十五智断也。以月之体譬法身。见法华玄义五之一。
(名数)十五之智德与断德也。涅槃经曰:「月爱三昧从初一日至十五日,光色渐渐增长,又从十六日至三十日光色渐渐损减。」是以光色增长譬十五智德之摩诃般若,以光色渐减,譬断德之无累解脱。以地前之三十心为三智断,十地为十智断,等觉妙觉各为一智断,合为十五智断也。以月之体譬法身。见法华玄义五之一。
十五种无明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参见:无明)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根本无明,由无始之际,一念不觉,而长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之诸惑烦恼者名之。二枝末无明,心心所相应而起,有贪瞋慢疑见等之烦恼者名之。三共无明,一切结使共相造作一切之诸业者名之。四不共无明,第七识别体之相无,妄起染心障蔽无漏之圣法而恒无间断者名之。五相应无明,第七识恒与贪痴见慢四惑相应而起者名之。六不相应无明,缘粗显之境不与馀识相应者名之。七迷理无明,根本无明,障中道之理而不能显发者名之。八迷事无明,见思之烦恼,障蔽生死之事而不能出离者名之。九独头无明,妄觉之心不缘外境,孤立生起,生已增广者名之。十俱行无明,心心所之法常相随逐而曾不舍离者名之。十一覆业无明,一切之结使覆蔽诸业,使人不知名誉利养恭敬等者名之。十二发业无明,以贪疑我见慢等悉能发生一切恶业而名。十三种子子时无明,种子者藏识,子时者子刻也。子时为十二时之首,藏识为诸识之首,故以为喻。染习此种子在于藏识中而未发显者名之。十四行业果无明,以十二因缘中无明,行,爱,取,有之五者烦恼,为业因,他之七者为苦果而名。十五惑无明,以名俱生分别及根本随烦恼等之惑。见毗婆沙论二。
【三藏法数】
(出鞞婆撤论)
〔一、根本无明〕,谓从无始之际,一念不觉,长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诸惑烦恼,是为根本无明。
〔二、枝末无明〕,谓心、心所法相应而起,即有贪瞋慢疑见等烦恼,是为枝末无明。(心、心所法者,心即心王,心所即受想行也。)
〔三、共无明〕,谓一切结使,共相造作一切诸业,是为共无明。(结使者,谓一切烦恼,能缠缚驱使于人入于生死也。)
〔四、不共无明〕,谓第七识无别体相,妄起染心,障蔽无漏圣法,恒不间断,是为不共无明。(第七识,即意识也。无漏者,谓不漏落生死也。)
〔五、相应无明〕,谓第七识,恒与贪痴见慢四惑相应而起,是为相应无明。
〔六、不相应无明〕,谓第七识,不与馀识外缘粗显之境相应,是为不相应无明。(粗显之境者,谓色等五尘之境也。)
〔七、迷理无明〕,谓根本无明,障于中道之理,不能显发,是为迷理无明。
〔八、迷事无明〕,谓见、思烦恼障蔽生死之事,不能出离,是为迷事无明。
〔九、独头无明〕,谓妄觉之心,不缘外境,孤然生起,生已增广,是为独头无明。
〔十、俱行无明〕,谓心、心所法,常相随逐,曾不舍离,是为俱行无明。
〔十一、覆业无明〕,谓一切结使,覆蔽诸业,不令人知,恐失名誉、利养、恭敬等,是为覆业无明。
〔十二、发业无明〕,谓贪痴我见慢等,悉能发生一切恶业,是为发业无明。
〔十三、种子、子时无明〕,种子者,谓第八藏识,含藏一切染净种子也。子时者,子为十二时之首,以喻藏识为诸识之首也。盖染习种子,蕴在藏识之中,未发显时,是为种子、子时无明。
〔十四、行业果无明〕,谓于十二因缘中,无明、行、爱、取、有,五者,烦恼是业因;识等七者,是苦果,是为行业果无明。(十二因缘者,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入、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也。)
〔十五、惑无明〕,谓俱生分别及根本随烦恼等惑,是为惑无明。(俱生分别者,谓最初托胎,一念之识,与形俱生,即有分别也。根本随烦恼者,即前根本无明也。)
(名数)(参见:无明)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根本无明,由无始之际,一念不觉,而长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之诸惑烦恼者名之。二枝末无明,心心所相应而起,有贪瞋慢疑见等之烦恼者名之。三共无明,一切结使共相造作一切之诸业者名之。四不共无明,第七识别体之相无,妄起染心障蔽无漏之圣法而恒无间断者名之。五相应无明,第七识恒与贪痴见慢四惑相应而起者名之。六不相应无明,缘粗显之境不与馀识相应者名之。七迷理无明,根本无明,障中道之理而不能显发者名之。八迷事无明,见思之烦恼,障蔽生死之事而不能出离者名之。九独头无明,妄觉之心不缘外境,孤立生起,生已增广者名之。十俱行无明,心心所之法常相随逐而曾不舍离者名之。十一覆业无明,一切之结使覆蔽诸业,使人不知名誉利养恭敬等者名之。十二发业无明,以贪疑我见慢等悉能发生一切恶业而名。十三种子子时无明,种子者藏识,子时者子刻也。子时为十二时之首,藏识为诸识之首,故以为喻。染习此种子在于藏识中而未发显者名之。十四行业果无明,以十二因缘中无明,行,爱,取,有之五者烦恼,为业因,他之七者为苦果而名。十五惑无明,以名俱生分别及根本随烦恼等之惑。见毗婆沙论二。
【三藏法数】
(出鞞婆撤论)
〔一、根本无明〕,谓从无始之际,一念不觉,长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诸惑烦恼,是为根本无明。
〔二、枝末无明〕,谓心、心所法相应而起,即有贪瞋慢疑见等烦恼,是为枝末无明。(心、心所法者,心即心王,心所即受想行也。)
〔三、共无明〕,谓一切结使,共相造作一切诸业,是为共无明。(结使者,谓一切烦恼,能缠缚驱使于人入于生死也。)
〔四、不共无明〕,谓第七识无别体相,妄起染心,障蔽无漏圣法,恒不间断,是为不共无明。(第七识,即意识也。无漏者,谓不漏落生死也。)
〔五、相应无明〕,谓第七识,恒与贪痴见慢四惑相应而起,是为相应无明。
〔六、不相应无明〕,谓第七识,不与馀识外缘粗显之境相应,是为不相应无明。(粗显之境者,谓色等五尘之境也。)
〔七、迷理无明〕,谓根本无明,障于中道之理,不能显发,是为迷理无明。
〔八、迷事无明〕,谓见、思烦恼障蔽生死之事,不能出离,是为迷事无明。
〔九、独头无明〕,谓妄觉之心,不缘外境,孤然生起,生已增广,是为独头无明。
〔十、俱行无明〕,谓心、心所法,常相随逐,曾不舍离,是为俱行无明。
〔十一、覆业无明〕,谓一切结使,覆蔽诸业,不令人知,恐失名誉、利养、恭敬等,是为覆业无明。
〔十二、发业无明〕,谓贪痴我见慢等,悉能发生一切恶业,是为发业无明。
〔十三、种子、子时无明〕,种子者,谓第八藏识,含藏一切染净种子也。子时者,子为十二时之首,以喻藏识为诸识之首也。盖染习种子,蕴在藏识之中,未发显时,是为种子、子时无明。
〔十四、行业果无明〕,谓于十二因缘中,无明、行、爱、取、有,五者,烦恼是业因;识等七者,是苦果,是为行业果无明。(十二因缘者,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入、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也。)
〔十五、惑无明〕,谓俱生分别及根本随烦恼等惑,是为惑无明。(俱生分别者,谓最初托胎,一念之识,与形俱生,即有分别也。根本随烦恼者,即前根本无明也。)
十五尊观音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正观音,二、千手观音,三、马头观音,四、十一面观音,五、准胝观音,六、如意轮观音,七、不空罥索观音,八、白衣观音,九、叶衣观音,十、水月观音,十一、杨柳观音,十二、阿摩
观音,十三、多罗观音,十四、青颈观音,十五、香王观音。见诸尊真言句义抄中。
(名数)一、正观音,二、千手观音,三、马头观音,四、十一面观音,五、准胝观音,六、如意轮观音,七、不空罥索观音,八、白衣观音,九、叶衣观音,十、水月观音,十一、杨柳观音,十二、阿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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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佛
【佛学大辞典】
(名数)佛说决定毗尼经说犯五无间业者宜于三十五佛之边至心忏悔。三十五佛者:一释迦牟尼佛、二金刚不坏佛、三宝光佛、四龙尊王佛、五精进军佛、六精进喜佛、七宝火佛、八宝月光佛、九现无愚佛、十宝月佛、十一无垢佛、十二离垢佛、十三勇施佛、十四清净佛、十五清净施佛、十六婆留那佛、十七水天佛、十八坚德佛、十九栴檀功德佛、二十无量掬光佛、廿一光德佛、廿二无忧德佛、廿三那罗延佛、廿四功德华佛、廿五莲华光游戏神通佛、廿六财功德佛、廿七德念佛、廿八善名称功德佛、廿九红炎幢王佛、三十善游步功德佛、三十一斗战胜佛、三十二善游步佛、三十三周匝庄严功德佛、三十四宝华游步佛、三十五宝莲华善住婆罗树王佛。不空译之三十五佛名礼忏文亦列之。但译语有新旧之别。
【佛学常见辞汇】
佛说决定毗尼经说犯了五无间业的人,应在三十五佛之前至心忏悔。三十五佛者,即释迦牟尼佛、金刚不坏佛、宝光佛、龙尊王佛、精进军佛、精进喜佛、宝火佛、宝月光佛、现无愚佛、宝月佛、无垢佛、离垢佛、勇施佛、清净佛、清净施佛、婆留那佛、水天佛、坚德佛、旃檀功德佛、无量掬光佛、光德佛、无忧德佛、那罗延佛、功德华佛、莲华光游戏神通佛、财功德佛、德念佛、善名称功德佛、红炎幢王佛、善游步功德佛、斗战胜佛、善游步佛、周匝庄严功德佛、宝华游步佛、宝莲华善住婆罗树王佛。
(名数)佛说决定毗尼经说犯五无间业者宜于三十五佛之边至心忏悔。三十五佛者:一释迦牟尼佛、二金刚不坏佛、三宝光佛、四龙尊王佛、五精进军佛、六精进喜佛、七宝火佛、八宝月光佛、九现无愚佛、十宝月佛、十一无垢佛、十二离垢佛、十三勇施佛、十四清净佛、十五清净施佛、十六婆留那佛、十七水天佛、十八坚德佛、十九栴檀功德佛、二十无量掬光佛、廿一光德佛、廿二无忧德佛、廿三那罗延佛、廿四功德华佛、廿五莲华光游戏神通佛、廿六财功德佛、廿七德念佛、廿八善名称功德佛、廿九红炎幢王佛、三十善游步功德佛、三十一斗战胜佛、三十二善游步佛、三十三周匝庄严功德佛、三十四宝华游步佛、三十五宝莲华善住婆罗树王佛。不空译之三十五佛名礼忏文亦列之。但译语有新旧之别。
【佛学常见辞汇】
佛说决定毗尼经说犯了五无间业的人,应在三十五佛之前至心忏悔。三十五佛者,即释迦牟尼佛、金刚不坏佛、宝光佛、龙尊王佛、精进军佛、精进喜佛、宝火佛、宝月光佛、现无愚佛、宝月佛、无垢佛、离垢佛、勇施佛、清净佛、清净施佛、婆留那佛、水天佛、坚德佛、旃檀功德佛、无量掬光佛、光德佛、无忧德佛、那罗延佛、功德华佛、莲华光游戏神通佛、财功德佛、德念佛、善名称功德佛、红炎幢王佛、善游步功德佛、斗战胜佛、善游步佛、周匝庄严功德佛、宝华游步佛、宝莲华善住婆罗树王佛。
三十五佛名礼忏文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唐不空译。
(经名)一卷,唐不空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