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刻削  拼音:kè xuè
1.苛刻、严酷。《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旧唐书。卷八五。唐临传》:「叙勋必须刻削,论罪务从重科。」
2.剥削、剥夺。《史记。卷一一。孝景本纪》:「至孝景,不复忧异姓,而晁错刻削诸侯。」《南史。卷七七。恩倖传。沈客卿传》:「客卿每立异端,唯以刻削百姓为事。」
3.生活检朴。唐。韩愈 唐故中散大夫少府监胡良公墓神道碑:「乐为俭勤,自刻削不干人,以矫时弊。」
4.雕刻、雕琢。汉。王充《论衡。量知》:「雕琢刻削,乃成为器用。」
5.形容文笔深刻峻拔。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九。文章宗旨》:「唐之文,韩之雅健,柳之刻削,为大家。」
6.形容山势或楼台高峻峭拔。《魏书。卷九八。岛夷萧衍传》:「垂珠衔璧,峥嵘刻削。」
《漢語大詞典》:抑夺(抑奪)
剥夺;强行夺取。汉书·王莽传中:“ 莽 即真,尤备大臣,抑夺下权。”新唐书·张廷珪传:“今 河南 牛疫,十不一在,詔虽和市,甚于抑夺。” 宋 王禹偁 《罔极赋》:“被朝恩之抑夺,履人事而悽迷。” 章炳麟 《訄书·商鞅》:“其説以为自 汉 以降,抑夺民权,使人君纵恣者,皆 商鞅 法家之説为之倡。”
《國語辭典》:褫夺(褫奪)  拼音:chǐ duó
剥夺。如:「褫夺公权终身。」
《國語辭典》:褫革  拼音:chǐ gé
1.旧时黜革生员,必先剥夺其功名与章服,称为「褫革」。《聊斋志异。卷二。红玉》:「生既褫革,屡受梏惨,卒无词。」《儒林外史》第九回:「但查本人系廪生挨贡,不便追比,合详请褫革,以便严比。」
2.革除。如:「褫革职务」。
《漢語大詞典》:斥夺(斥奪)
夺取;剥夺。《汉书·匈奴传下》:“至 孝武 世,出师征伐,斥夺此地,攘之於幕北。”后汉书·梁冀传:“ 冀 用 寿 言,多斥夺诸 梁 在位者,外以谦让,而实崇 孙氏 宗亲。”
分類:夺取剥夺
《漢語大詞典》:夺禠(奪禠)
剥夺。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今巖穴之士徒皆私门之舍人也。是何也?夺禠之资在 子之 也。”
分類:剥夺
《漢語大詞典》:褫剥
(1).犹剥夺。 清 玉瑟斋主人 《轩亭冤·嚼雪》:“专制的君权已膨胀到极点,自由的民俗直褫剥到尽头。”参见“ 褫夺 ”。
(2).谓革除官职。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后集·方珠》:“﹝ 褚生 ﹞初为 扬州 一令,有妻,又赘於一宗姓之家。既而挟其资以逃,因遭褫剥。”
《國語辭典》:褫夺(褫奪)  拼音:chǐ duó
剥夺。如:「褫夺公权终身。」
《國語辭典》:撵走(攆走)  拼音:niǎn zǒu
赶走。如:「店家因为恶意​撵走客人,引起民众的挞伐。」
《漢語大詞典》:予夺(予奪)
(1).赐予和剥夺。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驭群臣: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六曰夺,以驭其贫。” 郑玄 注:“幸,谓言行偶合於善,则有以赐予之……夺,谓臣有大罪,没入家财者。”管子·七法:“予夺也,险易也,利害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
(2).引申为赏罚。 明 王凤洲 《纲鉴会纂》卷四四:“ 范华阳 曰:‘今 僖宗 两无予夺,何以儆 全忠 而服 克用 耶!’”
(3).裁决,裁夺。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省事:“朝夕聚议,寒暑烦劳,背春涉冬,竟无予夺。” 唐 吴兢 贞观政要·纳谏:“ 蜀王 妃父 杨誉 ,在省竞婢,都官郎中 薛仁方 留身勘问,未及予夺。” 明 丘浚 大学衍义补·谨详谳之议:“使断疑狱者,以此为予夺轻重之权度。”
(4).褒贬。 宋 周密 《〈癸辛杂识〉序》:“一时之闻见,本於无心;千载之予夺,狃於私意。” 清 嵇璜 皇朝通志·凡例:“自诸王及内外大臣之例,得请謚者,高下予夺,各如其分。”
《漢語大詞典》:与夺(與奪)
(1).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左传·成公八年:“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后汉书·符融传:“三公所辟召者,輒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 唐 韩愈 《孟东野失子》诗:“失子将何尤,吾将上尤天。女实主下人,与夺一何偏。”
(2).决定;裁决。三国志·魏志·明元郭皇后传:“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於太后而后施行。”旧唐书·裴漼传:“ 琰之 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輒因中否而与夺之。”
(3).取舍。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 唐 白居易 《论考试进士事宜状》:“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 宋 王安石 《议服》:“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於此乎权之。”
(4).得失。《魏书·甄琛传》:“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復斟酌与夺,商量是非。” 晋 葛洪 抱朴子·广譬:“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 宋 范仲淹 《答安抚王内翰书》:“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 明 高启 《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復尔。”
(5).褒贬。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 唐 刘知几 史通·称谓:“爱憎出於方寸,与夺由其笔端。”
《漢語大詞典》:追夺(追奪)
(1).追究剥夺。南史·羊希传:“凡是山泽先恒熂爈,养种竹木杂果为林芿,及陂湖江海鱼梁鰌鮆场,恒加功修作者,听不追夺。”
(2).指追削剥夺。元史·文宗纪一:“囊 加台 拒命西南,罪不可宥,所授制敕,宜从追夺。”《绿野仙踪》第九二回:“已故者,请旨革除,追夺封典;现任者,请立行斥革。”
(3).事后更改。《续资治通鉴·宋英宗治平二年》:“以先帝临政,信任台諫官,所陈已行之事多有追夺。”
《國語辭典》:削夺(削奪)  拼音:xuè duó
剥削夺取。《晋书。卷一一八。姚兴载记下》:「且可削夺威权,使散居藩国。」《五代史平话。唐史。卷上》:「臣今身无官爵,削夺已尽,身是罪人,漂流靡定,不敢复归藩方。」
分類:剥夺夺去
《國語辭典》:死刑  拼音:sǐ xíng
剥夺受刑人生命的刑罚。
《漢語大詞典》:侵刻
(1).侵害,剥夺。诗·曹风·下泉序:“ 曹 人疾 共公 侵刻下民,不得其所,忧而思明王贤伯也。”后汉书·刘隆传:“十五年,詔下州郡检覈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 宋 庄季裕 鸡肋编卷上:“虽大木亦枯死,有一夕伤数百株者。此多大姓侵刻细民,故以此报之也。” 明 文徵明 《周康僖公传》:“太监 李兴 提督山陵,言者论其侵刻誖谩。有旨下公勘问,公尽法探竟,得其侵渔僨事诸不法,按劾抵罪。”
(2).苛重。 宋 沈作喆 寓简卷十:“抑又蕃舶之征过於侵刻,遂不復至中华耶?”
《國語辭典》:徒刑  拼音:tú xíng
对犯人依法监禁,并令其服法定的劳役。法律上分为有期、无期两种。
《漢語大詞典》:残剥(殘剥)
(1).残害剥夺。周书·李贤传:“然其政令莫施,唯以残剥为业。”《三国演义》第七三回:“自是之后,羣凶纵横,残剥海内。”
(2).残缺剥蚀。明史·赵俊传:“帝以国子监所藏书板,岁久残剥,命诸儒考补,工部督匠修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