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验明正身(驗明正身)  拼音:yàn míng zhèng shēn
查验清楚,确定身分无误。如:「监考人员一定要核对考生的准考證,验明正身,不可马虎。」
《国语辞典》:强制执行(强制执行)  拼音:qiǎng zhì zhí xíng
以国家的公权力,强制实行具有执行力之法院的判决。
《国语辞典》:确定判决(确定判决)  拼音:què dìng pàn jué
法院对民、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如果情况是依法不得上诉,或已过上诉期限,或当事人舍弃上诉,撤回上诉,其判决已发生确定力,不得再行变更,称为「确定判决」。
《国语辞典》:非常审判(非常审判)  拼音:fēi cháng shěn pàn
军事审判程序中,对案件判决确定后,发见判决违法的一种救济途径,性质相当于刑事诉讼法中的非常上诉。
《国语辞典》:非常上诉(非常上诉)  拼音:fēi cháng shàng sù
刑事判决确定后,发现该案之审判系属违法者,由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请求最高法院撤销违法之原判决或诉讼程序。
《国语辞典》:肺石风清(肺石风清)  拼音:fèi shí fēng qīng
判决公正。《幼学琼林。卷四。讼狱类》:「下无冤枉之民,肺石风清。」
分类:判决公正
《国语辞典》:决狱断刑(决狱断刑)  拼音:jué yù duàn xíng
判决狱讼,决断刑令。《后汉书。卷四六。郭躬传》:「躬家世掌法,务在宽平,及典理官,决狱断刑,多依矜恕。」
《国语辞典》:官断十条路(官断十条路)  拼音:guān duàn shí tiáo lù
同一件官司的判决,可轻可重,无一定标准。《野叟曝言》第一八回:「官断十条路,若像著这般样子去,触恼了官府,也就拿捉不定。」
《国语辞典》:宣告死亡  拼音:xuān gào sǐ wáng
经由法律程序的认定,由法院判决一个人死亡。我国民法第八条规定,一个人失踪满十年后,法院得因利害关系人之声请,宣告其死亡。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在失踪满五年后,即可为死亡之宣告。如为遭遇特别灾难而失踪者,满三年后即可声请宣告死亡。受死亡宣告者,其法律地位视同死人。
《国语辞典》:主罚(主罚)  拼音:zhǔ fá
1.球类运动中因球员犯规,裁判判决由被侵犯的球员罚球,称为「主罚」。
2.违警罚法规定,得独立科处的处罚。通常可分为拘留、罚锾、罚役、申诫等四种。
《国语辞典》:既判力  拼音:jì pàn lì
终局判决确定后所生的拘束力,当事人和法院均受判决内容的拘束,当事人不得主张相反的内容,法院也不得为内容矛盾的判断。
《国语辞典》:免诉(免诉)  拼音:miǎn s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2条规定,刑事案件有曾经判决确定、时效已完成、曾获大赦或犯罪后法律已废止其刑罚者,应谕知免诉之判决。
《国语辞典》:不服烧埋(不服烧埋)  拼音:bù fú shāo mái
烧埋,元代对于负命案责任的人,除判决刑罚外,另外必须给苦主赔偿金,作为死者烧埋的费用。后以不服烧埋比喻不服输、不认罪。元。康进之《李逵负荆》第四折:「休道您兄弟不服烧埋,由你便直打到梨花月上来,若不打这顽皮不改。」也作「不伏烧埋」。
《国语辞典》:假执行(假执行)  拼音:jiǎ zhí xíng
民事案件通常以判决确定后执行为原则,若债权人恐中途生变,得于一审胜诉后,依法向法院声请先为执行。但胜方须事先提供约三分之一的担保金额始得执行,称为「假执行」。
《漢語大詞典》:公案学(公案學)
佛教名词。公案,原指官府判决是非的案例。佛教禅宗借用,指前辈祖师的言行范例,用来判断是非迷悟。以这种方法发展的禅学,称公案学。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七章第二节:“谈公案就是重要的一种方法。公案都是含意隐晦,无人能确实懂得的事情或话头,如果弟子思索得一个公案的答案,说给师听,得师同意(称为印可),那就表示得道了……这些动作和话头成为新的公案,流传在丛林(禅寺)间,愈积愈多,禅学转化为公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