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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地方法院  拼音:dì fāng fǎ yuàn
原则上为民事、刑事之第一审审判机关。设于直辖市或县市地方。
《国语辞典》:内乱罪(内乱罪)  拼音:nèi luàn zuì
危害国家内部存立的犯罪,属刑事罪。可分为普通内乱罪、暴动内乱罪。
《国语辞典》:检察署(检察署)  拼音:jiǎn chá shǔ
侦察刑事被告犯罪證据并提起公诉的司法机关,高等法院以下的各级法院及其分院均有设置。旧时设置各级检察厅,与审判厅或大理院并立。
《国语辞典》:缄默权(缄默权)  拼音:jiān mò quán
刑事被告有拒绝对自己不利的陈述以及保持沉默的权利。
《漢語大詞典》:犯罪客体
受刑事法律保护而被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不同于犯罪对象。如贪污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犯罪对象则是贪污所得的公共财产。犯罪客体不同,罪名也就不同。如盗窃库房中的电线,其犯罪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以是盗窃罪;而盗窃正在用于通讯的电线,其犯罪客体则是公共安全方面的正常通讯活动,所以是破坏通讯设备罪。
《國語辭典》:被害人  拼音:bèi hài rén
因他人的不法行为,致使身体、名誉、财产受到损害的人。也称为「被害者」。
《漢語大詞典》:审判权(審判權)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民事等案件的权力。
《漢語大詞典》:拘传(拘傳)
司法机关强制传唤有关人到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没有被逮捕、拘留的刑事被告人,经过合法传唤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可以拘传。民事案件中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人民法院也可以拘传。
《国语辞典》:检察官(检察官)  拼音:jiǎn chá guān
代表国家实施犯罪侦查、提起公诉、实行公诉、协助自诉、担当自诉、指挥刑事裁判的执行及执行其他法令所定职务的司法人员。
《漢語大詞典》:警种(警種)
警察的基本类别。一般按其任务分为户籍、交通、消防、治安、刑事、司法、铁道、边防、外事、经济、武装等警种。《北京日报》1981.9.7:“经济民警是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设立的一个新警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