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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五杀
野刑
剕刑
白冠厘缨
佛类词典
五篇配五刑
《漢語大詞典》:五杀(五殺)
(1).指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墨子·尚同中:“唯作五杀之刑,曰法。” 孙诒让 间诂:“伪 孔 传云:‘惟为五虐之刑,自谓得法。’”参见“ 五刑 ”。
(2).犹五行。《淮南子·兵略训》:“善用兵者持五杀以应,故能全其胜。” 高诱 注:“五杀,五行也。”
《國語辭典》:五刑  拼音:wǔ xíng
古代五种轻重不等的刑法:(1)秦以前为墨、劓、剕、宫、大辟。《书经。舜典》:「汝作士,五刑有服。」汉。孔安国。传:「五刑,墨、劓、剕、宫、大辟。」(2)秦汉时为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汉书。卷二三。刑法志》:「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3)隋唐以后为死、流、徒、杖、笞。《旧唐书。卷五○。刑法志》:「有笞、杖、徒、流、死为五刑。」(4)现行刑法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五项。
《漢語大詞典》:野刑
周礼·秋官五刑之一。施行于王城之外“野”的刑法。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 孙诒让 正义:“‘一曰野刑’者,《甸师》注云:‘郊外曰野。’谓六遂以外田野之刑。”
《漢語大詞典》:剕刑
古代五刑之一,断足。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一编第三章第五节:“ 穆王 要化私为公,定出赎刑条例。墨刑黄铜六百两(一两约合今四钱多),劓刑一千二百两,剕刑三千两。”
《漢語大詞典》:白冠厘缨(白冠釐纓)
用兽尾作缨的白帽。古代大夫触犯五刑,则戴之,表示自己有罪。《孔子家语·五刑》:“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闻而谴发,则白冠釐缨,盘水加剑,造乎闕而自请罪。”亦作“ 白冠氂缨 ”。 汉 贾谊 新书·阶级:“故其在大谴大訶之域者,闻谴訶,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其罪矣,上弗使执缚係引而行也。”
五篇配五刑
【三藏法数】
(出翻译名义)
〔一、波罗夷配死〕,梵语波罗夷,华言极恶。此即根本极恶之戒也。谓修行之人,若犯此戒,道果无分,死堕地狱。四分律云:譬如断人头,不可复生;若犯此法,不复成比丘。以由此罪极重,故以死配之。
〔二、僧残配流〕,毗尼母云:僧残者,如人为他所斫,残有咽喉,故名为残。盖言人若犯此罪,僧作法除,庶几戒德可复。犹如斫残,咽喉未断,早救尚可。以由此罪稍轻于前,故以流罪配之。
〔三、波逸提配徒〕,梵语波逸提,华言堕。十诵律云:堕在烧煮覆障地狱:八热通为烧煮,八寒黑暗通为覆障。以由此罪轻于僧残,故以徒罪配之。(八热者,想狱、黑绳狱、堆压狱、叫唤狱、大叫唤狱、烧炙狱、大烧炙狱、无间狱也。八寒者,頞浮陀狱、泥赖浮陀狱、阿吒吒狱、阿波波狱、呕喉狱、郁波罗狱、波头摩狱、芬陀利狱也。)
〔四、提舍尼配杖〕,梵语提舍尼,华言向彼悔,从对治境以立名。僧祇律云:此罪应发露也。盖言此罪轻于前之三罪,乃容对众发露悔过,故以杖罪配之。
〔五、突吉罗配笞〕,善见律中,梵语突吉罗,华言恶作。四分律本中,梵语式叉迦罗尼,华言应当学。谓馀戒罪重易持,此戒难持易犯,常须念学,故不列罪名,但言应当学。此又轻于前,故以笞罪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