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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  拼音:nà shuì yì wù rén
依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之人,如依《所得税法》规定应申报或缴纳所得税之人。
《国语辞典》:义勇消防队(义勇消防队)  拼音:yì yǒng xiāo fáng duì
志愿协助救灾消防等义务性工作的人员。缩称为「义消」。
《国语辞典》:综合所得税(综合所得税)  拼音:zòng hé suǒ dé shuì
就纳税义务人于一定期间内,从各方面所得的净额课徵的税。将各种不同性质的所得合并称为「总所得」,以为课税标准,由总所得中减去依法应扣除减免的数额,依一定税率计徵,与依照所得性质分别课税的分类所得税不同。其先徵分类所得税,更合计各类所得而徵综合所得税。
《国语辞典》:女婿有半子之劳(女婿有半子之劳)  拼音:nǚ xù yǒu bàn zǐ zhī láo
(谚语)女婿当孝顺岳父岳母,以克尽人子的义务。《三侠五义》第二八回:「郑新便向我说:『女婿有半子之劳,惟恐将来别人不服,何不将周字改个郑字,将来也免得人家讹赖。』」
《国语辞典》:限制住居  拼音:xiàn zhì zhù jū
依法律规定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或义务人之行动自由的一种方法。法院命令其只能住居于现住所或指定之相当居所。凡未经法院同意,其等不得随意变更户籍或迁离原住所,以免开庭、执行刑罚或行政执行时传唤不到。
《国语辞典》:推计课税(推计课税)  拼音:tuī jì kè shuì
税捐稽徵机关进行调查或复查时,纳税义务人未提示有关各种證明所得额之帐簿、文据,稽徵机关则可依查得之资料或同业利润标准,来推求计算出纳税人应课徵的税额。在引用推计课税时,税捐机关一定要负举證责任,纳税义务人若有不服,可以再举反證。
《国语辞典》:无因管理(无因管理)  拼音:wú yīn guǎn lǐ
法律上指未受委任并无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国语辞典》:无偿契约(无偿契约)  拼音:wú cháng qì yuē
指当事人间,仅一方为给付,他方无提供对价义务之契约。如赠与、使用借贷、未约定报酬之委任等。
《国语辞典》:种族平等(种族平等)  拼音:zhǒng zú píng děng
国内各民族在法律上均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不因其性别、种族、肤色、党派等的不同而有差别待遇,称为「种族平等」。
《国语辞典》:重大过失(重大过失)  拼音:zhòng dà guò shī
系指法律上应负注意义务的人,显然欠缺一般人所必要的注意而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
《国语辞典》:中立法规(中立法规)  拼音:zhōng lì fǎ guī
明定当某些国家发生战争时,宣告中立的国家所应尽的义务及应享的权利之法规。主要包含西元一八五六年发表的巴黎宣言、一九○七年订定的海牙第五公约及第十三公约。其中对中立国最大的保障为各交战国不得侵略中立国的领土、领海、领空,及不得以其为活动基地或进行战斗。
《国语辞典》:保险单(保险单)  拼音:bǎo xiǎn dān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保的證明。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一切条款,皆详载于保险单上,作为凭据。
《国语辞典》:程序法  拼音:chéng xù fǎ
指为实现实体法所定权利、义务、责任、效果、范围等执行程序的法律,如家事事件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法等。
《国语辞典》:义赛(义赛)  拼音:yì sài
为公益事项筹款而义务演出的体育竞赛。
《国语辞典》:海商法  拼音:hǎi shāng fǎ
规定利用船舶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水面或水中航行从事相关行为所生私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所谓的相关行为包括货物运送、旅客运送、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共同海损及海上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