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五不取
亦作“ 五不娶 ”。 古代礼教以为五种家族的女子不能聘娶。《大戴礼记·本命》:“女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乱家子不取,世有刑人不取,世有恶疾不取,丧妇长子不取。” 王聘珍 解诂:“取读曰娶。逆,谓悖逆。乱,淫乱也。刑人,谓以罪受墨、劓、宫、刖、髠刑者。恶疾,谓瘖、聋、盲、癘、秃、跛、傴,不逮人伦之属也。丧妇长子,谓父丧其妇,其女子年长愆期者也。”子,古亦指女子。《公羊传·庄公二十七年》“曰来归” 汉 何休 注:“妇人有七弃、五不娶……丧妇长女不娶,无教戒也;世有恶疾不娶,弃於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於人也;乱家女不娶,类不正也;逆家女不娶,废人伦也。”
《國語辭典》:一介不取 拼音:yī jiè bù qǔ
一分一毫也不苟取。语本《孟子。万章上》:「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后用以形容人的操守清廉。《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七回:「他穷到摆测字摊时,还是一介不取的;他做起官来,也就可想了。」
分類:不苟
《高级汉语词典》:攻无不取
只要进攻,必能夺取
《國語辭典》:杏林 拼音:xìng lín
相传三国吴人董奉隐居庐山,为人治病不收钱,仅要求重病治瘉者,植杏树五株,轻者一株,数年后得杏树十馀万株,蔚然成林。见《太平广记。卷一二。董奉》。后以杏林指医学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