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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宪檄(憲檄)
旧时称上官所发檄文的敬词。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禀帖赘说》:“顷奉宪檄,安插垦荒官兵屯种,敢不澟遵。”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详文赘说》:“然犹恐以额外沙滩指为承粮熟地……诚有如宪檄之所驳者。”
《漢語大詞典》:赐鱼(賜魚)
唐 代帝王给五品以上官员授予鱼符。以为信物。 五代 、 宋 亦有赐鱼之制。新唐书·车服志:“ 高宗 给五品以上随身鱼银袋,以防召命之诈,出内必合之。三品以上金饰袋。 垂拱 中,都督、刺史始赐鱼。”
《國語辭典》:诰赠(誥贈)  拼音:gào zèng
旧时朝廷封赠爵号的诰命。
《漢語大詞典》:靴板
穿靴执板以谒上官。谓官宦生涯。 宋 贺铸 《冬夜寓直》诗:“十年泥滓贱,半生靴板忙。”
《國語辭典》:尺板  拼音:chǐ bǎn
古代臣子朝见天子时所拿记事用的手板。也作「尺版」。
《國語辭典》:尺板斗食  拼音:chǐ bǎn dǒu shí
形容官小位低,俸禄微薄。南朝梁。王僧孺〈与何炯书〉:「久为尺板斗食之吏,以从皂衣黑绶之役。」清。况周颐《蕙风词话。卷二。晏叔原词序》:「万不至章甫缝掖之士,尺板斗食者流,独无含咀宫商,规抚秦柳者。」
《漢語大詞典》:佩龟(佩龜)
佩带龟袋。 唐 初五品以上官员佩鱼袋。 武后 时,改内外官所佩鱼袋为龟袋。旧唐书·崔义玄传:“伏以五品已上所以佩龟者,比为别敕徵召,恐有诈妄,内出龟合,然后应命。” 明 陈继儒 《枕谭》:“ 武后 天授 元年改佩龟,以玄武为龟也。”参见“ 佩鱼 ”。
《漢語大詞典》:佩鱼(佩魚)
(1). 唐朝 五品以上官员所佩带的鱼袋。其制:三品以上饰以金,五品以上饰以银。始于 唐高宗 永徽 二年。 宋 并赐近臣,以别贵贱。新唐书·车服志:“ 中宗 初,罢龟袋,復给以鱼,郡王、嗣王亦佩金鱼袋。 景龙 中,令特进佩鱼,散官佩鱼自此始也。” 宋 曾慥 高斋漫录:“给舍为旧一等,并服赬带排方佩鱼。”
(2).佩带鱼袋。新唐书·车服志:“ 开元 初……五品以上检校、试、判官皆佩鱼。” 宋 宋祁 宋景文笔记·释俗:“近世授观察使者不带金鱼袋。初,名臣 钱若水 拜观察使,佩鱼自若。” 明 陈继儒 《枕谭》:“佩鱼始於 唐 永徽 二年,以鲤为 李 也。”《续资治通鉴·宋仁宗皇佑三年》:“中书堂后官自今毋得佩鱼,若士人选授至提点五房者,许之。”
《漢語大詞典》:宪听(憲聽)
称上官视听的敬词。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详文赘说》:“卑职实从驛递重务万分苦难起见,非敢私于成法之外,妄行干请,以瀆宪听也。”
《漢語大詞典》:鞭板
马鞭和手板。古代礼制:武将执鞭清道和文官执板侍立为见到上官时的礼节。梁书·韦粲传:“ 粲 建议推 仲礼 为大都督,报下流众军。 裴之高 自以年位,耻居其下,乃云:‘ 柳节下 是州将,何须我復鞭板。’”陈书·虞寄传:“及谢病私庭,每诸王为州将,下车必造门致礼,命释鞭板,以几杖侍坐。”
《漢語大詞典》:大公祖
明 清 时士绅对府以上官员的尊称。 王闿运 《上巡抚恽侍郎书》:“治下士 闓运 ,谨奉记 次山 大公祖节下。”参阅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七·曾祖父母
《漢語大詞典》:银鱼符(銀魚符)
银质的鱼符。 唐 代授予五品以上官员佩带,用以表示品级身分。亦作发兵、出入宫门或城门之符信。 宋 李上交 近事会元卷一:“ 唐高祖 武德 元年九月改银菟符为银鱼符也。”亦省作“ 银鱼 ”。 唐 刘禹锡 《酬严给事贺加五品并简同制水部李郎中》:“初佩银鱼随仗入,宜乘白马退朝归。” 金 元好问 《寄程孙铁安》诗:“已能骑竹马,想亦爱银鱼。” 明 张煌言 《间行杂感》:“伏匿那能忘铁马,潜游犹觉负银鱼。”
《国语辞典》:央浼营干(央浼营干)  拼音:yāng měi yíng gàn
属下嘱托上官亲信,传达给上官,请求为自己派好差事、补缺等一切有利的事,称为「央浼营干」。
《国语辞典》:带罪徵收(带罪徵收)  拼音:dài zuì zhēng shōu
古时州县徵收不力,上官仍使其带罪徵收钱粮。《六部成语注解。户部》:「带罪徵收:州县经徵不力,上官书其罪于册,仍责令带罪徵收钱粮。」
《漢語大詞典》:褐盖(褐蓋)
指 明 代四品以上官员出行时所用的伞盖。以黑色茶褐罗为表,红绢衬里,故名。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礼部一·褐盖:“旧制,仕宦四品腰金以上,始得张褐盖……向见锦衣奉使出者,俱坐八人轿,覆褐盖,虽试百户亦然。”参阅明史·舆服志一
《漢語大詞典》:铅部(鉛部)
唐 代吏部铨选官员的机关。职掌七品以上官员的考核、任用。 清 梁章钜 称谓录·吏:“《叩鉢斋官制攷》:铅,量度也。 唐 选法,尚书銓掌七品以上选,亦称铅部,又称东曹。”
《國語辭典》:披秉  拼音:pī bǐng
扮演古代官员和地位较高之神仙的服饰。头戴冠,腰配饰物,而手执笏板。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五。披秉歌诀》:「天子郊祀与祭太庙日,百官陪位者皆法服。凡披秉须依歌诀次第,则免颠倒之失。歌曰:『袜履中单带先,裙袍蔽膝绶绅连;方心曲领蓝腰带,玉佩了当冠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