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六七先正。指圃隐,寒暄,静庵,退溪,栗谷,沙溪,尤庵而言。
⑵ 先生著书。有数十种百馀卷。而此其最重者。故馀不尽举。
⑸ 先生之入朝也。以尤翁为主人。以大义为命脉。而告君文字。多所商议为之者。
⑹ 先生癸亥。论追录之不可。盖窃比于静庵己卯故事。
⑺ 先生戊辰。袖劄论后宫事及东平君杭事。重被严旨。尤翁大加钦叹。至于上章伸救。
⑻ 邪说徒。即南九万,尹趾完,柳尚运,崔锡鼎之类。
⑼ 先生以坤位之复。为前古所无之盛德大庆。九万等欲为张氏。别立名号。先生极力排之。又请正黯,希载等谋害国母之罪。劄请筵奏。靡不用极。
⑽ 先生前后与尹拯书。极论师席不容背贰之义。有数十书。及尹终至背师。则先生谓其有犯分凌节。有伤名教之罪。不可复以朋友处之。
⑾ 小出入。指庙议裁省金论等事。大德。指尊周统卫朱道。明正学辟异端及礼论国是等事。
⒀ 尤翁尝语子孙曰。玄石自是吾党君子。乃余相信之朋友。及入耽罗。贻先生书告诀。托以后来世道之责。
⒁ 先生闻尤翁讣。痛哭曰。尤翁出以大义。死于士祸。攻之者当为小人。遂引栗谷服退溪例服之。以寓文丧之恸。
⒂ 先生癸亥建极劄。明言逆党如为废母之论者。及奸党如攻斥栗谷尤庵者。诛殛废锢。益加堤防。不犯两案。而有才无罪者。谓宜略有疏通而调用。甲戌代撰大诰书。虽以打破朋党为题。而主意归趣。诚惟夫子之举直错枉。朱子之分别忠邪贤否。为法为务。则先生之旨。在于是是非非善善恶恶而已。岂可与向日时辈之假称荡平。而忠逆混用。薰莸同器者。同日而论哉。假称荡平。而忠逆混用。薰莸同器。而谓遵栗谷及先生之道者。是如杨墨之诬引尧舜。章蔡之妄援武周。干先生何事哉。吾党之士所宜辨破其不然。而反或听莹者。不韪之甚也。
⒃ 先生行状。厚斋所作。而先生尊尚尤翁。罪状小尹之故。甲戌力主名义。严治乱逆之迹。盖十分详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