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陈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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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58—1239 【介绍】: 宋广州增城人,字正子。光宗绍熙四年进士。历浔州司法参军、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知新城、通判邕州,俱有治绩。擢广西提点刑狱,奖廉劾贪,罢行利病,风采凛然。宁宗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浚濠创砦,选将练兵,金人深入无功。知成都府,为本路安抚使,拊循将士,人心悦服。理宗端平初,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召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丞相兼枢密使,累上疏言政事之当罢行与人才之当用舍。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卒谥清献。有《崔清献公集》。
全宋诗
崔与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号菊坡,增城(今属广东)人。
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
历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知建昌县,通判邕州,知宾州,提点广西刑狱。
宁宗嘉定六年(一二一三),召为金部员外郎。
七年,知扬州兼淮东安抚使。
十二年,召除秘书监兼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兼四川安抚使。
十四年,除四川制置使。
十七年,召为礼部尚书,不拜,便道还广。
理宗即位,提举宫观。
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广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
寻拜参知政事、右丞相,皆辞。
嘉熙二年(一二三八),提举洞霄宫。
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卒,年八十二,谥清献。
有集传世,系后人所编,存诗一卷。
事见本集诗文、李昴英《文溪集》卷一一《崔清献公行状》、陈子经《续通鉴纲目》、陈琏《崔清献公祠堂记》(《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卷一○),《宋史》卷四○六有传。
 崔与之诗,以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据明嘉靖十三年刊本之抄本《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为底本,校以《岭南遗书·崔清献公集》(简称岭南本)、《两宋名贤小集·菊坡集》(简称菊坡集)。
与新辑集外诗合编为一卷。
全粤诗·卷二九
崔与之(一一五八 — 一二三九),字正子,号菊坡,增城人。宋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补太学生。四年登进士。初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历知建昌县,通判邕州,知宾州,提点广西刑狱。宁宗嘉定六年(一二一三),召为金部员外郎。七年,知扬州兼淮东安抚使。十二年,召除秘书监兼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兼四川安抚使。十四年,除四川制置使。十七年,召为礼部尚书,不拜,便道还广。理宗即位,屡次授官皆辞。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广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寻拜参知政事、右丞相,皆力辞。嘉熙三年(一二三九),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致仕。卒年八十二。赠太师,谥清献。有《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乃后人所编,存诗一卷。事见集中所附李肖龙《崔清献公言行录》、李昴英《文溪集》卷一一《崔清献公行状》,《宋史》卷四○六有传。
全宋文·卷六六七八
崔与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广州增城(今广东增城)人。绍熙四年自太学登进士第。历知新城,通判邕州,提点广西刑狱。嘉定七年,知扬州、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修浚城壕,创立五寨,组织忠义民兵抗金。擢秘书少监,兼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进四川安抚制置使。整饬边防,安抚将士,金人不敢来犯。蜀人以比张咏、赵抃,称为「三贤」,立祠祀之。移知潭州、隆兴府,辞不就,得奉祠。端平初,起为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除参知政事,又拜右丞相,皆以老病辞。嘉熙三年卒,年八十二。累封至南海郡公,谥清献。《宋史》卷四○六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