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安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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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肤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庐州人。
安惇荐为御史,专劾朝中正士。
累官刑、兵、户三部尚书,以枢密直学士知河南府,改永兴军卒。
全宋文·卷二六三四
左肤,庐州(治今安徽合肥)人。
元祐中为衡州判官,元符初安惇荐为监察御史。
迁侍御史,累官至刑、兵、户三部尚书,以枢密直学士知河南府,改永兴军,卒。
大观三年正月赠中奉大夫。
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五、五○三,《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一之八,《宋史》卷三五六本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开封人,字节夫。
与吕本中为忘年交。
徽宗崇宁初,召任诸州教授,寻去。
后任西京幕职官。
当罢任改官时,以朝廷将举用安惇,执意不改官,浮沉京师,至死不屈。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兴化军仙游人,字达野。
神宗熙宁九年进士。
哲宗元祐间知建阳县,累迁宗正丞。
历知漳、建、福州,皆有治状。
以忤安惇劾罢。
起知泉州,反对榷六郡酒酤之议,擢本路提刑。
官至中奉大夫,以右文殿修撰知广州卒。
全宋诗
陈觉民,字达野,仙游(今属福建)人。神宗熙宁九年(一○七六)进士。哲宗元祐间举贤良方正。历知漳、建、福、泉州,迁福建路提点刑狱,兼三路都转运使,提举河渠。徽宗政和四年(一一一四),知广州(《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三之二八)。卒,官至中奉大夫。《宝祐仙溪志》卷四有传。今录诗四首。
石豫 朝代:北宋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应天府宁陵人。
第进士。
徽宗时,安惇荐为监察御史,以言边事不当,出为淮南转运判官,复追论罗织邹浩事,降通判亳州。
崇宁元年召拜殿中侍御史,同钱遹造废元祐皇后议,迁侍御史,至中丞。
后为户部侍郎兼侍读。
徙刑部卒。
全宋文·卷二八二三
石豫,宁陵(今河南宁陵)人。
第进士。
元符中以安惇荐为监察御史、权殿中侍御史。
后出为淮南转运判官,降通判亳州。
崇宁元年,召拜殿中侍御史,造废元祐皇后议,迁侍御史,至中丞。
因军器监蔡硕奏讼,黜知陈州,徙邓州。
过阙,留为工部侍郎,进户部侍郎兼侍读,徙刑部。
服祖母丧,未阕而卒。
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一一、五一五、五一六、五一八,《宋史》卷三五六《钱遹传》后有附传。
安尧臣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广安人。
安惇族子。
徽宗时,蔡京、童贯议约金人夹攻契丹,复燕云,尧臣上书力言不可。
帝然之,命以官,后竟不用其言。
全宋文·卷三三二二
安尧臣,广安军(今四川广安)人,安惇族子。
政和末,朝廷议复燕云,童贯等主其事,尧臣以布衣上书,极论其不可。
徽宗令补承务郎,而实不用其策。
靖康初,为宣教郎、成都府华阳县丞,官至南平郡守。
绍兴三十一年,以承议郎主管台州崇道观。
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二,《玉照新志》卷一,《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八,《宋史》卷三五一《郑居中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57或1060—1124 【介绍】: 宋南剑州沙县人,字莹中,号了翁,又号了斋、了堂。陈世卿孙。神宗元丰二年进士。哲宗绍圣初为太学博士。止蔡卞等毁《资治通鉴》板。迁校书郎,反对绍述之说,出判沧州。徽宗立,擢左司谏,极论蔡卞、章惇等罪,进《国用须知》、《日录辨》。崇宁中,以党籍除名,窜袁、廉、郴州。卒谥忠肃。有《尊尧集》,《了斋易说》等。
全宋诗
陈瓘(一○五七~一一二四),字莹中,号了翁,南剑州沙县(今属福建)人。神宗元丰二年(一○七九)进士,调招庆军掌书记,湖州州学教授。七年,知濠州定远县。哲宗元祐四年(一○八九),签书越州判官,通判明州。绍圣元年(一○九四),召为太学博士,迁秘书省校书郎。四年,出通判沧州。元符二年(一○九九),知卫州。徽宗继位,召拜右正言,迁左司谏。以弹劾蔡京,罢监扬州粮料院,寻改知无为军。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召为右司员外郎,兼权给事中。以忤曾布,出知泰州。崇宁中,坐党籍除名勒停送袁州、廉州编管,以赦移郴州。政和元年(一一一一),又因上《尊尧集》事,再徙台州。居台五年,由于被蔡京、蔡卞等忌恨,获自便后仍不断流徙。宣和六年卒于楚州,年六十八。著有《了斋集》四十二卷、《约论》十七卷等(《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大多已佚。《两宋名贤小集》收有《了斋诗集》一卷。事见《永乐大典》卷三一四三《陈了翁年谱》、《闽中理学渊源考》七,《宋史》卷三四五有传。陈瓘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两宋名贤小集》为底本,与从他书辑得瓘诗若干,合编为一卷。
全宋文·卷二七八二
陈瓘(一○五七——一一二四),字莹中,号了翁,又号了斋,南剑州沙县(今福建沙县)人。
元丰二年登进士第。
历濠州定远令,礼部贡院点检官。
绍圣初,章惇荐为太学博士。
三年,除秘书省校书郎。
四年,出为沧州通判。
元符二年,移知卫州。
三年,徽宗即位,召拜左正言,又除右司谏。
累上章反对绍述之说,极论「二蔡二惇」(蔡卞、蔡京、章惇、安惇)之罪。
以言外戚向宗良交通侍从,出知无为军。
次年,建中靖国元年,复召除右司员外郎、兼权给事中。
崇宁中,入元祐党籍,除名窜袁州、廉州、郴州。
五年,得自便,居明州。
著《四明尊尧集》,谓王安石《日录》伪造神宗言论,变乱是非。
大观四年又谪通州。
政和元年,缴呈《尊尧集》,被徽宗斥为「语言无绪,尽系诋诬」,敕送台州羁管。
六年,遇赦叙复自便。
宣和六年卒于楚州,年六十八(《宋史》本传作六十五,误)。
绍兴中赐谥忠肃。
著作有《了斋集》四十卷、《谏垣集》三卷,均佚;今存《四明尊尧集》十卷、《了斋易说》一卷、《了斋词》一卷。
见本人所撰《责沈文贻知默侄》(《皇朝文鉴》卷一二七),《宋史》卷三四五本传及《艺文志》,元陈宣子《陈了翁年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