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父诞宏志,乃与日竞走。 俱至虞渊下,似若无胜负。 神力既殊妙,倾河焉足有? 馀迹寄邓林,功竟在身后。 青青河畔草,郁郁园中柳。 盈盈楼上女,皎皎当窗牖。 娥娥红粉妆,纤纤出素手。 昔为倡家女,今为荡子妇。 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⑴。 ⑴ 《文选》二十九。玉台新咏一作枚乘诗。《类聚》三十二。《初学记》十九。事文《类聚》后十四作古乐府。合璧事类三十八作古乐府。《诗纪》十。又《书钞》百十二引妇一韵。《白帖》六引守一韵。 评注(点击查看或隐藏评注) 《晋书》曰:初童谣云云。古在左。月在右。胡字也。让去言。为襄也。或在口为国也。寻为石勒所都。 古在左,月在右。 让去言,或入口⑴。 ⑴ ○《御览》百六十一引《晋书》。《十六国春秋》后赵录。 《晋书》曰:哀帝隆和初童谣曰云云。朝廷闻而恶之。改年曰兴宁。民复歌曰:虽复改兴宁。亦复无聊生。哀帝寻崩。升平五年。而穆帝崩。不满斗。不至十年也。 升平不满斗,隆和那得久。 桓公入石头,陛下徒跣走⑴。 ⑴ ○《晋书》五行志。《宋书》五行志。《乐府诗集》八十八。《诗纪》四十四。 春别犹春恋,夏还情更久。 罗帐为谁褰,双枕何时有(同上)。 《诗纪》依《初学记》编入汉诗。曾培《初学记》校记云。亨为贞从孙。贞见《晋书》文苑传。又永平为晋惠帝年号。则后汉字误也。逯案。曾说是。序:永平年四月。外弟王景系兄弟四人并冠。贻四王子《诗》曰:(○《书钞》八十四。《初学记》十四。○逯案。晋惠帝永平元年三月即改元元康。此云永平年四月。仍有讹误。通典五十六载王堪冠礼仪云。永平元年正月戊子冠。中外四孙设一席于东厢。引冠者以长幼次于席。南面东上。宾宗人立于西厢。东面面上。堪立于东轩陈元服于席上云。据此王堪为冠者之一。又王堪之字曰世胄。《书钞》引序文有世彻、世从、世毋三人。世毋乃世胄之脱误。可证此诗为王景系、王世胄等加冠作。序文四月为正月之讹。) 济济四令弟,妙年践二九。 令月惟吉日,成服加元首。 人咸饰其容,鲜能离尘垢。 虽无兕觥爵,杯醮传旨酒⑴。 ⑴ ○《初学记》十四作后汉应亨赠四王冠诗。《诗纪》四。又《书钞》八十四作贻四王子诗。引九、首、酒三韵。《御览》五百四十引九、首、酒三韵。 古有行道人,陌上见三叟。 年各百馀岁,相与锄禾莠。 住车问三叟,何以得此寿。 上叟前致辞,室内妪貌丑。 中叟前置辞,量腹节所受。 下叟前致辞,夜卧不覆首。 要哉三叟言,所以能长久⑴。 ⑴ ○《御览》三百八十三、七百六十四并作应璩诗。苕溪渔隐业话四十一作三叟词。《诗纪》十七作三叟。又艺文《类聚》十八作魏应璩诗。引叟、莠、寿三韵。○逯案。少壮面目泽与此篇。苕溪丛话引潘子真诗话均作三叟词。然少壮一首前人既作新诗。则此亦百一诗之遗。 鸡鸣丑,一颗圆珠明已久。 内外推寻觅总无,境上施为浑大有。 不见头,又无手,世界坏时终不朽。 未了之人听一言,只遮如今谁动口。 芳景满辟窗,暄光生远阜。 更以登临趣,还胜祓禊酒。 日照源上桃,风摇城外柳。 断云仍合雾,轻霞时映牖。 远树带山高,娇莺含响偶。 一峰遥落日,数花飞映绶。 度鸟或遛檐,飘丝屡薄薮。 言志递为乐,置觞方荐寿。 文学且迾筵,罗绮令陈后。 干戈幸勿用,宁须劳马首⑴。 ⑴ ○古今岁时杂咏十六。《诗纪》九十八。 扶道觅阳春,相将共携手。 草色犹自腓,林中都未有。 无事逐梅花,空教信杨柳。 且复归去来,含情寄杯酒⑴。 ⑴ ○玉台新咏五。《类聚》三作咏初春诗。《初学记》三。文苑英华百五十七。《诗纪》七十四。 三朝礼乐和,百福随春酒。 玉樽湛而献,聪明作元后。 安乐享延年,无疆臣拜手。 落日照红妆,挟瑟当窗牖。 宁复歌蘼芜,唯闻叹杨柳。 结好在同心,离别由众口。 徒设露葵羹,谁酌兰英酒。 会日杳无期,蕣华安得久(同上)。 南史曰:东昏侯又以阅武堂芳乐苑。穷奇极丽。当暑种树。大树合抱。亦皆移掘。插叶系华。取玩俄顷。又于苑中立店肆。模大市。日游市中。离所宝物与宫人阉竖共为裨贩。以潘妃为市令。自为市吏录事。叉开渠立埭。躬自引船。埭上设店。坐而屠肉。于时百姓歌云。 阅武堂。种杨柳。 至尊屠肉。藩妃酤酒⑴。 ⑴ ○南史齐废帝东昏侯纪。六朝事迹编类上。 南史曰:张敬儿性好卜术。信梦尤甚。又使于乡里为谣言。使小儿辈歌曰云云。敬儿家在冠军。宅前有地名赤谷。始其母于田中卧。梦犬子有角舐之。已而有娠而生敬儿。故初名狗儿。又生一子。因狗儿之名。复名猪儿。宋明帝嫌狗儿名鄙。改为敬儿。故猪儿亦改名恭儿。 天子在何处,宅在赤谷口。 天子是阿谁,非猪如是狗(○南史张敬儿传。)。 粟谷难舂付石臼。弊衣难护付巧妇。 男儿千凶饱人手。老女不嫁只生口。 乐府广题曰:北齐后主高纬。雅好傀儡。谓之郭公。时人戏为郭公歌。及将败。果营邯郸。高郭声相近。九十九。末数也。滕口。邓林也。大儿。调周帝。太祖子也。高冈。后主姓也。雉。鸡类。武成小字也。后败于邓林。尽如歌言。盖语妖也。 邯郸郭公九十九。技两渐尽入滕口。 大儿缘高冈。雉子东南走。 不信吾言时。当看岁在酉⑴。 ⑴ ○《乐府诗集》八十七。《诗纪》百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