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可㠯綴箸物者。喪大記。君裏棺用朱綠。用襍金?。大夫裏棺用玄綠。用牛骨?。注。?所以琢箸裏。按今謂釘者皆是。非獨棺釘也。从金。朁聲。則參切。七部。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粤ICP备17077571号关于本站联系我们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