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曰:李曾。道武时。为赵郡太守。令行禁止。并州丁零数为山东害。曾能得百姓死力。不敢入境。贼于常山界得一死鹿。贼长谓赵郡地也。责之。还令送鹿故处。其见惮如此。郡人为之谣曰: 诈作赵郡鹿。犹胜常山粟⑴。 ⑴ ○魏书李孝伯传。北史李孝伯传。《乐府诗集》八十七。《诗纪》百九作赵郡谣。 节彼南山兮人所瞻,施此云雨兮济君欲。 |
北史曰:李曾。道武时。为赵郡太守。令行禁止。并州丁零数为山东害。曾能得百姓死力。不敢入境。贼于常山界得一死鹿。贼长谓赵郡地也。责之。还令送鹿故处。其见惮如此。郡人为之谣曰: 诈作赵郡鹿。犹胜常山粟⑴。 ⑴ ○魏书李孝伯传。北史李孝伯传。《乐府诗集》八十七。《诗纪》百九作赵郡谣。 节彼南山兮人所瞻,施此云雨兮济君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