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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续上)
特考
部元
挨宿
普考
丁等特考
考试权
南北选
《国语辞典》:特考  拼音:tè kǎo
行政机关因用人需求,透过行政院向考选部建议后所举办的特种考试。参见「特种考试」条。
《漢語大詞典》:部元
唐 武后 时考选才女,先经礼部考试,录取后,再参与殿试。礼部考试录取的第一名为部元。镜花缘第六五回:“及至命人打听,原来那所大屋已被部元 阴若花 并 章 文 两府小姐住了。”镜花缘第六五回:“众姊妹因 若花 中了部元,个个心欢。”
《漢語大詞典》:挨宿
明 代考选庶吉士,原取二十八人以应天文二十八宿,增取一人称挨宿。 明 沈德符 野获编·词林·选庶吉士之始:“今会试后考选庶吉士,人谓始於 文皇帝 永乐 甲申科,取二十八人以应列宿……一甲 曾棨 、 周述 、 周孟简 三人,俱授修撰;又选 杨相 等二十八人为吉士,併挨宿 周忱 为二十九人耳。”
《国语辞典》:普考  拼音:pǔ kǎo
政府为擢用与储备人才,由考试院考选部统筹办理的一种全国性考试。主要应考资格为高中、高职毕业或经普通检定考试相当类科及格或特考丁等考试及格满三年者。录取后赋予公务人员委任任用资格或特定类科执业资格。也称为「普通考试」。
《国语辞典》:丁等特考  拼音:dīng děng tè kǎo
一种国家考选人才所举办的考试。应考学历资格为国中毕业以上,别于甲、乙、丙三种等级特考。
《国语辞典》:考试权(考试权)  拼音:kǎo shì quán
由考试院掌理考选官吏的权力,为国父所倡的五权宪法之一,与行政、立法、司法、监察等权并立。
《漢語大詞典》:南北选(南北選)
金 代初期制定的在 辽 、 宋 降区考选人才的一种临时制度。金史·选举志一:“﹝ 天会 ﹞五年,以 河北 、 河东 初降,职员多闕,以 辽 、 宋 之制不同,詔南北各因其素所习之业取士,号为‘南北选’……﹝ 天德 ﹞三年,併南北选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