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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仓实(倉實)
仓库中贮藏的粮食及其他物资。 唐 韩愈 《曹成王碑》:“王及州,不解衣,下令掊锁扩门,悉弃仓实与民,活数十万人。”
《漢語大詞典》:资业(資業)
(1).资财产业。后汉书·顺帝纪:“生者失其资业,死者委尸原野。”三国志·魏志·荀攸传“ 顒 忧惧自杀” 裴松之 注引《汉末名士录》:“ 郭 贾 寒窶,无他资业,而 伯求 肥马轻裘,光耀道路,是三罪也。”
(2).谓以钱财、物资资助。三国志·吴志·周瑜传:“今猥割土地以资业之,聚此三人,俱在疆埸,恐蛟龙得云雨,终非池中物也。”晋书·桓彝传:“ 南平 孱陵 县界,地名 上明 ,田土膏良,可以资业军人。”新唐书·李大亮传:“ 大亮 招亡散,抚贫瘠,卖所乘马,稍稍资业之,劝垦田,岁大熟。”
《漢語大詞典》:车挽(車輓)
谓用牛车运送物资。新唐书·李石传:“渠成,起 咸阳 ,抵 潼关 ,三百里无车輓劳,则辕下牛尽可耕,永利 秦中 矣。”
《漢語大詞典》:发调(發調)
(1).征调(物资或人员)。后汉书·朱穆传:“京师诸官费用增多,詔书发调或至十倍。”三国志·魏志·王脩传:“ 胶东 令 公沙卢 宗彊,自为营堑,不肯应发调。”三国志·魏志·曹洪传“乃得免官削爵土”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魏略》:“初, 太祖 为司空时,以己率下,每岁发调,使本县平貲。”
(2).发出的曲调。 唐 白居易 《夜闻歌者》诗:“邻船有歌者,发调堪愁絶。”
(3).指出口,出声。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音律》:“无眼之棋,死棋也,看不动情,唱不发调者。”
(4).表现的情调。 元 辛文房 唐才子传·李颀:“工诗,发调既清,修辞亦秀,杂歌咸善,玄理最长。”
《國語辭典》:运送(運送)  拼音:yùn sòng
输送。《北齐书。卷四二。卢叔武传》:「谷食丰饶,运送不绝。」
《漢語大詞典》:官储(官儲)
供官家用的储备物资。史记·平準书:“既得宝鼎,立 后土 、 太一 祠,公卿议封禪事,而天下郡国皆豫治道桥,缮故宫,及当驰道县,县治官储,设供具,而望以待幸。”
《漢語大詞典》:辟名
谓库存财物与帐面不符。指因钱财物资短缺而造假帐,以无作有或以少作多。周礼·天官·宰夫:“凡失财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诛之,其足用、长财、善物者,赏之。” 郑玄 注:“辟名,诈为书,以空作见,文书与实不相应也。” 孙诒让 正义:“盖辟者,差戾之言,以空作见,即汉书·食货志所谓‘多张空簿,府臧不实’。若是,则财用物等与实差戾不相应,故谓之辟名。”
《漢語大詞典》:收保
古代边境上设置的兼有储藏物资和防卫作用的小城堡。保,通“ 堡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匈奴 每入,烽火谨,輒入收保,不敢战。”
《漢語大詞典》:河仓(河倉)
贮放漕运物资的公仓。宋史·兵志八:“於是严河仓乞取减刻之事。”《元典章·圣政二·救灾荒》:“义仓旧例:丰年蓄其有餘,歉岁补其不足。前年使民运赴河仓,有失设置义仓初意。”
《漢語大詞典》:兵资(兵資)
指军需物资。魏书·食货志:“乃令番戍之兵,营起屯田,又收内郡兵资与民和糴,积为边备。”
分類:军需物资
《漢語大詞典》:输积(輸積)
谓输送聚积的物资。史记·留侯世家:“放牛 桃林 之阴,以示不復输积。今陛下能放牛不復输积乎?”
《漢語大詞典》:月料
(1).按月供给使用的物资。续资治通鉴·宋孝宗乾道五年:“九月,甲寅朔, 金 罢皇太子月料,岁给钱五万贯。”
(2).见“ 月料钱 ”。
《漢語大詞典》:月料钱(月料錢)
唐 初置公廨本钱,拨公款由各州令史经营,每人以五十贯以下,四十贯以上为本钱交市肆贩易,每月纳利四千,名月料钱。 唐 崔涵 有《议州县官月料钱状》。 崔涵 ,一作“崔沔”。亦省称“ 月料 ”。新唐书·食货志五:“诸司置公廨本钱,以蕃官贸易取息,计员多少为月料。”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五年“丙戌,詔凡诸色课户及俸户并勒归州县” 元 胡三省 注:“ 唐 初,诸司置公廨本钱,以贸易取息计员多少为月料。”参阅 宋 王溥 唐会要·内外官料钱上
分類:公款经营
《國語辭典》:料物  拼音:liào wù
1.调味品。元。姚守中〈粉蝶儿。性鲁心愚套。耍孩儿〉曲:「刬地加料物宽锅中烂煮,煮得美甘甘、香喷喷软如酥。」
2.材料、物资。《三国演义》第四六回:「公瑾教我十日完办,工匠料物,都不应手。」
《國語辭典》:外调(外調)  拼音:wài diào
由原服务单位调职到别的分支机构。如:「他向上级申请外调,是为了可以就近照顾父母。」《明史。卷七二。职官志一》:「凡王官不外调,王姻不内除,大臣之族不得任科道,僚属同族则以下避上。」
《漢語大詞典》:杂卖场(雜賣場)
宋 代处理剩馀物资的官署。 宋 吴自牧 梦粱录·六院四辖:“杂买务、杂卖场,在榷货务内。 唐 制谓之‘宫市’, 宋 初为‘市买司’。 太平兴国 年,方更名杂买务。奉禁中买卖,而平其直。南渡后,合局于此。凡宫禁月料,朝省纸札,文思製造,和剂佾合,封桩所积,编估以时其直,打套以籍其数,而就售焉。”宋史·食货志下:“﹝ 熙寧 三年﹞七月,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市易务为东务上界,以在京商税院、杂买务、杂卖场隶焉。”文献通考·职官十四:“杂卖务, 景德 四年置,掌受内外币餘之物,计直以待出货,或準折支用,以内侍及三班二人监,后亦差文武朝官。 绍兴 六年詔,杂买务杂卖场置提辖官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