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珠官
(1).管采珠的官。 唐 王维 《送祢郎中》诗:“卉服为诸吏,珠官拜本州。” 唐 陆龟蒙 《寄琼州杨舍人》诗:“人多药户行狂蛊,吏有珠官出俸钱。”
(2).郡名。《三国志·吴志·吴主传》:“﹝ 黄武 七年﹞改 合浦 为 珠官郡 。” 唐 王维 《送元中丞转运江淮》诗:“去问 珠官 俗,来经石刼春。”
(2).郡名。《三国志·吴志·吴主传》:“﹝ 黄武 七年﹞改 合浦 为 珠官郡 。” 唐 王维 《送元中丞转运江淮》诗:“去问 珠官 俗,来经石刼春。”
《漢語大詞典》:珠徙珠还(珠徙珠還)
《后汉书·循吏传·孟尝》载 合浦 产珠,宰守采珠无度,珠遂徙邻郡。 孟尝 到官,革除前弊,珠遂还。后因有“珠徙珠还”之说。 明 宋应星 《天工开物·珠》:“凡珠生止有此数,采取太频,则其生不继。经数十年不采,则蚌乃安其身,繁其子孙而广孕宝质。所谓‘珠徙珠还’,此煞定死谱,非真有‘清官’感召也。”参见“ 合浦珠还 ”。
《國語辭典》:合浦珠还(合浦珠還) 拼音:hé pǔ zhū huán
汉合浦郡沿海盛产珍珠,因宰守贪秽,滥采无度,珠遂渐迁移交阯郡。后孟尝任合浦太守,革易旧弊,珠乃渐还。典出《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传。孟尝传》。后比喻人离开而复返或东西失而复得。《初刻拍案惊奇》卷八:「合浦珠还自有时,惊危目下且安之。」《聊斋志异。卷八。霍女》:「错囊充牣,而合浦珠还,君幸足矣!」也作「合浦还珠」、「还珠合浦」、「珠还合浦」。
分類: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