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21,分2页显示  上一页  1
分类词汇(续上)
比例税
比例税制
定额税
起征点
税基
人口税
《漢語大詞典》:比例税
也称“比例税率”。不论课税对象的数额是多少,均按规定的同一比例课税的税率制。同一税种可按不同的税目,如商品类别、服务类别、行业类别等,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也可按不同的地区分别规定地区的比例税率。有免征额的课税对象,则在扣除免征额后按同一比例税率计征。
《漢語大詞典》:比例税制
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都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制度。
《漢語大詞典》:定额税
也称“定额税率”。对每一课税单位规定一个固定税额的税率制。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收。如中国的资源税对各税目(如原油、煤炭、盐等)均规定按吨(或立方米)征收一个固定税额;又如车船使用牌照税规定按吨或按辆征收一个固定税额。
《漢語大詞典》:起征点
税法规定课税对象数额应予开始征税的起点。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课征对象数额按规定税率征税。规定起征点可以照顾收入较少的纳税人,以贯彻税收的合理负担原则。
《國語辭典》:税基(稅基)  拼音:shuì jī
租税课徵时的经济基础,即可用来作为计算税额依据的财产或权益。如所得税的税基为所得,关税的税基为进口货品的价值等。
《漢語大詞典》:人口税
以人作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税。详“ 人头税 ”。
《國語辭典》:人头税(人頭稅)  拼音:rén tóu shuì
国家对于人民按人口所徵收的税。欧洲在古罗马时代已实施人头税,至中世纪,风行各国。近代由于各国实行所得税,已废除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