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议谳(議讞)
(1).谓议罪量刑。《旧五代史·唐书·罗贯传》:“ 崇韜 奏曰:‘ 贯 纵有死罪,俟欵状上奏,所司议讞,以朝典行之,死当未晚。’” 宋 袁燮 《资政殿大学士赠少师楼公行状》:“顾恐自时厥后,惩创往事,议讞之际,未免刻深。”
(2).指判案文书。 清 恽敬 《上陈笠帆按察书》:“本籍,士也,棚籍,亦士也,合考已百年矣。然而议讞助之曰分考,陈言助之曰分考,且有詆諆之辞曰‘羞与为伍’。”
(2).指判案文书。 清 恽敬 《上陈笠帆按察书》:“本籍,士也,棚籍,亦士也,合考已百年矣。然而议讞助之曰分考,陈言助之曰分考,且有詆諆之辞曰‘羞与为伍’。”
《分类字锦》:覆词(覆词)
宋史刑法志雍熙三年判刑部李昌龄言旧制大理定刑送部详覆官入法状主判官下断语乃具奏至开宝六年阙法直官致两司共断定覆词今宜令大理所断案牍寺官印署送详覆得当则送寺共奏否即疏驳以闻
分类:议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