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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执我法
因果四计
因果四计(二)
于我计常
于法计常
于他有情计常
于他非有情计常
鬼家活计
九执──外道计九执生世间
计断常痴相
计有无痴相
计世性痴相
遍计自性
计度分别
佛类词典(续上)
计度计执我法
因果四计
因果四计(二)
于我计常
于法计常
于他有情计常
于他非有情计常
鬼家活计
九执──外道计九执生世间
计断常痴相
计有无痴相
计世性痴相
遍计自性
计度分别
计度
【佛学常见辞汇】
以意识的作用去思量分别种种的事物。
以意识的作用去思量分别种种的事物。
计执我法
【佛学次第统编】
一切烦恼根本,起于我耳,计执于我,一切生死波澜,于焉兴矣。
一切烦恼根本,起于我耳,计执于我,一切生死波澜,于焉兴矣。
因果四计
【佛学次第统编】
由因果一异,亦分四计。
一、因果一 二、因果异 三、因果亦一亦异 四、因果非一非异
由因果一异,亦分四计。
一、因果一 二、因果异 三、因果亦一亦异 四、因果非一非异
因果四计(二)
【佛学次第统编】
或即前意以因中有果无果,成四句者。
一、因中有果 二、因中无果 三、因中亦有无果 四、因中非有无果
或即前意以因中有果无果,成四句者。
一、因中有果 二、因中无果 三、因中亦有无果 四、因中非有无果
于我计常
【佛学次第统编】
于我计常者,有二十二种。云何二十二?
一、即阴是我常 如僧祛人,计五阴中有我,说我我所,皆有自体,是故为常。
二、异阴是我常 如毗婆沙师,计异阴别有我体,以此为常。
三、诸阴有我常 此人计诸心所法,随应所计,有我我所,是故为常。
四、有二种我常 如僧祛人立,并有二种我常,二种者:
一、有知我 此我即常,我常故,此为能作,故能作常。
二、无知我 此我即一切法,一切法故,此为所作,故所作常。
五、无能所我常 邪见外道,谓我常故,诸法亦常,二者合并,无有能所,如是为常。
六、通计我常 此人于五阴中,通计有我,而不能分别即离,但漫执故,以此为常。
七、的计是我常 此人于现世五阴中,随取一阴为我,的计是我,彼有二义,执为是常。
一、我定在现世有。 二、我定在一阴中有。
以此二障,故于一阴中即见有我,如一种坐禅人,有其五病,计有我为常故。
一、有人计色为我,忽于定中得光明相,见身中神,如净珠中缕,即说此色为我,以是为常。
二、有人粗思惟者,计受是我,说木石等,中无受故,可知受即是我,以是为常。
三、有人中思惟者,计想是我,以苦乐受虽过,犹有想,想即我心,故以是为常。
四、有人细思惟者,计行是我,以瓶等想虽过,犹有思流行,即我心,故以是为常。
五、有人深思惟者,计识是我,知思亦粗,以思虽过,犹有识,识即我心,故以是为常。
八、根中人我常 此外道说根中别有人,是能执种子。不知五根等,是色法摄。妄于根中执有人我,以是为常。
九、眼中人我常 此外道如前执,说我證智所知,眼根中有我,说为四分。
一、眼根之中白精是月,月是母所造。
二、白精中间赤精是日,日是父所造。
三、赤精中间青精是空,空是自在天所造。
四、青精中间人子是我,我非因造,故我是常。
十、我意常 此外道不知心法无我,意为八心法之一。妄谓一切事,皆可由我意得,如是意为我常。
十一、我作意常 如摩醯首罗人,不知心所有法无我。心所有法中有五遍行。其一曰作意,彼妄执一切事皆从我意心生者。如无明体,别有作意。能生于行,如是我作意常。
十二、我正思常 如萨婆多部,执八圣道中,正思为是般若,不知彼未离遍行境,如是谬执正思为常。
十三、思即是我常 如胜论师,亦计我从思所成以思为常。
十四、因思有我常 如毗婆沙师,计有我体者,思等因思有所得故,亦执思是常。
十五、我觉成思常 如僧祛人,计有彼觉体,成一思相,我及觉体,次第不坏,思亦非无,故思是常。
十六、影像我常 此人计有现思觉影像生,及彼觉体影像所生。随诸方分,皆有其思。所依影像,如镜照面,故有我体,有我我所。此以遍行之思,及所现色法,执为我常。
十七、大丈夫我常 如韦驮人,说冥初时,大丈夫神,色如日光。若人知此,能度生死,更无馀道。小人则小,大人则大,住身窟中,以是为常。
十八、离散我常 诸外道辈,通执一切法,因我得生,故执我见。此我有九次第,故修戒施苦定,冀得解脱,执我离散为常。所谓九次第者:
一、法 从我生法,令心共我和合。
二、非法 法生故,即有非法生,法非法俱令心共我和合。
三、知 和合故能有所知「别有以知为第一位,法非法为第八九位者,义亦同。」
四、乐 知故有乐。
五、苦 乐故有苦。
六、欲 由乐故生欲。
七、瞋 由苦生瞋。
八、功 欲得于乐所以厌苦而修身。
九、念 功力故有正念,与诸法离散,名得解脱。
十九、解解脱人我常 计人我论师说,若见性得解脱者,是义不然。由人我解脱,故死活等自在,是故解脱人我常。
二十、藏识常 相应论师立八识常,误解唯识无尘,说识定常。
二十一、我有边常 如前十一种神我外道,皆计神是色法有分,皆言神有边故常。
二十二、我无边常 如有外道说,神我遍满虚空,无处不有。得身处能觉苦乐,是为神我无边,无边故常。
于我计常者,有二十二种。云何二十二?
一、即阴是我常 如僧祛人,计五阴中有我,说我我所,皆有自体,是故为常。
二、异阴是我常 如毗婆沙师,计异阴别有我体,以此为常。
三、诸阴有我常 此人计诸心所法,随应所计,有我我所,是故为常。
四、有二种我常 如僧祛人立,并有二种我常,二种者:
一、有知我 此我即常,我常故,此为能作,故能作常。
二、无知我 此我即一切法,一切法故,此为所作,故所作常。
五、无能所我常 邪见外道,谓我常故,诸法亦常,二者合并,无有能所,如是为常。
六、通计我常 此人于五阴中,通计有我,而不能分别即离,但漫执故,以此为常。
七、的计是我常 此人于现世五阴中,随取一阴为我,的计是我,彼有二义,执为是常。
一、我定在现世有。 二、我定在一阴中有。
以此二障,故于一阴中即见有我,如一种坐禅人,有其五病,计有我为常故。
一、有人计色为我,忽于定中得光明相,见身中神,如净珠中缕,即说此色为我,以是为常。
二、有人粗思惟者,计受是我,说木石等,中无受故,可知受即是我,以是为常。
三、有人中思惟者,计想是我,以苦乐受虽过,犹有想,想即我心,故以是为常。
四、有人细思惟者,计行是我,以瓶等想虽过,犹有思流行,即我心,故以是为常。
五、有人深思惟者,计识是我,知思亦粗,以思虽过,犹有识,识即我心,故以是为常。
八、根中人我常 此外道说根中别有人,是能执种子。不知五根等,是色法摄。妄于根中执有人我,以是为常。
九、眼中人我常 此外道如前执,说我證智所知,眼根中有我,说为四分。
一、眼根之中白精是月,月是母所造。
二、白精中间赤精是日,日是父所造。
三、赤精中间青精是空,空是自在天所造。
四、青精中间人子是我,我非因造,故我是常。
十、我意常 此外道不知心法无我,意为八心法之一。妄谓一切事,皆可由我意得,如是意为我常。
十一、我作意常 如摩醯首罗人,不知心所有法无我。心所有法中有五遍行。其一曰作意,彼妄执一切事皆从我意心生者。如无明体,别有作意。能生于行,如是我作意常。
十二、我正思常 如萨婆多部,执八圣道中,正思为是般若,不知彼未离遍行境,如是谬执正思为常。
十三、思即是我常 如胜论师,亦计我从思所成以思为常。
十四、因思有我常 如毗婆沙师,计有我体者,思等因思有所得故,亦执思是常。
十五、我觉成思常 如僧祛人,计有彼觉体,成一思相,我及觉体,次第不坏,思亦非无,故思是常。
十六、影像我常 此人计有现思觉影像生,及彼觉体影像所生。随诸方分,皆有其思。所依影像,如镜照面,故有我体,有我我所。此以遍行之思,及所现色法,执为我常。
十七、大丈夫我常 如韦驮人,说冥初时,大丈夫神,色如日光。若人知此,能度生死,更无馀道。小人则小,大人则大,住身窟中,以是为常。
十八、离散我常 诸外道辈,通执一切法,因我得生,故执我见。此我有九次第,故修戒施苦定,冀得解脱,执我离散为常。所谓九次第者:
一、法 从我生法,令心共我和合。
二、非法 法生故,即有非法生,法非法俱令心共我和合。
三、知 和合故能有所知「别有以知为第一位,法非法为第八九位者,义亦同。」
四、乐 知故有乐。
五、苦 乐故有苦。
六、欲 由乐故生欲。
七、瞋 由苦生瞋。
八、功 欲得于乐所以厌苦而修身。
九、念 功力故有正念,与诸法离散,名得解脱。
十九、解解脱人我常 计人我论师说,若见性得解脱者,是义不然。由人我解脱,故死活等自在,是故解脱人我常。
二十、藏识常 相应论师立八识常,误解唯识无尘,说识定常。
二十一、我有边常 如前十一种神我外道,皆计神是色法有分,皆言神有边故常。
二十二、我无边常 如有外道说,神我遍满虚空,无处不有。得身处能觉苦乐,是为神我无边,无边故常。
于法计常
【佛学次第统编】
于法计常者,有十一种,云何为十一。
一、计诸有见常 如外道贪著诸见,说法因集皆是实有,以诸有见为常。
二、计诸有法常 如萨婆多人执法有我无,如是故诸有法常。
三、计世谛法常 如成实人执真谛无我法,而世谛是有,执有故常。
四、计一因具果常 如两际外道,计因中常有果性,不待缘成,说一因常。
五、计从缘相常 如数论师,计一切法体,因中本有果性,但须从众缘显。非缘则因果不见,故计从缘相常。
六、计声相常 即声论师,如上计,说声相常住,无生无灭。由于宣吐方得显了,如是执声相常。
七、计生死法乐故常 如尼犍子等,妄于生死中起乐见,说生死真实是乐,涅槃真实是苦。加人肢体,有坏即苦,若都无五阴,即是极苦。故云生死是乐,说为可常。
八、计生死法难断故常 如不定聚人怖生死故,见生死法,难可断故,计生死常。
九、计三世常 如萨婆若帝婆,执三世常。故云因果异体,生死皆实。因果非转变,种子与芽各异体,果性在未来,移出至现在。现在谢过去,如是若蝉联,故三世常。
十、计三际常 如伊师迦依静虑力,计三际常。
一、计前际常 依静虑中起宿住随念不善缘起,故于过去诸行,不如实知,计为前际,发起常见。
二、计现际常 依天眼见现在诸识,依转相续,从此世间,至彼世间,不如实知,计为现际,发起常见。
三、计后际常 依静虑中,于想及受,虽见差别,然不见我自相差别,是故发起常见,谓我及世间,皆悉常住,以后际为常。
十一、计自然力常 此人执无明无力能生行,无明若在若不在,自然有行。故知无明无力生行,能生行者,乃自然力,如是说自然力常。
于法计常者,有十一种,云何为十一。
一、计诸有见常 如外道贪著诸见,说法因集皆是实有,以诸有见为常。
二、计诸有法常 如萨婆多人执法有我无,如是故诸有法常。
三、计世谛法常 如成实人执真谛无我法,而世谛是有,执有故常。
四、计一因具果常 如两际外道,计因中常有果性,不待缘成,说一因常。
五、计从缘相常 如数论师,计一切法体,因中本有果性,但须从众缘显。非缘则因果不见,故计从缘相常。
六、计声相常 即声论师,如上计,说声相常住,无生无灭。由于宣吐方得显了,如是执声相常。
七、计生死法乐故常 如尼犍子等,妄于生死中起乐见,说生死真实是乐,涅槃真实是苦。加人肢体,有坏即苦,若都无五阴,即是极苦。故云生死是乐,说为可常。
八、计生死法难断故常 如不定聚人怖生死故,见生死法,难可断故,计生死常。
九、计三世常 如萨婆若帝婆,执三世常。故云因果异体,生死皆实。因果非转变,种子与芽各异体,果性在未来,移出至现在。现在谢过去,如是若蝉联,故三世常。
十、计三际常 如伊师迦依静虑力,计三际常。
一、计前际常 依静虑中起宿住随念不善缘起,故于过去诸行,不如实知,计为前际,发起常见。
二、计现际常 依天眼见现在诸识,依转相续,从此世间,至彼世间,不如实知,计为现际,发起常见。
三、计后际常 依静虑中,于想及受,虽见差别,然不见我自相差别,是故发起常见,谓我及世间,皆悉常住,以后际为常。
十一、计自然力常 此人执无明无力能生行,无明若在若不在,自然有行。故知无明无力生行,能生行者,乃自然力,如是说自然力常。
于他有情计常
【佛学次第统编】
于他有情计常者,略有三种:即摩醯首罗人,那罗延人,伊赊那人等,各计所从生者为常。
于他有情计常者,略有三种:即摩醯首罗人,那罗延人,伊赊那人等,各计所从生者为常。
于他非有情计常
【佛学次第统编】
于他非有情计常者,略有六种:
一、计世界常 此有五种:
一、无终常 此人计世界无始。若有始则无因缘,如是后亦无穷。即常受身,是则无涅槃,此以无终为常「此义与佛说世间无尽相似而不同。」
二、十方无边常 此人计国土十方无边。若有边则因缘有尽,如是决定无边,无边故常「此义与佛说世界无量相似而不同。」
三、八方常 此人计国土上下无边。八方有边,如是八方有边,故八方常。
四、上下常 此人计国土八方无边。若上至有顶,下至十八地狱。皆属有边,如是上下有边,故上下常。
五、有始有边常 此人计世间常。初以求世间报本,不得其始。不得其始,则无中后,无中后故,则无世间。是故计世间必有始,有始故即有边,有边故常。
二、计方常 如方论师,计生灭皆由诸方,立方是常。
三、计风常 如风论师,计风能生杀成坏万物,立风是常。
四、计火常 如事火外道,计火为天口,能变异净不净物,立火是常。
五、计水常 如服水外道,计水是万物根本。水能生天地,上至阿迦尼吒天,下至阿鼻地狱,皆水为主,立水是常。
六、计虚空常 如口力论师,计虚空是万物因,立空是常。
于他非有情计常者,略有六种:
一、计世界常 此有五种:
一、无终常 此人计世界无始。若有始则无因缘,如是后亦无穷。即常受身,是则无涅槃,此以无终为常「此义与佛说世间无尽相似而不同。」
二、十方无边常 此人计国土十方无边。若有边则因缘有尽,如是决定无边,无边故常「此义与佛说世界无量相似而不同。」
三、八方常 此人计国土上下无边。八方有边,如是八方有边,故八方常。
四、上下常 此人计国土八方无边。若上至有顶,下至十八地狱。皆属有边,如是上下有边,故上下常。
五、有始有边常 此人计世间常。初以求世间报本,不得其始。不得其始,则无中后,无中后故,则无世间。是故计世间必有始,有始故即有边,有边故常。
二、计方常 如方论师,计生灭皆由诸方,立方是常。
三、计风常 如风论师,计风能生杀成坏万物,立风是常。
四、计火常 如事火外道,计火为天口,能变异净不净物,立火是常。
五、计水常 如服水外道,计水是万物根本。水能生天地,上至阿迦尼吒天,下至阿鼻地狱,皆水为主,立水是常。
六、计虚空常 如口力论师,计虚空是万物因,立空是常。
鬼家活计
【俗语佛源】
指非正道的邪僻行径,见于《大慧宗杲禅语录》。卷二十说:「今时学道人,不问僧俗,皆有二种大病。一种多学言句,于言句中作奇特想。一种不能见月亡指,于言句悟入。而闻说佛法禅道不在言句上,便尽拨弃,一向闭眉合眼,做死模样,谓之静坐,观心默照。更以此邪见诱,引无识庸流曰:静得一日,便是一日功夫。苦哉,殊不知尽是鬼家活计。去得此二种大病,始有参学份。」俗语中类似者有「鬼魅伎俩」,比喻用心险恶、暗中伤人的手段。如《歧路灯》第九五回:「这些衙役鬼魅伎俩,千人一状,原也不必挂齿。」(李明权)
指非正道的邪僻行径,见于《大慧宗杲禅语录》。卷二十说:「今时学道人,不问僧俗,皆有二种大病。一种多学言句,于言句中作奇特想。一种不能见月亡指,于言句悟入。而闻说佛法禅道不在言句上,便尽拨弃,一向闭眉合眼,做死模样,谓之静坐,观心默照。更以此邪见诱,引无识庸流曰:静得一日,便是一日功夫。苦哉,殊不知尽是鬼家活计。去得此二种大病,始有参学份。」俗语中类似者有「鬼魅伎俩」,比喻用心险恶、暗中伤人的手段。如《歧路灯》第九五回:「这些衙役鬼魅伎俩,千人一状,原也不必挂齿。」(李明权)
九执──外道计九执生世间
【三藏法数】
(出华严经随疏演义钞)
谓诸外道,不了法本无生,法亦无灭;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灭;生灭随缘,本无自性。却乃随情计度,妄生执著,以为一物而能出生世间万物,故有九种邪见之论也。
〔一、执时〕,时即时节,谓时散外道,执一切物皆从时生,如种植等物,有时生果,有时不生,遂以时有作用。或舒或卷,令彼枝条随时荣枯。时虽微细,固不可见,以节气华实之类,故知有时。是故执时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梵语涅槃,华言灭度。)
〔二、执方〕,方即方所。谓方论师,计东西南北四方皆能生人,人生天地,灭后还入于方。盖谓尽虚空界,无不是方、是所,一切人物,或生或死,不离方所。故执方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
〔三、执微尘〕,微尘,极细之尘也。谓路伽耶论师,计色心等法,皆从极细所生。谓四大极细是常,能生粗色,虽是极微,而体实有,以世间粗物无常,极微之因不坏。是故执极微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梵语路伽耶,华言顺世。四大者,地大、水大、火大、风大也。
〔四、执空〕,空即虚空。谓口力论师,执虚空为万物因,以为从空生风,从风生火,从火生煖,煖生水,水生冻,冻坚作地,地生五谷,五谷生命,命没还归虚空。是故执空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五谷者,禾麻黍菽麦也。)
〔五、执大种〕,谓顺世外道,执地水火风四大种子,是能生万物之因。以为世间万物,从四大生,灭后还归四大。如身根,坚相是地,湿相是水,热相是火,动相是风,乃知身与万物,不离四大。是故执四大种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
〔六、执神我〕,神我者,外道执第八藏识为神我也。谓迦毗罗外道,论二十五谛之主,以为冥初生觉,从觉生我心,从我心生色声香味触五尘,从五尘生地水火风空五大,从五大生眼耳鼻舌身意手足口大遗小遗十一根,并神我,共成二十五谛。以前二十四谛从神我而生,依神我为主,谓神我常觉明了,安处其中,常住不坏,摄受诸法。是故执神我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梵语迦毗罗,华言黄色。谓其头如金色,尝作僧祛论者是也。冥初者,又曰冥谛。谓外道能观八万劫事,八万劫前,则冥然不见故也。觉者,即知觉也。我心者,即外道我慢之心也。)
〔七、执胜妙〕,胜妙者,谓那罗延天最胜最妙也。盖韦陀论师,执那罗延天能生四姓,谓口生婆罗门,两臂生刹利,两生毗舍,两脚生首陀,盖那罗延脐中生大莲华,莲华之上生梵天,梵天能生万物。乃以此天是梵天之主,最胜最妙,是故执此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梵语那罗延,华言钩锁力,又云坚固。梵语韦陀,华言智论。梵语婆罗门,华言净行。梵语刹帝利,华言田主,即王种也。梵语毗舍,华言商贾。梵语首陀,华言农人。)
〔八、执自在天〕,自在天者,即色究竟天,三千世界之主也。此涂灰外道,并诸婆罗门,共执自在天是万物之因。谓此天有四德:一体实、二遍、三常、四能生诸法。又计此天有三身:一者,法身,谓体常周遍,量同虚空,能生万物。二、受用身,谓在色天之上。三、变化身,谓随形六道,教化众生。是故执此天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色究竟天即色界第十八天也。涂灰者,谓以灰涂身,而为苦行,因而名也。六道者,天道、人道、阿修罗道、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也。)
〔九、执大梵天〕,大梵天,色界初禅天也。即韦陀论师所执那罗延天,能生四姓,又从脐中生大莲华,莲华之上,有梵天祖翁。梵天能生一切有命、无命之物,是故执此天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祖翁者,谓梵天是万物之祖也。)
(出华严经随疏演义钞)
谓诸外道,不了法本无生,法亦无灭;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灭;生灭随缘,本无自性。却乃随情计度,妄生执著,以为一物而能出生世间万物,故有九种邪见之论也。
〔一、执时〕,时即时节,谓时散外道,执一切物皆从时生,如种植等物,有时生果,有时不生,遂以时有作用。或舒或卷,令彼枝条随时荣枯。时虽微细,固不可见,以节气华实之类,故知有时。是故执时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梵语涅槃,华言灭度。)
〔二、执方〕,方即方所。谓方论师,计东西南北四方皆能生人,人生天地,灭后还入于方。盖谓尽虚空界,无不是方、是所,一切人物,或生或死,不离方所。故执方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
〔三、执微尘〕,微尘,极细之尘也。谓路伽耶论师,计色心等法,皆从极细所生。谓四大极细是常,能生粗色,虽是极微,而体实有,以世间粗物无常,极微之因不坏。是故执极微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梵语路伽耶,华言顺世。四大者,地大、水大、火大、风大也。
〔四、执空〕,空即虚空。谓口力论师,执虚空为万物因,以为从空生风,从风生火,从火生煖,煖生水,水生冻,冻坚作地,地生五谷,五谷生命,命没还归虚空。是故执空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五谷者,禾麻黍菽麦也。)
〔五、执大种〕,谓顺世外道,执地水火风四大种子,是能生万物之因。以为世间万物,从四大生,灭后还归四大。如身根,坚相是地,湿相是水,热相是火,动相是风,乃知身与万物,不离四大。是故执四大种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
〔六、执神我〕,神我者,外道执第八藏识为神我也。谓迦毗罗外道,论二十五谛之主,以为冥初生觉,从觉生我心,从我心生色声香味触五尘,从五尘生地水火风空五大,从五大生眼耳鼻舌身意手足口大遗小遗十一根,并神我,共成二十五谛。以前二十四谛从神我而生,依神我为主,谓神我常觉明了,安处其中,常住不坏,摄受诸法。是故执神我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梵语迦毗罗,华言黄色。谓其头如金色,尝作僧祛论者是也。冥初者,又曰冥谛。谓外道能观八万劫事,八万劫前,则冥然不见故也。觉者,即知觉也。我心者,即外道我慢之心也。)
〔七、执胜妙〕,胜妙者,谓那罗延天最胜最妙也。盖韦陀论师,执那罗延天能生四姓,谓口生婆罗门,两臂生刹利,两生毗舍,两脚生首陀,盖那罗延脐中生大莲华,莲华之上生梵天,梵天能生万物。乃以此天是梵天之主,最胜最妙,是故执此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梵语那罗延,华言钩锁力,又云坚固。梵语韦陀,华言智论。梵语婆罗门,华言净行。梵语刹帝利,华言田主,即王种也。梵语毗舍,华言商贾。梵语首陀,华言农人。)
〔八、执自在天〕,自在天者,即色究竟天,三千世界之主也。此涂灰外道,并诸婆罗门,共执自在天是万物之因。谓此天有四德:一体实、二遍、三常、四能生诸法。又计此天有三身:一者,法身,谓体常周遍,量同虚空,能生万物。二、受用身,谓在色天之上。三、变化身,谓随形六道,教化众生。是故执此天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色究竟天即色界第十八天也。涂灰者,谓以灰涂身,而为苦行,因而名也。六道者,天道、人道、阿修罗道、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也。)
〔九、执大梵天〕,大梵天,色界初禅天也。即韦陀论师所执那罗延天,能生四姓,又从脐中生大莲华,莲华之上,有梵天祖翁。梵天能生一切有命、无命之物,是故执此天是常、是一、是万物因、是涅槃因也。(祖翁者,谓梵天是万物之祖也。)
计断常痴相
【三藏法数】
谓行人于修定时,忽然发邪思惟,分别我及诸法,为过去灭而有现在我耶?为过去不灭而有现在我耶?因是思惟,见心即发,推寻三世。若谓是灭,即堕断见;若谓不灭,即堕常见。如是痴觉,念念不住,以此智辩,诤竞戏论,作诸恶行,障于正定出世之法,是为计断常痴相也。
谓行人于修定时,忽然发邪思惟,分别我及诸法,为过去灭而有现在我耶?为过去不灭而有现在我耶?因是思惟,见心即发,推寻三世。若谓是灭,即堕断见;若谓不灭,即堕常见。如是痴觉,念念不住,以此智辩,诤竞戏论,作诸恶行,障于正定出世之法,是为计断常痴相也。
计有无痴相
【三藏法数】
谓行人于修定时,忽尔思惟分别,谓我及阴等诸法,为定有耶?为定无耶?如是推寻,见心即发,随见生执;障于正定,是为计有无痴相也。(阴者,五阴也。)
谓行人于修定时,忽尔思惟分别,谓我及阴等诸法,为定有耶?为定无耶?如是推寻,见心即发,随见生执;障于正定,是为计有无痴相也。(阴者,五阴也。)
计世性痴相
【三藏法数】
谓行人于修定时,忽作是念,因有五阴,便有四大,与夫假名众生及诸世界。如是思惟,念念不住,即发智辩,能问能说,是非诤竞,离真实道,但执计世间之性,而不能发诸禅定,是名计世性痴相也。(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四大者,地大、水大、火大、风大也。)
谓行人于修定时,忽作是念,因有五阴,便有四大,与夫假名众生及诸世界。如是思惟,念念不住,即发智辩,能问能说,是非诤竞,离真实道,但执计世间之性,而不能发诸禅定,是名计世性痴相也。(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四大者,地大、水大、火大、风大也。)
遍计自性
【三藏法数】
谓众生迷惑,不了诸法本空,妄于我身及一切法,周遍计度,一一执为实有,故名遍计自性。
谓众生迷惑,不了诸法本空,妄于我身及一切法,周遍计度,一一执为实有,故名遍计自性。
计度分别
【三藏法数】
谓意识于不现见事,计较量度,而起分别,故名计度分别。
谓意识于不现见事,计较量度,而起分别,故名计度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