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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色
一色一香无非中道
二色身
二种色
八色幡
九色鹿经
十一色
十方业普现色身
十四种色
三色
三部主色
三种色
大金色孔雀王咒经
佛说大金色孔雀王咒经
佛类词典
一切如来眼色如明照三摩地一色
一色一香无非中道
二色身
二种色
八色幡
九色鹿经
十一色
十方业普现色身
十四种色
三色
三部主色
三种色
大金色孔雀王咒经
佛说大金色孔雀王咒经
一切如来眼色如明照三摩地
【佛学大辞典】
(术语)佛眼三摩地也。大日如来住于此三摩地而说摄一切大阿阇梨位真言。见瑜祇经大阇梨经品。
(术语)佛眼三摩地也。大日如来住于此三摩地而说摄一切大阿阇梨位真言。见瑜祇经大阇梨经品。
一色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一色也。为微细之意。
【三藏法数】
(出仁王经疏)
色者,眼根所对之色也。色即法界,具足三谛。以一切法,体性融通,互摄无碍。若一切色即一色,此是真谛,忘泯一切法也。若一色即一切色,此是俗谛,建立一切法也。若非一非一切,亦一亦一切,此是中谛,双遮双照,即中道也。尽理言之,非但色之一尘,具足三谛,声香味触法五尘,莫不皆然。举色,则一切法皆在于色,色外无法。举香,则一切法皆在于香,香外无法。疏云: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是也。(法界者,法法皆以三谛而为界分,即是理也。双遮双照者,遮谓遮情,照谓照性,即双遮真俗,双照真俗也。)
(术语)一色也。为微细之意。
【三藏法数】
(出仁王经疏)
色者,眼根所对之色也。色即法界,具足三谛。以一切法,体性融通,互摄无碍。若一切色即一色,此是真谛,忘泯一切法也。若一色即一切色,此是俗谛,建立一切法也。若非一非一切,亦一亦一切,此是中谛,双遮双照,即中道也。尽理言之,非但色之一尘,具足三谛,声香味触法五尘,莫不皆然。举色,则一切法皆在于色,色外无法。举香,则一切法皆在于香,香外无法。疏云: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是也。(法界者,法法皆以三谛而为界分,即是理也。双遮双照者,遮谓遮情,照谓照性,即双遮真俗,双照真俗也。)
一色一香无非中道
【佛学大辞典】
(杂语)一色一香虽为微细之物,而尽有中道实相之本体。天台立空假中之三观而照一切诸法。为悟之极处。止观一上曰:「系缘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无非中道,己界及佛界,众生界亦然。」
(杂语)一色一香虽为微细之物,而尽有中道实相之本体。天台立空假中之三观而照一切诸法。为悟之极处。止观一上曰:「系缘法界,一念法界,一色一香,无非中道,己界及佛界,众生界亦然。」
二色身
【佛学大辞典】
(名数)如来之二种色身,如实色身(报身),化色身(应身)是也。
【佛学常见辞汇】
佛的二种色身,即实色身和化色身。实色身就是佛的报身;化色身就是佛的应身。
(名数)如来之二种色身,如实色身(报身),化色身(应身)是也。
【佛学常见辞汇】
佛的二种色身,即实色身和化色身。实色身就是佛的报身;化色身就是佛的应身。
二种色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参见:色)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内色,眼耳鼻舌身之五根也,是属于内身,故名内色。二外色,色声香味触之五境也,是属于外境,故名外色。见宗镜录七十五。【又】一显色,青黄赤白之四种也。二形色,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之八种也(大乘于此外加表色),见俱舍论下。
【三藏法数】
(出宗镜录)
〔一、内色〕,内色者,谓眼识乃至意识,是名内色。又眼耳鼻舌身意名内色,以其属内身故。
〔二、外色〕,外色者,谓眼根乃至身根,是名外色。又色声香味触五尘名外色,以其属外境故。
【三藏法数】
(出大智度论)
〔一、净色〕,谓清净美妙之色,能生贪欲,损坏道业,故修道之人,宜当远离也。
〔二、不净色〕,谓不净丑恶之色,能生憎恶,障蔽道业,故修道之人,亦宜远离也。
【三藏法数】
(出宗镜录)
〔一、显色〕,谓青黄赤白,光影明暗,云烟尘雾等,显然可见,是名显色。
〔二、形色〕,谓长短方圆,粗细高下,正不正等,形相可见,是名形色。
(名数)(参见:色)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内色,眼耳鼻舌身之五根也,是属于内身,故名内色。二外色,色声香味触之五境也,是属于外境,故名外色。见宗镜录七十五。【又】一显色,青黄赤白之四种也。二形色,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之八种也(大乘于此外加表色),见俱舍论下。
【三藏法数】
(出宗镜录)
〔一、内色〕,内色者,谓眼识乃至意识,是名内色。又眼耳鼻舌身意名内色,以其属内身故。
〔二、外色〕,外色者,谓眼根乃至身根,是名外色。又色声香味触五尘名外色,以其属外境故。
【三藏法数】
(出大智度论)
〔一、净色〕,谓清净美妙之色,能生贪欲,损坏道业,故修道之人,宜当远离也。
〔二、不净色〕,谓不净丑恶之色,能生憎恶,障蔽道业,故修道之人,亦宜远离也。
【三藏法数】
(出宗镜录)
〔一、显色〕,谓青黄赤白,光影明暗,云烟尘雾等,显然可见,是名显色。
〔二、形色〕,谓长短方圆,粗细高下,正不正等,形相可见,是名形色。
色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变坏之义,变碍之义,质碍之义。变坏者辅变破坏也,变碍者变坏质碍也,质碍者有形质而互为障碍也。是从五根境等之极微而成。又色者示现之义,诸色法中独取五境中之色尘而名为色者,以彼有质碍与示现两义,色之义胜故也。俱舍论一曰:「由变坏故,(中略)变碍故,名为色。」同八曰:「或示现义。」大乘义章二曰:「质碍名色。」
【佛学常见辞汇】
指一切有形象和佔有空间的物质。色可分为内色、外色、显色、表色、形色五种。内色是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属于内身,故名内色;外色是指色声香味触之五境,因属于外境,故名外色;显色是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黄赤白等等;表色是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取舍伸屈等等之表相;形色是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等。
【佛学次第统编】
法处所摄色有五:谓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自在所生色也。
一、极略色 即五色根五色境及四大种法处实色,极微为性。极者,至也、穷也、边也。略有二义:一者总义,总略众色,析至极微,名极略色。略色之极,依士得名。二者小义,析诸根境,至极小处,名极略色。色即极略,或色之极略,依士持业。
二、极迥色 以空界色极微为体。空界色中,摄六种色。谓明闇光影及迥色与空之显色,以空界色上下见别,分成迥色及空一显色。析此六色以致极微,总名极迥色,离碍方显,立以迥名。
三、受所引色 即无表。以律仪不律仪无表为体,受谓因教因师而领受也,引谓依受而发起也。
四、遍计所起 影像色谓通三性,独散意识因计所变,五根五尘定境色无用影像为体。三性意识能遍计度,境从此生,名彼所起。
五、自在所生色 胜定力故,于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所变色声香味触境为体。定通无拥,名为自在,果从彼起,名彼所生。
【三藏法数】
谓眼根所见青黄赤白等色也。
(术语)变坏之义,变碍之义,质碍之义。变坏者辅变破坏也,变碍者变坏质碍也,质碍者有形质而互为障碍也。是从五根境等之极微而成。又色者示现之义,诸色法中独取五境中之色尘而名为色者,以彼有质碍与示现两义,色之义胜故也。俱舍论一曰:「由变坏故,(中略)变碍故,名为色。」同八曰:「或示现义。」大乘义章二曰:「质碍名色。」
【佛学常见辞汇】
指一切有形象和佔有空间的物质。色可分为内色、外色、显色、表色、形色五种。内色是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属于内身,故名内色;外色是指色声香味触之五境,因属于外境,故名外色;显色是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黄赤白等等;表色是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取舍伸屈等等之表相;形色是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等。
【佛学次第统编】
法处所摄色有五:谓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自在所生色也。
一、极略色 即五色根五色境及四大种法处实色,极微为性。极者,至也、穷也、边也。略有二义:一者总义,总略众色,析至极微,名极略色。略色之极,依士得名。二者小义,析诸根境,至极小处,名极略色。色即极略,或色之极略,依士持业。
二、极迥色 以空界色极微为体。空界色中,摄六种色。谓明闇光影及迥色与空之显色,以空界色上下见别,分成迥色及空一显色。析此六色以致极微,总名极迥色,离碍方显,立以迥名。
三、受所引色 即无表。以律仪不律仪无表为体,受谓因教因师而领受也,引谓依受而发起也。
四、遍计所起 影像色谓通三性,独散意识因计所变,五根五尘定境色无用影像为体。三性意识能遍计度,境从此生,名彼所起。
五、自在所生色 胜定力故,于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所变色声香味触境为体。定通无拥,名为自在,果从彼起,名彼所生。
【三藏法数】
谓眼根所见青黄赤白等色也。
八色幡
【佛学大辞典】
(物名)西方阿弥陀佛之三昧耶形也。瞿醯经中曰:「其幡竿者端直及长,各于八方去处不远,如法安置。东著白幡,东南红幡,正南黑幡,西南烟色幡,西方赤色幡,西北青色幡,正北黄色幡,东北赤白幡,如是八色,随方而置。」
(物名)西方阿弥陀佛之三昧耶形也。瞿醯经中曰:「其幡竿者端直及长,各于八方去处不远,如法安置。东著白幡,东南红幡,正南黑幡,西南烟色幡,西方赤色幡,西北青色幡,正北黄色幡,东北赤白幡,如是八色,随方而置。」
九色鹿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佛说九色鹿经一卷。吴支谦译。说世尊往昔为九色之鹿王而行忍辱之事。
(经名)佛说九色鹿经一卷。吴支谦译。说世尊往昔为九色之鹿王而行忍辱之事。
十一色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参见:色)
【佛学大辞典】
(名数)五根五境无表色也(俱舍论),十一色悉为实法。又五根五境法所摄色也(唯识论),法处所摄色中之第五自在所摄色,有假有实。其他四者悉为假也。
【三藏法数】
(出大乘广五蕴论)
色以质碍为义。谓眼、耳、鼻、舌、身、无表六种,即内色也;色、声、香、味、触五种,即外色也。凡有十一种之别焉。
〔一、眼〕,谓眼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二、耳〕,谓耳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三、鼻〕,谓鼻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四、舌〕,谓舌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五、身〕,谓身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六、色〕,谓眼根所见青黄赤白等色也。
〔七、声〕,谓丝竹环佩等声,以其实可听闻,故名色也。
〔八、香〕,谓栴檀沉水及饮食等香,以其实可嗅闻,故名色也。
〔九、味〕,谓甘淡咸苦等味,以其实可尝知,故名色也。
〔十、触〕,谓妙衣上服,柔软细滑等触,以其实有触对,故名色也。
〔十一、无表〕,无表者,谓不可显示之色也。如四禅天定中色,眼中一分净色,皆不可见,不可显示;又如意识缘想过去种种境界,虽无表对,想境实见,故名无表色也。(四禅天者,即色界初禅、二禅、三禅、四禅也。一分净色,即眼识也。)
(名数)(参见:色)
【佛学大辞典】
(名数)五根五境无表色也(俱舍论),十一色悉为实法。又五根五境法所摄色也(唯识论),法处所摄色中之第五自在所摄色,有假有实。其他四者悉为假也。
【三藏法数】
(出大乘广五蕴论)
色以质碍为义。谓眼、耳、鼻、舌、身、无表六种,即内色也;色、声、香、味、触五种,即外色也。凡有十一种之别焉。
〔一、眼〕,谓眼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二、耳〕,谓耳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三、鼻〕,谓鼻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四、舌〕,谓舌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五、身〕,谓身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六、色〕,谓眼根所见青黄赤白等色也。
〔七、声〕,谓丝竹环佩等声,以其实可听闻,故名色也。
〔八、香〕,谓栴檀沉水及饮食等香,以其实可嗅闻,故名色也。
〔九、味〕,谓甘淡咸苦等味,以其实可尝知,故名色也。
〔十、触〕,谓妙衣上服,柔软细滑等触,以其实有触对,故名色也。
〔十一、无表〕,无表者,谓不可显示之色也。如四禅天定中色,眼中一分净色,皆不可见,不可显示;又如意识缘想过去种种境界,虽无表对,想境实见,故名无表色也。(四禅天者,即色界初禅、二禅、三禅、四禅也。一分净色,即眼识也。)
色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变坏之义,变碍之义,质碍之义。变坏者辅变破坏也,变碍者变坏质碍也,质碍者有形质而互为障碍也。是从五根境等之极微而成。又色者示现之义,诸色法中独取五境中之色尘而名为色者,以彼有质碍与示现两义,色之义胜故也。俱舍论一曰:「由变坏故,(中略)变碍故,名为色。」同八曰:「或示现义。」大乘义章二曰:「质碍名色。」
【佛学常见辞汇】
指一切有形象和佔有空间的物质。色可分为内色、外色、显色、表色、形色五种。内色是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属于内身,故名内色;外色是指色声香味触之五境,因属于外境,故名外色;显色是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黄赤白等等;表色是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取舍伸屈等等之表相;形色是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等。
【佛学次第统编】
法处所摄色有五:谓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自在所生色也。
一、极略色 即五色根五色境及四大种法处实色,极微为性。极者,至也、穷也、边也。略有二义:一者总义,总略众色,析至极微,名极略色。略色之极,依士得名。二者小义,析诸根境,至极小处,名极略色。色即极略,或色之极略,依士持业。
二、极迥色 以空界色极微为体。空界色中,摄六种色。谓明闇光影及迥色与空之显色,以空界色上下见别,分成迥色及空一显色。析此六色以致极微,总名极迥色,离碍方显,立以迥名。
三、受所引色 即无表。以律仪不律仪无表为体,受谓因教因师而领受也,引谓依受而发起也。
四、遍计所起 影像色谓通三性,独散意识因计所变,五根五尘定境色无用影像为体。三性意识能遍计度,境从此生,名彼所起。
五、自在所生色 胜定力故,于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所变色声香味触境为体。定通无拥,名为自在,果从彼起,名彼所生。
【三藏法数】
谓眼根所见青黄赤白等色也。
(术语)变坏之义,变碍之义,质碍之义。变坏者辅变破坏也,变碍者变坏质碍也,质碍者有形质而互为障碍也。是从五根境等之极微而成。又色者示现之义,诸色法中独取五境中之色尘而名为色者,以彼有质碍与示现两义,色之义胜故也。俱舍论一曰:「由变坏故,(中略)变碍故,名为色。」同八曰:「或示现义。」大乘义章二曰:「质碍名色。」
【佛学常见辞汇】
指一切有形象和佔有空间的物质。色可分为内色、外色、显色、表色、形色五种。内色是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属于内身,故名内色;外色是指色声香味触之五境,因属于外境,故名外色;显色是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黄赤白等等;表色是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取舍伸屈等等之表相;形色是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等。
【佛学次第统编】
法处所摄色有五:谓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自在所生色也。
一、极略色 即五色根五色境及四大种法处实色,极微为性。极者,至也、穷也、边也。略有二义:一者总义,总略众色,析至极微,名极略色。略色之极,依士得名。二者小义,析诸根境,至极小处,名极略色。色即极略,或色之极略,依士持业。
二、极迥色 以空界色极微为体。空界色中,摄六种色。谓明闇光影及迥色与空之显色,以空界色上下见别,分成迥色及空一显色。析此六色以致极微,总名极迥色,离碍方显,立以迥名。
三、受所引色 即无表。以律仪不律仪无表为体,受谓因教因师而领受也,引谓依受而发起也。
四、遍计所起 影像色谓通三性,独散意识因计所变,五根五尘定境色无用影像为体。三性意识能遍计度,境从此生,名彼所起。
五、自在所生色 胜定力故,于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所变色声香味触境为体。定通无拥,名为自在,果从彼起,名彼所生。
【三藏法数】
谓眼根所见青黄赤白等色也。
十方业普现色身
【佛学大辞典】
(术语)随十方众生之意业而普示现其身也。如妙音菩萨观音菩萨是。
【佛学常见辞汇】
随著十方众生的意业而普遍示现其身,如观世音菩萨是。
(术语)随十方众生之意业而普示现其身也。如妙音菩萨观音菩萨是。
【佛学常见辞汇】
随著十方众生的意业而普遍示现其身,如观世音菩萨是。
十四种色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参见:色)
(名数)(参见:色)
色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变坏之义,变碍之义,质碍之义。变坏者辅变破坏也,变碍者变坏质碍也,质碍者有形质而互为障碍也。是从五根境等之极微而成。又色者示现之义,诸色法中独取五境中之色尘而名为色者,以彼有质碍与示现两义,色之义胜故也。俱舍论一曰:「由变坏故,(中略)变碍故,名为色。」同八曰:「或示现义。」大乘义章二曰:「质碍名色。」
【佛学常见辞汇】
指一切有形象和佔有空间的物质。色可分为内色、外色、显色、表色、形色五种。内色是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属于内身,故名内色;外色是指色声香味触之五境,因属于外境,故名外色;显色是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黄赤白等等;表色是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取舍伸屈等等之表相;形色是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等。
【佛学次第统编】
法处所摄色有五:谓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自在所生色也。
一、极略色 即五色根五色境及四大种法处实色,极微为性。极者,至也、穷也、边也。略有二义:一者总义,总略众色,析至极微,名极略色。略色之极,依士得名。二者小义,析诸根境,至极小处,名极略色。色即极略,或色之极略,依士持业。
二、极迥色 以空界色极微为体。空界色中,摄六种色。谓明闇光影及迥色与空之显色,以空界色上下见别,分成迥色及空一显色。析此六色以致极微,总名极迥色,离碍方显,立以迥名。
三、受所引色 即无表。以律仪不律仪无表为体,受谓因教因师而领受也,引谓依受而发起也。
四、遍计所起 影像色谓通三性,独散意识因计所变,五根五尘定境色无用影像为体。三性意识能遍计度,境从此生,名彼所起。
五、自在所生色 胜定力故,于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所变色声香味触境为体。定通无拥,名为自在,果从彼起,名彼所生。
【三藏法数】
谓眼根所见青黄赤白等色也。
(术语)变坏之义,变碍之义,质碍之义。变坏者辅变破坏也,变碍者变坏质碍也,质碍者有形质而互为障碍也。是从五根境等之极微而成。又色者示现之义,诸色法中独取五境中之色尘而名为色者,以彼有质碍与示现两义,色之义胜故也。俱舍论一曰:「由变坏故,(中略)变碍故,名为色。」同八曰:「或示现义。」大乘义章二曰:「质碍名色。」
【佛学常见辞汇】
指一切有形象和佔有空间的物质。色可分为内色、外色、显色、表色、形色五种。内色是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属于内身,故名内色;外色是指色声香味触之五境,因属于外境,故名外色;显色是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黄赤白等等;表色是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取舍伸屈等等之表相;形色是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等。
【佛学次第统编】
法处所摄色有五:谓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自在所生色也。
一、极略色 即五色根五色境及四大种法处实色,极微为性。极者,至也、穷也、边也。略有二义:一者总义,总略众色,析至极微,名极略色。略色之极,依士得名。二者小义,析诸根境,至极小处,名极略色。色即极略,或色之极略,依士持业。
二、极迥色 以空界色极微为体。空界色中,摄六种色。谓明闇光影及迥色与空之显色,以空界色上下见别,分成迥色及空一显色。析此六色以致极微,总名极迥色,离碍方显,立以迥名。
三、受所引色 即无表。以律仪不律仪无表为体,受谓因教因师而领受也,引谓依受而发起也。
四、遍计所起 影像色谓通三性,独散意识因计所变,五根五尘定境色无用影像为体。三性意识能遍计度,境从此生,名彼所起。
五、自在所生色 胜定力故,于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所变色声香味触境为体。定通无拥,名为自在,果从彼起,名彼所生。
【三藏法数】
谓眼根所见青黄赤白等色也。
三色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三种之色法,五根,五境,无表色。
(名数)三种之色法,五根,五境,无表色。
三部主色
【佛学大辞典】
(名数)毗卢遮那是佛部,即如来法界之身,一向白色。次观世音即是阿弥陀佛,其身黄色。次金刚藏(金刚手),即释迦牟尼佛,其身赤黄色,即杂色。见义释十一。
(名数)毗卢遮那是佛部,即如来法界之身,一向白色。次观世音即是阿弥陀佛,其身黄色。次金刚藏(金刚手),即释迦牟尼佛,其身赤黄色,即杂色。见义释十一。
三种色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参见:色)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可见有对色。对者对碍之义。色法之自性,具对碍之自性而眼可见者,青黄等之色尘是也。二不可见有对色。具对碍之自性而不可眼见者。声等之四尘,眼等之五根是也。三不可见无对色,其自性无对碍,亦不可眼见者。无表色是也。无对碍之自性摄之于色者,以其为有对碍之四大所生之法故也。见阿毗昙论一。【又】一显色,青黄赤白等色相显然分明者。二形色,长短方圆等之形相可见者。三表色,取舍屈伸等之表相可见者。此三色为就可见有对色之一而分别者(俱舍以此表色为主),见五蕴论。
【三藏法数】
(出五蕴论)
〔一、显色〕,显即明显,色即质碍之色,谓青黄赤白、光影明暗、烟云、尘雾、虚空等色,明显可见,故名显色。
〔二、形色〕,形即形相,谓长短方圆、粗细高下,若正不正,皆有形相,故名形色。
〔三、表色〕,表,显也、对也,谓行住坐卧,取舍屈伸,虽是所行之事,而有表对,显然可见,故名表色。
【三藏法数】
(出阿毗昙论)
〔一、可见有对色〕,可见有对色者,即一切色尘也。谓世间之色,眼则可见,有对于眼故也。
〔二、不可见有对色〕,不可见有对色者,即五根、四尘也。谓眼识不可见而能对色,耳识不可见而能对声,鼻识不可见而能对香,舌识不可见而能对味,身识不可见而能对触,皆言胜义根也。四尘,即声香味触也;此四亦不可见,而有对于耳鼻舌身故也。
〔三、不可见无对色〕,不可见无对色者,即无表色也。谓意识缘于过去所见之境,名为落谢五尘。虽于意识分别明了,皆不可见,亦无表对故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名数)(参见:色)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可见有对色。对者对碍之义。色法之自性,具对碍之自性而眼可见者,青黄等之色尘是也。二不可见有对色。具对碍之自性而不可眼见者。声等之四尘,眼等之五根是也。三不可见无对色,其自性无对碍,亦不可眼见者。无表色是也。无对碍之自性摄之于色者,以其为有对碍之四大所生之法故也。见阿毗昙论一。【又】一显色,青黄赤白等色相显然分明者。二形色,长短方圆等之形相可见者。三表色,取舍屈伸等之表相可见者。此三色为就可见有对色之一而分别者(俱舍以此表色为主),见五蕴论。
【三藏法数】
(出五蕴论)
〔一、显色〕,显即明显,色即质碍之色,谓青黄赤白、光影明暗、烟云、尘雾、虚空等色,明显可见,故名显色。
〔二、形色〕,形即形相,谓长短方圆、粗细高下,若正不正,皆有形相,故名形色。
〔三、表色〕,表,显也、对也,谓行住坐卧,取舍屈伸,虽是所行之事,而有表对,显然可见,故名表色。
【三藏法数】
(出阿毗昙论)
〔一、可见有对色〕,可见有对色者,即一切色尘也。谓世间之色,眼则可见,有对于眼故也。
〔二、不可见有对色〕,不可见有对色者,即五根、四尘也。谓眼识不可见而能对色,耳识不可见而能对声,鼻识不可见而能对香,舌识不可见而能对味,身识不可见而能对触,皆言胜义根也。四尘,即声香味触也;此四亦不可见,而有对于耳鼻舌身故也。
〔三、不可见无对色〕,不可见无对色者,即无表色也。谓意识缘于过去所见之境,名为落谢五尘。虽于意识分别明了,皆不可见,亦无表对故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色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变坏之义,变碍之义,质碍之义。变坏者辅变破坏也,变碍者变坏质碍也,质碍者有形质而互为障碍也。是从五根境等之极微而成。又色者示现之义,诸色法中独取五境中之色尘而名为色者,以彼有质碍与示现两义,色之义胜故也。俱舍论一曰:「由变坏故,(中略)变碍故,名为色。」同八曰:「或示现义。」大乘义章二曰:「质碍名色。」
【佛学常见辞汇】
指一切有形象和佔有空间的物质。色可分为内色、外色、显色、表色、形色五种。内色是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属于内身,故名内色;外色是指色声香味触之五境,因属于外境,故名外色;显色是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黄赤白等等;表色是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取舍伸屈等等之表相;形色是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等。
【佛学次第统编】
法处所摄色有五:谓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自在所生色也。
一、极略色 即五色根五色境及四大种法处实色,极微为性。极者,至也、穷也、边也。略有二义:一者总义,总略众色,析至极微,名极略色。略色之极,依士得名。二者小义,析诸根境,至极小处,名极略色。色即极略,或色之极略,依士持业。
二、极迥色 以空界色极微为体。空界色中,摄六种色。谓明闇光影及迥色与空之显色,以空界色上下见别,分成迥色及空一显色。析此六色以致极微,总名极迥色,离碍方显,立以迥名。
三、受所引色 即无表。以律仪不律仪无表为体,受谓因教因师而领受也,引谓依受而发起也。
四、遍计所起 影像色谓通三性,独散意识因计所变,五根五尘定境色无用影像为体。三性意识能遍计度,境从此生,名彼所起。
五、自在所生色 胜定力故,于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所变色声香味触境为体。定通无拥,名为自在,果从彼起,名彼所生。
【三藏法数】
谓眼根所见青黄赤白等色也。
(术语)变坏之义,变碍之义,质碍之义。变坏者辅变破坏也,变碍者变坏质碍也,质碍者有形质而互为障碍也。是从五根境等之极微而成。又色者示现之义,诸色法中独取五境中之色尘而名为色者,以彼有质碍与示现两义,色之义胜故也。俱舍论一曰:「由变坏故,(中略)变碍故,名为色。」同八曰:「或示现义。」大乘义章二曰:「质碍名色。」
【佛学常见辞汇】
指一切有形象和佔有空间的物质。色可分为内色、外色、显色、表色、形色五种。内色是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属于内身,故名内色;外色是指色声香味触之五境,因属于外境,故名外色;显色是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黄赤白等等;表色是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取舍伸屈等等之表相;形色是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等。
【佛学次第统编】
法处所摄色有五:谓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自在所生色也。
一、极略色 即五色根五色境及四大种法处实色,极微为性。极者,至也、穷也、边也。略有二义:一者总义,总略众色,析至极微,名极略色。略色之极,依士得名。二者小义,析诸根境,至极小处,名极略色。色即极略,或色之极略,依士持业。
二、极迥色 以空界色极微为体。空界色中,摄六种色。谓明闇光影及迥色与空之显色,以空界色上下见别,分成迥色及空一显色。析此六色以致极微,总名极迥色,离碍方显,立以迥名。
三、受所引色 即无表。以律仪不律仪无表为体,受谓因教因师而领受也,引谓依受而发起也。
四、遍计所起 影像色谓通三性,独散意识因计所变,五根五尘定境色无用影像为体。三性意识能遍计度,境从此生,名彼所起。
五、自在所生色 胜定力故,于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所变色声香味触境为体。定通无拥,名为自在,果从彼起,名彼所生。
【三藏法数】
谓眼根所见青黄赤白等色也。
大金色孔雀王咒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失译人名。
(经名)一卷,失译人名。
佛说大金色孔雀王咒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失译。
(经名)一卷,失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