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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自然规律(自然規律)
存在于自然界本身的发展变化的规律。也称自然法则。 毛泽东 《青年团的工作要照顾青年的特点》:“青年人不比我们弱。老年人有经验,当然强,但生理机能在逐渐退化,眼睛耳朵不那么灵了,手脚也不如青年敏捷,这是自然规律。”
《國語辭典》:大命  拼音:dà mìng
1.天命。《书经。太甲上》:「天监厥德,用集大命,抚绥万方。」晋。陆机吊魏武帝文〉:「当建安之三八,实大命之所艰。」
2.君命。《周礼。夏官司马。太仆》:「太仆,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后汉书。卷一五。李王邓来列传。王常》:「臣蒙大命,得以鞭策托身陛下。」
3.天年、寿命。《左传。哀公十五年》:「大命陨队,绝世于良。」《韩非子。难一》:「仲父病,不幸卒于大命。」
4.大事、要事。汉。贾谊《新书。卷四。无蓄》:「夫蓄积者,天下之大命也。」汉。路温舒书言宜尚德缓刑〉:「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
《漢語大詞典》:生杀(生殺)
(1).指萌生凋落、昭苏伏蛰、阴阳消长等自然规律。庄子·天运:“怨恩取与諫教生杀八者,正之器也。” 成玄英 疏:“应青春以生长,顺素秋以杀罚。” 唐 白居易 《桐花》诗:“地气反寒暄,天时倒生杀。” 宋 沈括 《梦溪补笔谈·象数》:“凡积月以为时,四时以成岁,阴阳消长,万物生杀变化之节,皆主於气而已。”
(2).生与死;生或死。列子·周穆王:“阴阳俱壮则梦生杀。” 张湛 注:“阴阳以和为用者也,抗则自相利害,故或生或杀也。”
(3).决定生与死。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人主立于生杀之位,与天共持变化之势。” 宋 苏辙 《唐论》:“古者诸侯大国或数百里,兵足以战,食足以守,而其权足以生杀。” 明 宋濂 《寓言》之二:“生杀之柄,弗累於手;安危之心,弗繫於心。” 鲁迅 《且介亭杂文·上海文坛上的鬼魅》:“因为他们正握着涂抹的笔尖、生杀的权力。”
(4).指生杀之权。《周书·李贤传》:“今位居上列,爵迈通侯,受委方面,生杀在手。” 宋 苏轼 《观杭州钤辖欧育刀剑战袍》诗:“书生只肯坐帷幄,谈笑毫端弄生杀。”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滇军政府讨满洲檄》:“生恶因於郡县,生杀操之墨吏,刑部不知,按察不问。”
《漢語大詞典》:达天(達天)
(1).上告天帝。 明 冯梦龙 《女丈夫·洪客祈雨》:“感格原无别径,达天惟有真诚。”
(2).明了自然规律;乐天知命。 清 钮琇 觚賸·三别号:“客有问者曰:‘相地何用?’ 宫詹 自指曰:‘将以藏此躯耳。’时司寇与相国尚无恙,而 宫詹 方在盛年,遽为此语,亦足以见达天之致矣。” 清 曾国藩 《江宁府学记》:“先王之制礼也,人人纳於轨范之中……教之《大学》,以达於本末终始之序,治国平天下之术。教之《中庸》,以尽性而达天。”
《漢語大詞典》:遁天
谓违背自然规律。 章炳麟 《訄书·别录甲》:“若 元 时 閔本 、 黄冔 、 郑玉 、 赵弘毅 之伦,以文学食禄,或絶意仕进,不受徵币,及 明 师举 徽州 ,至入京,诛胡 元 ,天下昭苏,而方牵帅妇稚繫组自殞,此则所谓悖德遁天,以训则逆者邪!”参见“ 遁天倍情 ”。
《漢語大詞典》:遁天倍情
亦作“遯天倍情”。 谓违背天然之性而加添流俗之情。一说,违背天性与真情。倍,通“ 背 ”。庄子·养生主:“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一本作“ 遯 ”。 成玄英 疏:“言逃遁天理,倍加俗情。” 陆德明 释文:“遯天,徒逊反,又作遁。” 陈鼓应 今注:“一説背情。如 林希逸 説:‘背弃其情实。倍与背同。’按古书倍、背通用。” 严复 《原强》:“故其既入 中国 也,虽名为之君,然数传以后,其子若孙,虽有祖宗之遗令切诫,往往不能不厌劳苦而事逸乐,弃惇德而染浇风,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其不渐摩而与汉物化者寡矣。”
《漢語大詞典》:天式
自然法式,自然规律。《楚辞·天问》:“天式纵横,阳离爰死。” 王逸 注:“式,法也。” 王夫之 通释:“天式纵横者,言造化生物之定式。”
《漢語大詞典》:迕道
违背事物的自然规律。庄子·天道:“倒道而言,迕道而説者,人之所治也。” 成玄英 疏:“迕,逆也。不识治方,不知次序,颠倒道理,迕逆物情,适可为物所治。”
《漢語大詞典》:遁天妄行
谓违背自然规律而胡作非为。 南朝 宋 宗炳 《明佛论》:“皆违理谬感,遁天妄行,弥非真有矣。”
《漢語大詞典》:遁天之刑
谓违背自然规律所受的刑罚。庄子·列御寇:“自是,有德者以不知也,而况有道者乎,古者谓之遁天之刑。” 郭象 注:“仍自然之能以为己功者,逃天者也,故形戮及之。” 成玄英 疏:“不知物性自尔,矜为己功者,逃遁天然之理也,既乖造化,故形戮及之。”
《漢語大詞典》:虫鸣螽跃(蟲鳴螽躍)
诗·召南·草虫:“喓喓草虫,趯趯阜螽。” 郑玄 注:“草虫鸣,阜螽跃而从之。”后因以“虫鸣螽跃”比喻固有的自然规律。旧唐书·太宗纪论:“础润云兴,虫鸣螽跃。虽 尧 舜 之圣,不能用 檮杌 、 穷奇 而治平; 伊 吕 之贤,不能为 夏桀 、 殷辛 而昌盛。”
《國語辭典》: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順之者昌,逆之者亡)  拼音:shùn zhī zhě chāng,nì zhī zhě wáng
顺从则可昌盛,违逆则遭灭亡。《晋书。卷九五。艺术传。戴洋传》:「岁星移入房,太白在心。心房,宋分。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石季龙若兴兵东南,此其死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