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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自由刑  拼音:zì yóu xíng
刑法中指剥夺或限制犯罪人自由权之刑罚。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等。
《国语辞典》:连续犯(连续犯)  拼音:lián xù fàn
法律上指犯罪人连续进行属于同一罪名、且同一犯意的数个犯罪行为。虽然各个犯罪行为皆可独立处断,但因犯罪人在被处罚前,为连续犯罪,且罪名相同,犯意亦同,法官可予并罚并加重量刑而以一罪论。如某甲因见财起意而连续窃取他人财物,是为窃盗连续犯。
《国语辞典》:前科犯  拼音:qián kē fàn
曾经受有科刑记录的犯罪人。刑事警察局将其列入追踪、考察、拜访的对象。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司法警察在侦查时,往往会依据犯罪之方式,从前科犯的记录中,进行侦察。
《国语辞典》:特赦令  拼音:tè shè lìng
对于已经判刑确定的某些特定犯罪人,由国家元首依法特别予以免除刑罚所颁布的命令。
《國語辭典》:公诉人(公訴人)  拼音:gōng sù rén
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的人,即指检察官。
《漢語大詞典》:恩军(恩軍)
明 代称充军戍边的罪人。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兵部·恩军:“ 洪武 二十七年,詔兵部以罪謫充军者,名为恩军,意以免死得戍,当怀上恩也。”
《國語辭典》:缓决(緩決)  拼音:huǎn jué
已判死刑的犯人,经处决宣告后,依据特定情形,在一定期限内,暂缓处决,称为「缓决」。
《國語辭典》:画地为牢(畫地為牢)  拼音:huà dì wéi láo
古时就地画一范围作为监牢,使犯人站立其中以示惩罚。《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故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后用以比喻只准在限定的范围内活动。元。岳伯川《铁拐李》第一折:「他每都指山卖磨,将百姓画地为牢。」也作「画地为狱」。
《漢語大詞典》:护解(護解)
犹护脱。新唐书·王纬传:“ 泌 见恶於 元载 , 嗣恭 希意欲杀之, 纬 护解,仅免。”
旧指官方派人护卫解送罪人或钱物。 清 沈葆桢 《同治三年十月十三日奏》:“初五日,据 席宝田 派训导 唐家桐 等将 洪福瑱 护解到省,臣亲提研鞫。”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驭衙役》:“他如皂快、民壮人等,亦有犇走专责,如护解银两,承领牌票,缉拿逃盗,巡察奸宄。”
《漢語大詞典》:艾韠
亦作“ 艾毕 ”。 上古象刑之一。谓割去罪人之韠以代替宫刑。韠,古代官服上的蔽膝。艾,通“ 刈 ”。荀子·正论:“治古无肉刑而有象刑:墨黥,慅婴;共,艾毕。” 杨倞 注:“毕与韠同,紱也,所以蔽前。” 王先谦 集解引 刘台拱 曰:“共当作宫……宫罪以艾毕代之。”太平御览卷六四五引慎子:“ 有虞 之诛,以幪巾当墨,以草缨当劓,以菲履当刖,以艾韠当宫,布衣无领当大辟。” 南朝 梁 任昉 《为梁公请刊改律令表》:“臣闻淳源既远,天讨是因,画衣象服,以致刑厝,草缨艾韠,民不能犯。”
分類:罪人宫刑
《漢語大詞典》:刀叶(刀葉)
(1).佛教语。指地狱中用以刺割罪人的尖利之叶。正法念处经·地狱品四:“所谓多有大利剑树高一由旬,刀叶甚利,树茎炎热,烟毒炽盛。”
(2).刀片。 巴金 《秋》三十:“ 王氏 那对胜利者的威逼的眼光却不肯放松这张带可怜相的脸,它们象锋利的刀叶在那上面刮来刮去。”
《漢語大詞典》:诎缨插衽(詘纓插衽)
徒冠去缨,扱衽短衣。谓罪人之服饰。管子·小匡:“ 桓公 亲迎之郊。 管仲 詘缨插衽,使人操斧而立其后。” 尹知章 注:“示将就戮。” 石一参 今诠:“詘缨,谓徒冠而去其缨。插衽,谓扱其衽如短衣然。刑人之冠服如是。”
《漢語大詞典》:射鬼箭
将罪人缚于柱上,用乱箭射死。为 辽 之军礼,行于出师、班师。辽史·礼志三:“出师以死囚,还师以一谍者,植柱缚其上,於所向之方乱射之,矢集如蝟,谓之‘射鬼箭’。”
《漢語大詞典》:适徙(適徙)
谓发配罪人徙往远方。汉书·南粤传:“ 秦 并天下,略定 扬粤 ,置 桂林 、 南海 、 象郡 ,以适徙民与 粤 杂处。” 颜师古 注:“适,读曰讁,讁有罪者,徙之於 越 地,与其土人杂居。”
《漢語大詞典》:科谪(科讁)
亦作“ 科适 ”。谓依法贬谪,流徙戍边。亦指贬谪戍边的罪人。史记·大宛列传:“置 居延 、 休屠 以卫 酒泉 ,而发天下七科适,及载糒给贰师。” 张守节 正义:“音讁。 张晏 云: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壻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籍七:凡七科。 武帝 天汉 四年,发天下七科讁出 朔方 也。”按,汉书·武帝纪作“科讁”。 汉 桓宽 盐铁论·击之:“甲士死於军旅,中士罢於转漕!仍之以科适,吏徵发极矣。” 明 文徵明 《顾春潜先生传》:“一切科讁,凡以瘠民裕上者,悉蠲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