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综合
诗话
词话
古籍检索
类书集成
查询
诗词
典故词汇
对仗词汇
词谱
曲谱
诗词地图
登录
韵典
平水韵
词林正韵
中原音韵
中华通韵
校注
律诗校验
词格校验
曲格校验
对联校验
自动笺注
课堂
律绝创作
填词入门
公开课
学习指南
其它
简繁转换
诗社
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
按出处分类
按人物分类
检索结果:
全部
198
典故
5
词典
192
其它
1
共192,分13页显示
上一页
5
6
7
8
9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1
12
13
下一页
词典
(续上)
随亩减租
讨租
悬租
押租
衣食税租
衣租食税
悉与租入
汽车租赁
租借法案
租赁契约
租税转嫁
湿租
租摺
租运
租用
《分类字锦》:
随亩减租(随亩减租)
后汉书安帝纪建光元年诏京师及郡国被水雨伤稼者随顷亩减田租
分类:
蠲赈
《漢語大詞典》:
讨租(討租)
催收租金。多指田租。 清 王有光
《
吴下谚联·有钱常记无钱日
》
:“若一时富贵,但为一身一家,是又谚所谓‘立讨租船上,忘却欠租时’也。”
分類:
收租
租金
田租
《漢語大詞典》:
悬租(懸租)
长期拖欠的租赋。
《
魏书·天象志二
》
:“以今春亢旱,请蠲悬租,賑穷乏。”
分類:
长期
拖欠
租赋
《國語辭典》:
押租
拼音:
yā zū
承租人于按期支付租金外,习惯上有时尚交与出租人一种保證金。其目的系在担保租金之交付,而非以之按期抵租。
分類:
租用
土地
房屋
财物
保证金
《國語辭典》:
押金
拼音:
yā jīn
供抵押用的钱。如借书、租船等所交付的押金。
分類:
押金
租借
作抵
抵押
原价
交付
《漢語大詞典》:
衣食税租
谓居官食禄。
《
汉书·诸侯王表
》
:“ 武 ( 武帝 )有 衡山 、 淮南 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 清 王晫
《
今世说·言语
》
:“无负郭田,作衣租食税男儿。”
《
红楼梦
》
第七三回:“正是,多少男人,衣租食税,及至事到临头,尚且如此。”
分類:
居官
官食
食禄
《國語辭典》:
衣租食税(衣租食稅)
拼音:
yī zū shí shuì
以百姓缴纳的租税为官员的薪俸。《红楼梦》第九二回:「虽无刁钻刻薄,却没有德行才情,白白的衣租食税,那里当得起?」也作「食租衣税」。
《漢語大詞典》:
衣食税租
谓居官食禄。
《
汉书·诸侯王表
》
:“ 武 ( 武帝 )有 衡山 、 淮南 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 清 王晫
《
今世说·言语
》
:“无负郭田,作衣租食税男儿。”
《
红楼梦
》
第七三回:“正是,多少男人,衣租食税,及至事到临头,尚且如此。”
分類:
居官
官食
食禄
《分类字锦》:
悉与租入(悉与租入)
后汉书桓郁传荣卒郁当袭爵上书让于兄子汎显宗不许不得已受封悉以租入与之
分类:
伯叔
《国语辞典》:
汽车租赁(汽车租赁)
拼音:
qì chē zū lìn
将汽车之使用权与租方订立契约,出租给租方,而汽车所有人收取租金的方式。
分类:
汽车
订立
立契
契约
出租
《国语辞典》:
租借法案
拼音:
zū jiè fǎ àn
美国国会在西元一九四一年三月所通过的法案。该法案授权美国总统,可依其主观认知,将军火以租借方式让与其二次大战的盟友。至大战结束时,计有三十八国家依租借法案的规定得到美援。最大的受惠国则为英国和前苏联。
分类:
美国
国会
三月
法案
公元
《国语辞典》:
租赁契约(租赁契约)
拼音:
zū lìn qì yuē
当事人约定,出租人以动产或不动产租与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的契约。简称为「租约」。
分类:
当事人
约定
出租
动产
不动产
他方
收益
为
《国语辞典》:
租税转嫁(租税转嫁)
拼音:
zū shuì zhuǎn jià
纳税人缴纳租税后,经由交易程序而将税款移转给他人负担的过程。纳税人经由此过程可收回当初所缴纳的租税。
分类:
纳税
税人
缴纳
租税
经由
交易
程序
税款
移转
他人
负担
《国语辞典》:
湿租(湿租)
拼音:
shī zū
空运市场上,航空公司向租赁公司或其他航空公司租借飞机。通常可分为乾租和湿租两种方式,前者只租飞机,后者是连人(飞行员、空服员)带机一起租。
分类:
空运
市场
航空公司
公司
租赁
租借
飞机
《漢語大詞典》:
租摺
犹租约。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第三八回:“立了租摺,付了押租,方纔回栈。”
《漢語大詞典》:
租运(租運)
租赋运输。
《
资治通鉴·齐明帝建武二年
》
:“ 魏 主循 淮 而东,民皆安堵,租运属路。”
分類:
租赋
运输
《國語辭典》:
租用
拼音:
zū yòng
租借使用。如:「租用汽车」。《海上花列传》第四八回:「除带去娘姨相帮之外,添用帐房厨子大姐相帮四人;红木傢生暂行租用,合意议价。」
分類:
租用
付给
代价
东西
归还
还原
原主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
粤ICP备17077571号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