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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社
【佛学大辞典】
(杂名)见优婆驮耶条。
净住社
【佛学大辞典】
(杂名)齐宣王募僧俗行净住之法,名曰净住社。见僧史略下。
晡提木底鞞杀社
【佛学大辞典】
(饮食)Pa%timukta-bhais!ajya,陈弃药之梵名。(参见:陈弃药)
莲社
【佛学大辞典】
(杂名)东晋僧慧远居庐山,与刘遗民等同修净土,中有白莲池,因号莲社。亦曰白莲社。见莲社先贤传。
摩诃部社
【佛学大辞典】
(异类)夜叉名。译曰大肩。见孔雀王咒经上。梵Ma%ha%bhuja。
阎摩罗社
【佛学大辞典】
(天名)又作琰摩逻阇。译曰双王。(参见:琰魔及阎罗)
鸯伽社哆
【佛学大辞典】
(杂名)An%gaja%ta,译曰生支。男茎也。根木百一羯磨六曰:「梵云鸯伽社哆,译作生支,即是根也。」
鞞杀社
【佛学大辞典】
(杂语)Bhais!ajya,译曰药。寄归传三曰:「鞞杀社译之为药,即是陈弃药也。」梵语杂名曰:「药,毗皱社。」
社会国家
【佛学次第统编】
亲属之道德,优婆塞戒经说有五者:
一、彼此若作恶业,须常相劝化呵谏,至改去而止。
二、彼此有难有疾,须常相看顾调治。
三、彼此有家政不修之处,不得语诸他人。
四、各尽敬礼,往来不断,或时触突,勿相怨恨。
五、彼此贫富不等,须常相扶持赈救。
无量寿经曰:「世间人民父子兄弟夫妇家室中外亲属,当相敬爱,无相憎嫉,有无相通,无得贪惜,言色相和无相违戾。」
佛告诸华氏,智者居家,恭俭节用,所奉有四,用得欢喜。
一、为敬养父母妻子。    三、为给施亲属知友。
二、为善视人客奴婢。    四、为奉事君天正神。
是谓知生全身安家。
方等经云:「佛告大臣:『昔吾一时曾游越祗,止躁神舍。见其国人,皆多谨敕,我时为说治国七法不危之道。其能行者,日益兴盛,未之衰也。』即叉手言:『愿闻七法。』佛言阿难:『汝宁不闻越祗国人数相聚会,讲论政事,修备自守?』对曰:『闻其数相聚会讲议政事,修备自守。』佛言:『如是,彼为不衰,汝闻越祗君臣常和,所任忠良,转相承用?』对曰:『闻其君臣常和,所任忠良,转相承用。』『汝闻越祗奉法相率,无取无愿,不敢有过?』对曰:『闻其奉法相率,无取无愿,不敢有过。』『汝闻越祗礼化谨敬,男女有别,长幼相事?』对曰:『闻其礼化谨敬,男女有别,长幼相事。』『汝闻越祗孝于父母,逊悌师长,受识教诲?』对曰:『闻其孝于父母,逊悌师长,受识教诲。』『汝闻越祗承天则地,敬畏鬼神,敬顺四时?』对曰:『闻其承天则地,敬畏鬼神,敬顺四时。』『汝闻越祗尊奉道德,国有沙门应真及四方来者,供养衣食卧床疾药?』对曰:『闻其尊奉道德,国有沙门应真及四方来者,供养衣食卧床疾药。』佛言:『夫有国者,行此七法,难可得危。』」
妙法莲华经安乐行品曰:「佛告文殊师利:若于恶世,说是法华经,不近比丘尼、优婆夷,亦不问讯。若于房中,若经行处,若在讲堂中,不共住止。或时来者,随宜说法,无所悕求。又不应于女人身,取能生欲相想。而为说法,亦不乐见。若入他家,不与小女处女寡女等共语,亦复不近五种不男之人,以为亲厚。不独入他家,若有因缘,须独入时,但一心念佛。若为女人说法,不露齿笑,不现胸臆,乃至为法犹不亲厚,况复馀事。」
社字门
【三藏法数】
社,大品般若经作阇,梵语具云阇提阇罗,华言生。谓知诸法之生不可得故。经云:唱社字时,入般若波罗蜜门,名入世间海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