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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国语辞典》:法律社会学(法律社会学)  拼音:fǎ lǜ shè huì xué
以法律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学次领域。
《国语辞典》:非官守议员(非官守议员)  拼音:fēi guān shǒu yì yuán
香港政府从社会各阶层所选出的专家,须经英国女王委任,任期两年,担任质询法案的工作。
《国语辞典》:国家永续发展论坛(国家永续发展论坛)  拼音:guó jiā yǒng xù fā zhǎn lùn tán
为配合政府永续发展之施政目标,汇集社会各界之共识,由行政院经建会成立的讨论园地。「永续发展」观念系由联合国布伦特兰委员会(Brundtland Commission)于西元一九八七年所提。基本内涵为「能满足当代的需要,而同时不损及后代子孙满足其本身需要的发展」。该观念提出后,即成为世界各国及国际性组织在面对全球环境变迁及环境问题的最高指导原则。经建会成立「国家永续发展论坛」的主要目的,是要提供一个公共参与的场所,让产官学各界,将其对永续发展之相关议题经过公开、广泛的讨论,产生交集、建立共识,并勾勒出适合我国国情及符合国际趋势的永续发展政策纲领,提供政府在国家发展会议及未来研拟政策与措施之参考。
《国语辞典》:乡镇市调解委员会(乡镇市调解委员会)  拼音:xiāng zhèn shì tiáo jiě wěi yuán huì
政府为避免诉讼案件的频繁,维持社会的和谐,于各乡、镇、市公所所设立的调解委员会。对于有争议之法律关系,介入双方当事人之间,斡旋调停,达成和解。但是非告诉乃论之刑事案件,有关刑事责任部分,则不在此论。
《国语辞典》:社会秩序维护法(社会秩序维护法)  拼音:shè huì zhì xù wéi hù fǎ
为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社会安宁所制定的法律。其前身为《违警罚法》。
《国语辞典》:社会达尔文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  拼音:shè huì dá ěr wén zhǔ yì
将达尔文生存竞争、优胜劣败的理论应用到人类社会生活上的一派学说。
《国语辞典》:中华民国资讯软体协会(中华民国资讯软体协会)  拼音:zhōng huá mín guó zī xùn ruǎn tǐ xié huì
我国资讯服务业全国性代表组织,为依法设立、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成立于民国七十二年八月,以配合政府政策,推广电脑资讯软体应用,扩大资讯服务市场等为其宗旨。英文名称为Information Service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R.O.C,简称为CISA。
《国语辞典》: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拼音:rén zài jiāng hú,shēn bù yóu jǐ
江湖,原指江河湖海,后指乡野草莽,今日则指人生社会。全句意谓处身于人世社会中,有许多事情是无可奈何而个人不能作主的。如:「你以为我喜欢做这事儿?我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国语辞典》:捏出水儿来的(捏出水儿来的)  拼音:niē chū shuǐ ér lái de
皮肤娇嫩得可以捏出水。比喻细皮嫩肉或没有社会经验。《金瓶梅》第七二回:「不上二十岁,捏出水儿来的一个小后生,任事儿不知道。」
《国语辞典》:大众传播功能(大众传播功能)  拼音:dà zhòng chuán bò gōng néng
大众传播可以担任守望环境、联系社会、传递文化与提供娱乐等功能。
《国语辞典》:不食人间烟火(不食人间烟火)  拼音:bù shí rén jiān yān huǒ
1.道家认为仙人超凡脱俗,辟谷不食或不吃熟食,后用来形容具有仙气或灵气的人。如:「她的气质优雅,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
2.讽刺人自命清高,或不知民间疾苦而与社会、人群脱节。有贬义。如:「为政者应体察民情,不能摆出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脱离人民。」
《国语辞典》:公益慈善团体(公益慈善团体)  拼音:gōng yì cí shàn tuán tǐ
为急难救助、扶弱济贫等公共利益服务而成立的社会团体。
《国语辞典》:公共文教环境(公共文教环境)  拼音:gōng gòng wén jiào huán jìng
富有文化、艺术、教育等特质,可供社会大众学习、赏玩、研讨的活动场所。如博物馆、美术馆、剧院、体育馆、文化中心等。
《国语辞典》: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  拼音:gōng gòng shè shī yòng dì
供社会大众公共目的所使用的土地。如供作道路、公园、车站、机关学校、邮电设施、体育场等所使用的土地。
《国语辞典》:伊比鸠鲁主义(伊比鸠鲁主义)  拼音:yī bǐ jiū lǔ zhǔ yì
即伊比鸠鲁所讲授的哲学。包括物理学及对伦理学、人生观、政治哲学与社会演进的主张,以自我主义为中心,享乐主义为理想,契约论为基础,是一种利己的快乐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