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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一字
【佛学大辞典】
(术语)唐释宗密,自荷泽得悟入之处。谓知之一字,说破吾人之心性而无馀蕴。宗密之禅源都序上之二曰:「诸法如梦,诸圣同说。故妄念本寂,尘境本空。寂寂之心,灵知不昧,即是空寂之知,是汝真性。任迷任悟,心本自知,不藉缘生,不因境起。知之一字,众妙之门。」同上之二曰:「六代相传皆如此也。至荷泽时他宗竞播,欲求默契,不遇机缘。又思达磨悬丝之记,恐宗旨绝灭,遂明言知之一字众妙之门。」
一百一十知识
【佛学大辞典】
(名数)善财童子所值之一百一十城善知识也。经之结文,虽言经由一百一十诸善知识,而实际所说者,祇有五十四处,遇五十五知识也(德生与有德遇于同处)。然结为一百一十知识者,在五十五知识之下,以修行有当分与胜进二者,二倍之故,故有此数也。又常曰五十三参者,谓五十五人中,文殊前后参两度。又德生与有德在同处参见,各省去一名故也。(参见:五十三知识)
二无知
【佛学大辞典】
(名数)小乘有部所说,一、染污无知,即一切之烦恼。台家所谓见思二惑也。以无明为体,无明执著于事理之法,其性分不净,故曰染污,其体昏闇,不知四谛之真理,故曰无知。此无明俱起一切之馀惑,故举无明,即摄一切之烦恼也。二、不染污无知,以劣慧为体,劣慧为无始以来怠于学问研究之结果,不解事物义理之下劣智慧也。是非执著于物之不净性分,故谓之不染污,不知事物之义理,故谓之无知,台家所谓尘沙之惑也。不染污无知不执著于事物,不能为出生死之障,故声闻缘觉之二乘不断之,佛于济度众生上有知一切事物之必要,故断此劣慧而成一切种智也。俱舍光记一曰:「问染污无知何为体?解云:以无明为体,所以不言馀烦恼者,无明通与诸惑相应。若说无明亦显馀惑。(中略)不染无知,以未成佛来所有一切有漏无染劣慧为体。」
二种无知
【佛学大辞典】
(名数)染污无知,不染污无知也。(参见:无知)
【三藏法数】
(出天台四教仪集注)
〔一、染污无知〕,染污无知者,即见、思惑也。以无明为体,谓见、思惑能染污真性,无所明了也。
〔二、不染污无知〕,不染污无知者,即尘沙惑也。以劣慧为体,谓此惑是他人分上见、思之惑,种数多故,如尘若沙,名为尘沙。既是他人之惑,不能染污我之真性。菩萨智慧广大,能令他人断见、思惑,于菩萨分上,即是断尘沙惑。二乘之人,智慧狭劣,不能令他断见、思惑,是名不染污无知。(二乘者,声闻乘、缘觉乘也。)
七知
【佛学大辞典】
(名数)在涅槃会上,住于大乘知七善法,具足梵行也。一、知法,知十二部经能诠之法。二、知义,知经中一切文字语言所诠之义理。三、知时,知可修寂静,精进,舍定,供养佛师,布施,忍辱,般若等之时。四、知足,于饮食,衣药,行,住,坐,卧,知止足。五、知自,知悉自己之戒,多闻,慧,正念,善行等。六、知众,知分别刹利,婆罗门,居士,沙门之众而为应机之说法问答。七、知人尊卑,知信者不信者之别,又知自度他度之尊卑。
【佛学次第统编】
涅槃经云七知:七知者,谓佛于涅槃会上,告诸菩萨,住于大乘,知七善法,名具足梵行是也。
一、知法 知法者,谓知十二部经能诠之法也。
二、知义 知义者,谓知十二部经中一切文字语言所诠之义理也。
三、知时 知时者,谓善知如是时中,任修寂静;如是时中,任修精进;如是时中,任修舍定;如是时中,任供养佛;如是时中,任供养师;如是时中,任修布施忍辱乃至般若等也。
四、知足 知足者,谓于饮食衣药行住坐卧睡寤语默之类,常知止足也。
五、知自 知自者,谓自知我有如是信、如是戒、如是多闻、如是舍、如是慧、如是正念,如是善行,皆悉明了也。
六、知众 知众者,谓知如是等,是刹利众、婆罗门众、居士众、沙门众,应知是众如是行来、如是坐起、如是说法、如是问答,皆悉明了也。
七、知人尊卑 知人尊卑者,人有二种,一者信,二者不信。信者为善人,知其为尊。不信者为恶人,知其为卑。又如二乘之人,但能自度,不能度人,知其为卑。若菩萨之人,不愿自度,但求他度。而能以慈悲之心,利益安乐一切众生,则知其为尊也。
【三藏法数】
(亦名大乘七丈夫,出涅槃经)
七知者,谓佛于涅槃会上,告诸菩萨住于大乘知七善法,名具足梵行是也。(梵语涅槃,华言灭度。菩萨,梵语具云菩提萨埵,华言觉有情。)
〔一、知法〕,知法者,谓知十二部经能诠之法也。(十二部经者,一契经、二重颂、三讽颂、四因缘、五本事、六本生、七希有、八譬喻、九论议、十自说、十一方广、十二授记也。)
〔二、知义〕,知义者,谓知十二部经中,一切文字语言所诠之义理也。
〔三、知时〕,知时者,谓善知如是时中,任修寂静。如是时中,任修精进。如是时中,任修舍定。如是时中,任供养佛。如是时中,任供养师。如是时中,任修布施忍辱,乃至般若等也。(任者,堪也,当也。)
〔四、知足〕,知足者,谓于饮食、衣药、行、住、坐、卧、睡寤、语默之类,常知止足也。
〔五、知自〕,知自者,谓自知我有如是信、如是戒、如是多闻、如是舍、如是慧、如是正念、如是善行,皆悉明了也。
〔六、知众〕,知众者,谓知如是等是刹利众、婆罗门众、居士众、沙门众,应知是众,如是行来、如是坐起、如是说法、如是问答,皆悉明了也。(刹利,梵语具云刹帝利,华言田主,王种也。梵语婆罗门,华言净行。梵语沙门,华言勤息。)
〔七、知人尊卑〕,知人尊卑者,人有二种:一者信,二者不信。信者为善人,知其为尊。不信者为恶人,知其为卑。又如二乘之人,但能自度,不能度人,知其为卑。若菩萨之人,不愿自度,但求度他,而能以慈悲之心,利益安乐一切众生,则知其为尊也。(二乘者,声闻乘、缘觉乘也。)
七知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吴支谦译。知法知义等也。与中阿含善法经同本。
九遍知
【佛学大辞典】
(名数)见修无学之三道中,特于见修道所断烦恼等之断,建立九种之区别也。盖遍知为于四谛之境周遍知之之意。虽以智为其性,然今非称智为遍知。乃以因此遍知而断烦恼之故,于果附以因之名,名断为遍知。所谓断遍知是也。俱舍论光记二十一云:「断遍知,谓诸断择灭为体。遍知是智,即是断因。断是智果,体非遍知。而是名遍知者,此于果上假立因名。」即其意也。九者,三界系见谛所断烦恼等之断立六,所馀三界修道所断烦恼等之断立三,是也。见谛所断烦恼等之断,有六种者,于欲界系苦集二部之所断,立一遍知。又于灭道二部之所断各立一遍知。故欲界见谛所断烦恼等之断,合有三遍知。又色无色二界见谛所断烦恼等之断,亦与欲界同,有见苦集与见灭及见道等之三遍知。总之如是三界见谛所断法之断,有六种遍知。其馀修道所断烦恼等之断有三种者,于欲界系修道所断烦恼等之断,立一遍知。即是五顺下分结尽遍知也。于色界系修道所断烦恼等之断,立一遍知。即是色爱尽遍知也。于无色界系修道所断烦恼等之断,立一遍知。即一切结永尽遍知也。总之如是三界修道所断法之断,有三种遍知。见修合而成九遍知。但修道所断法之断,于色无色二界,别各立一遍知。见道所断合之各不别立,其故,以修所断为对治不同也。其中见断法断之六种遍知,为忍之果。修断法断之三种,为智之果。一一之断,不别立遍知,唯于如是九位建立之者。总由于有四缘。所谓见断六忍之果,由于具得无漏离系得与缺有顶及灭双因之三缘,故特立遍知之名。得无漏之离系得者,无漏道所断,必有离系得。是简有漏断。缺有顶者,言亦断有顶地之惑。灭双因者,言灭自部之同类因及他部之遍行因。由是异生之位,有灭双因者,而无无漏断之得,又以未缺有顶,故虽得断,亦不名为遍知。若圣位中,入于见谛,而苦类忍未现行以前,虽已得无漏断之得,而未缺有顶,未灭双因。至于苦类智集法忍之位,则虽缺有顶,而未灭双因,未灭见集所断之诸适行因,至于后之法智类智位,以诸所得之断,三缘具故,方得建立遍知。又修断三智之果,由于前三者外,别加越界缘,总具四缘,特立遍知之名。越界缘者,为越界之意,即断欲界并色无色界系修道所断烦恼等时,具前三缘及越界缘之四缘,故各立一遍知。但于诸越界之位,皆必灭双因,而灭双因时,皆非越界,故于灭双因之外,别立越界缘也。又此遍知,无异生定成之理。诸圣者住于见道中,自初至集法忍之时,亦未成就之。至于集法智集类忍之时,唯成就一。至于集类智灭法忍之时,成就二。至于灭法智灭类忍之时,成就三。至于灭类智道法忍之时,成就四。至于道法智道类忍之时,成就五。又住于修道之位,而未得离欲界之染,及离欲退者,成就六。又全离欲,而色爱未尽,或先离欲而从道类智末起色尽之胜果道以前,唯成就顺下分尽遍知之一。又有色爱者从色爱永尽,又先离色者从起色尽道,至于未全离无色爱以前,成就顺下分尽与色爱尽之二。住于无学位者,唯成就一切结永尽之一。见大毗婆沙论百八十六,俱舍论二十一,顺正论五十八,瑜伽师地论五十七等。
十不知境
【佛学大辞典】
(名数)小乘之果佛,不断不染污无知,故闇于世间之事法,其事虽多,十不知境其首也。一味,诸法之滋味也。二势,损益之势力也。三熟,物之成熟也。四德,物之德用也。五数,物之数量也。六量,大小之量也。七处,远近等之处也。八时,远近等之时也。九同,物之相似也。十异,物之差别也。见传通记糅钞六。
十六知见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又云十六神我。未见正道之人,于五阴等法中强立主宰,妄计有我我所,计我之心历诸缘,即有十六知见之别:一、我,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有我我所之实,故名为我。二、众生,于五阴等法和合中妄计有实之众生而生,故名为众生。三、寿者,于五阴法中妄计有我受一期之报命有长短,故名寿者。四、命者,于五阴法中妄计我之命根,连续不绝,故名命者。五、生者,于五阴法中妄计我能生起众事,又我来生人中,故名生者。六、养育,于五阴法中妄计我能养育他人及我生为父母所养育,故名养育。七、众数,于五阴法中妄计我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众法之数,故名众数。八、人,于五阴法中妄计我为能修行之人,异于不能修行之人,及我生于人道,异于馀道,故名人。九、作者,于五阴法中妄计我有身力手足,而能任事,故名作者。十、使作者,于五阴法中妄计我能使役他,故名使作者。十一、起者,于五阴法中妄计我能起后世罪福之业,故名起者。十二、使起者,于五阴法中妄计我能使他起后世罪福之业,故名使起者。十三、受者,于五阴法中妄计我后身当受罪福之果报,故名受者。十四、使受者,于五阴法中妄计我能使他受后世罪福之果报,故名使受者。十五、知者,于五阴法中妄计我有五根能知五尘,故名知者。十六、见者,于五阴法中妄计我有眼根能见一切之色相,故名见者。出智度论二十五。
【佛学常见辞汇】
又名十六神我,未见道的人,在五蕴法中强立主宰,妄计有我我所,而有十六种的知见,即我、众生、寿者、命者、生者、养育、众数、人、作者、使作者、起者、使起者、受者、使受者、知者、见者。
【佛学次第统编】
三藏法数明大智论十六知见,谓未见正道之人,于五阴等法中,强立主宰,妄计有我我所。计我之心,历于诸缘,即有十六知见之别也。
一、我 谓于五阴等法中,无明不了,妄计有我我所之实,故名为我。
二、众生 谓于五阴等法和合中,妄计众共而生,故名众生。
三、寿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有我受一期果报,命有长短,故曰寿者。
四、命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有我,命根成就,连持不断,故名命者。
五、生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生起众事,及计我来人中受生,故名生者。
六、养育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养育他人,及计我从生已来,为父母养育,故名养育。
七、众数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众法有数,故名众数。
八、人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是能修行人,异于不能之人,及计我生人道,异于馀道,故名为人。
九、作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有身力手足,能有所作,故名作者。
十、使作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役使于他,故名使作者。
十一、起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起造后世罪福之业,故名使起者。
十二、使起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令他起后世罪福之业,故名使起者。
十三、受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之后身,当受罪福果报,故名受者。
十四、使受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当令他受诸苦乐果报,故名使受者。
十五、知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有五根能知五尘,故名知者。
十六、见者 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有眼根能见一切色相,又计我能起邪见正见,故名见者。
【三藏法数】
(出大智度论)
谓未见正道之人,于五阴等法中,强立主宰,妄计有我、我所,计我之心,历于诸缘,即有十六知见之别也。(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我者,谓于五阴中妄计有我也。我所,即五阴身等也。)
〔一、我〕,谓于五阴等法中,无明不了,妄计有我、我所之实,故名为我。
〔二、众生〕,谓于五阴等法和合中,妄计众共而生,故名众生。
〔三、寿者〕,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有我,受一期果报,命有长短,故名寿者。(一期者,谓人从生至死也。)
〔四、命者〕,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有我,命根成就,连持不断,故名命者。
〔五、生者〕,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生起众事,及计我来人中受生,故名生者。
〔六、养育〕,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养育他人,及计我从生已来,为父母养育,故名养育。
〔七、众数〕,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众法有数,故名众数。(十二入者,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色入、声入、香入、味入、触入、法入也。十八界者,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也。)
〔八、人〕,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是能修行人,异于不能之人;及计我生人道,异于馀道,故名为人。
〔九、作者〕,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有身力手足,能有所作,故名作者。
〔十、使作者〕,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役使于他,故名使作者。
〔十一、起者〕,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起造后世罪福之业,故名起者。
〔十二、使起者〕,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能令他起后世罪福之业,故名使起者。
〔十三、受者〕,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之后身,当受罪福果报,故名受者。
〔十四、使受者〕,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当令他受诸苦乐果报,故名使受者。
〔十五、知者〕,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有五根,能知五尘,故名知者。(五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十六、见者〕,谓于五阴等法中,妄计我有眼根,能见一切色相;又计我能起诸邪见、正见,故名见者。
三善知识
【佛学大辞典】
(名数)以善为众人所知者,谓之善知识。有三种:一、教授善知识,教授我者,即我师也。二、同行善知识,与我同观行而互相策励者,即我友也。三、外护善知识,给我以修道之资者,即檀越也。见止观四。
【佛学常见辞汇】
三种的善知识,即教授善知识、同行善知识、外护善知识。教授善知识就是教授我知识的老师;同行善知识就是和我一同修行及互相策励的同学或朋友;外护善知识就是给予我修道时费用的施主。
【三藏法数】
(出止观)
知识者,闻名钦德曰知,睹形敬奉曰识。谓修行之人,欲得道果,必由教授知识以训诲,同行知识以策励,外护知识以资养,三者俱备,方能成就其功,故名善知识也。
〔一、教授善知识〕,宣传圣言曰教,训诲于我曰授;即教授之师也。谓其人内外方便,通塞障碍皆能决了,是名教授善知识。
〔二、同行善知识〕,谓修观行之人,互相策发,切磋琢磨,并心齐志,如乘一船,故名同行善知识。
〔三、外护善知识〕,护,犹助也。谓营理所须,以助修行之人;或有外侮,而能捍禦,故名外护善知识。
大善知识
【佛学大辞典】
(术语)伟大之善知识。善知识者,如言善友。知识者我能知彼之义也。
【佛学常见辞汇】
伟大的善知识。善知识是指信解佛法而又学问渊博的人。
已知根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三无漏根之一。廿二根之一。谓已知了四谛道理之修道位所发之意根,乐根,喜根,舍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慧根,九根也。
【佛学常见辞汇】
三无漏根之一,意即已经知道了四谛的道理之后所发的意根、乐根、喜根、舍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慧根等之九根。
五十五善知识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又名五十五圣。(参见:五十三知识)
五知根
【佛学大辞典】
(名数)数论所立二十五谛之第六位。眼耳鼻舌皮也。与佛教之五根相当。见唯识述记一末。
【三藏法数】
五根,即眼耳鼻舌身,谓之知者,以此五种,皆有知觉故也。因五大而成,故云从五大生五知根。
不正知
【佛学大辞典】
(术语)误解所观之境也。唯识论六曰:「不正知于所观境谬解为性。」